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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butterfly
-- 發表時間: 2008/08/09 03:59:43pm
這是我老媽寄給我的 不錯用的小常識 演藝人員趙詠華其夫婿(醫生)被人冒用身分證申請大哥大及信用卡, 然後大量使用, 以致信用破產,無法向銀行借貸,所以招開記者會。 剛巧昨晚友人寄來下列資訊,特此轉寄各親朋好友共享之! 超級重要.---被冒用了不要笨笨的跑去找警察伯伯報警!! 請耐心看完以下 【身份証遺失的自保方法】、 【被冒名申請大哥大門號的自保方法】、 【信用卡被盜刷、或被冒名申辦信用卡的自保方法】 【身份証遺失的自保方法】 錯誤示範: 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 身份証遺失時,請千萬記得: (1)向警察局備案遺失→錯誤示範→因為於法無據,我翻遍六法全書, 也找不到「備案」二字。 (2)開立遺失三聯單→錯誤示範-只有刑案才開立報案三連單, 沒有遺失三連單這種東西。 (3)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錯誤示範,沒必要。 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上會向警察單位報失, 但實際上益處不大吶,因為那是電視上說的,根本於法無據, 難道你先向銀行借錢,再去報案遺失身分証就不用還錢ㄚ? 萬一被冒用,還是得上法院,現在的警察單位不會理你啦! *正確做法: 請馬上準備: 1、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要二吋的。 2、規費200元。 3、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 (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或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也可以)。 4、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補/換發 手續,約5-10分鐘即可。 *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 <http://www.ris.gov.tw/,日後身分文件, 以最後一次「身份證領/補/換發日」為主 (上網可查詢 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辦走你的戶頭或信用卡或貸款之類。
至於其他的麻煩,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身份證領/補/換發申請書 ", 來證明舊有(原) 身分證已遺失作廢, 申請一張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 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了,因為要跑三個手續喔! 不要這麼費事吧!況且戶政事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呀! 【被冒名申請大哥大門號的自保方法】 某大哥大公司通知你電話費逾期未繳,而門號根本不是你的,電信業者還會語帶恐嚇告訴你,如果不繳錢,會將你所申請使用的門號,一併停機,怎麼辦? 錯誤示範: 撥打客服專線反應,首先客服人員會向你確認身分,然後要求你先向警察機關報案,取得報案証明後,再到其公司門市,填表格,辦理未申辦門號等等手續,以確認該門號.不是你所申辦,一般來說,這個手續完成後,電信業者就不會再向你催繳電話費,可是.......這是錯的。 正確做法: 你完全無需理會他,頂多到附近郵局寄個存証信函給他,聲明該門號與你無關﹝網路可找到範例﹞,不要笨到請一天假,去排隊辦裡這些無關緊要的手續。 應採取步驟: 一、該門號既然不是你所申請,為何你要請一天假,去排隊辦裡這些無關緊要的手續,應該是由電信業者,拿著當初申辦人所填寫之申請書,來到你面前,向你確認簽名筆跡真偽,而不是善良的你,跑去讓他們確認你的無辜。 二、報案應該由被害人實施,而大哥大門號遭冒辦,有損失的是電信業者,所以被害人也是電信業者,應該由電信業者向司法機關報詐欺案。所以你不是被害人,充其量,你頂多是證人、關係人身分,去報案,是要不到報案三聯單的。 三、電信業者如果逕行將你所申請、並有繳交電話費之門號擅自停機,你絕對可以向消保單位檢舉,你甚至可以要求被停機期間的損失賠償,因為你沒犯錯、沒違法。
四、若電信業者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你只要向法院提起抗告﹝寄一封書函過去即可﹞,或將存証信函影本提交法院即可,不必跑法院。若收到法院通知需要到庭,這個時候你一定要請假不可,但是,只要你確定沒申請該門號的立場,你一定會勝訴,還可以要求賠償,至少也有個車馬費,不無小補。不過,通常電信業者不會笨到自討沒趣,一般收到你的存証信函,公司就會自行吸收損失。 【信用卡被盜刷、或被冒名申辦信用卡的自保方法】 一般來講,處理方法與被冒名申請大哥大門號的自保方法雷同,請該銀行自行確認簽名非你所為,不要笨到請一天假,去替銀行、電信業者,做一些他們應該做的徵信工作。 錯誤示範: 趕快去向警察伯伯報案,這樣才會早日抓到壞人。----------- 大錯特錯,一定要在第一時間,向原發卡銀行申報遺失。在你掛失後的盜刷行為,銀行會自行吸收,掛失前的盜刷款項,有的銀行會要求你支付,或分攤部份金額,你要付這種冤枉錢嗎?這個時候,你一定要堅持繼續看下去因為替你省錢的方法在下面。 *正確做法: 你可以向發卡銀行要求檢視簽帳單,若簽帳單上的簽名,與你在信用卡背面簽名不同或相差甚遠,這筆錢你就省了。 原因不用多說,因為簽名與卡片背面明顯不同,責任是要歸屬於受刷卡商店的,另外,你可以要求檢視刷卡時的監視錄影帶,若信用卡背面署名為王淑芬、陳淑惠、mary、a-mei,而商家仍然讓男生刷卡成功,嘿嘿嘿,這筆錢又可以省了。所以囉!,身為現代人,不要再笨笨的跑去報案,還被警察伯伯笑你傻瓜囉! http://www.ris.gov.tw/
-- 作者: helicocat
-- 發表時間: 2008/08/09 04:39:40pm
感謝提供實用文章.... 順便借版一問 朋友新換門號 該門號卻遭別人持續的使用填寫消費資料或其他表格 導致沒幾天就接ㄧ通電話 "請問是XXX嗎??....您的.....................請趕快...." (非詐騙) 結果詢問客服 當然得到的回答是:幫不上忙.....換門號之類的... 但是,就算換了 不但得先支付一筆換門號的費用 該門號的下一個使用者...還是會繼續受害... 所以,目前朋友門號還是在使用中...當做善事 請教ㄧ下有無正確作法呢??
-- 作者: butterfly
-- 發表時間: 2008/08/10 01:01:42am
[quote][b]下面引用由[u]Helicocat[/u]在 [i]2008/08/09 04:39pm[/i] 發表的內容:[/b] 感謝提供實用文章.... 順便借版一問 朋友新換門號 該門號卻遭別人持續的使用填寫消費資料或其他表格 導致沒幾天就接ㄧ通電話 "請問是XXX嗎??....您的.....................請趕快...." (非詐騙) 結果詢問客服 當然得到的回答是:幫不上忙.....換門號之類的... 但是,就算換了 不但得先支付一筆換門號的費用 該門號的下一個使用者...還 [/quote] 這個情形,我的一個同學也有過 他的處置方式不外乎就是跟對方說 :[你要找的人已經停掉這支電話 我是最近向XX電信申請這支電話的人] 久而久之............這種電話就慢慢消失了
-- 作者: helicocat
-- 發表時間: 2008/08/10 12:34:11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butterfly[/u]在 [i]2008/08/10 01:01am[/i] 發表的內容:[/b]
這個情形,我的一個同學也有過 他的處置方式不外乎就是跟對方說 : 久而久之............這種電話就慢慢消失了 [/quote] 喔喔喔~~~~~ 的確近來電話是有比較少了 擔心的是 原用戶蓄意的繼續使用該號碼 導致繼續造成新用戶的困擾 可能我想太多了 感謝蝴蝶大解惑...
-- 作者: butterfly
-- 發表時間: 2008/08/10 02:12:47pm
原用戶蓄意的繼續使用該號碼 這個可能性應該不大 因為一個門號只能有一個人申辦使用 如果是兩個人同時使用,那就是電信公司的問題了 所以應該是上一位使用者停號之後 電信公司才會給下一位使用者使用
-- 作者: helicocat
-- 發表時間: 2008/08/10 03:34:41pm
舊用戶繼續使用的意思是 例如: 某甲是0931******的舊用戶,但是因為些原因換號或者停用該門號 某乙向電信公司辦理換號,恰好使用到該門號 然而某甲換號後因為方便,在消費完填寫用戶資料時 不想因留下資料而遭煩擾 便留下舊手機門號(也就是某乙新的門號) 這邊的消費泛指:百貨公司 - 信用卡 - 租書店 或其他ㄧ定會打電話過來的機關單位 有時討債...有時騷擾...有時重覆一直打.... 因而造成某乙生活上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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