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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討論]偷蟲!當場被抓包 (http://insectforum.no-ip.org/gods/cgi-bin/topic.cgi?forum=7&topic=5442)


-- 作者: 蟲蟲思想
-- 發表時間: 2007/06/22 10:50:39pm

我們店裡放了一些甲蟲在賣
但最近時常不見
大概損失5000多元
這是剛剛發生的事
有一個學生揹這書包走近來
我發現他把中大公蟲抓在手裡
看了一陣子~
他順勢把公蟲和手放到書包裡
當場被我抓到!!
我逼他告訴我他家電話
我便把他的爸媽叫到店裡
並叫他陪我五千
(因為我不想上法院)
他的書包打開空空如野
一本書都沒有可能打算偷更多蟲
國3生 忠孝國中
他何必這樣做?沒錢買就用偷的?
我也是學生 但是我沒有錢就不會買!
各位大大對他的看法如何?


-- 作者: 04207yu
-- 發表時間: 2007/06/22 11:02:17pm

唉........其實玩虫是頗大的投資,特別是學生,他玩虫前應評估自己的能力


-- 作者: popshake33
-- 發表時間: 2007/06/22 11:08:36pm

移送法辦


-- 作者: ☆X-S★
-- 發表時間: 2007/06/22 11:13:28pm

一隻中大 5000.........?
連之前損失的 都由他承擔??......


-- 作者: yoshi
-- 發表時間: 2007/06/22 11:37:37pm

如果你沒辦法證明以前的損失 是這位國三學生做的
樓主你憑什麼要他賠五千

這樣構成恐嚇取財 限制他人自由

你這次是碰到沒法律知識的對象 若是懂的人 反咬你一口
就沒這麼簡單了

最好還是報警


-- 作者: monkeyb307
-- 發表時間: 2007/06/23 00:26:50am

第一次抓到給他個機會吧
先通知他父母
再要求他寫三千字悔過書
下次再犯直接報警


-- 作者: 艾曲批
-- 發表時間: 2007/06/23 00:38:30am

1.偷竊是公訴罪,一旦報警就算事後和解還是會對那個學生留下紀錄。
2.中大是違法輸入的昆蟲,要回咬你一口並不難。
3.之前的損失沒道理算他頭上,書包空空不能作為"預備偷竊"的證據。
4.要求5000元(不合該物時價)是違法的。
5.我認為一家店老是有東西被偷,管理人員不能說完全沒有責任。

個人建議通知校方由校規處理、通知家長由藤條處理,
應該就夠了。
誰小時候沒做過壞事?
一二千元的損失這樣訴諸法律,我覺得有點做過頭。


-- 作者: 卜
-- 發表時間: 2007/06/23 00:45:00am

作人還是網開一面的好
相信你給他的這次警告
會讓他下次再也不敢來了
但讓他學到一個教訓就夠了

人都有一時小小的貪念
如果在這時候讓他因為這種情形留下了案底(雖然未成年案底只有3年的時效性 過了不會留下任何紀錄)
但還是不需要將事情鬧那麼大

但最終的決定還是要看樓主本人如何決定了


-- 作者: juna
-- 發表時間: 2007/06/23 00:45:20am

恩.....
我也覺得國3.年紀還小.我也拜託你希望給他一次機會.或是請他假日來幫你看店作義工1天或打雜....等等.就好了.


-- 作者: 動力裝置
-- 發表時間: 2007/06/23 00:50:47am

艾版是站在人道的立場看待這事
可是我自己開店多年
也有些感觸
有的孩子只是一時衝動
通常打電話叫家長來處理
之後就不用擔心這個孩子的行為偏差了
另一種就糟糕了點
打電話叫家長來私了
沒想到家長竟然跟我們說
多少錢啦
我賠你就是....(連小孩都不罵)
這種家長擺明是在護短(個人認為)
最後一種孩子是讓人最心痛的
今天在我這偷東西被我抓到
過陣子又聽到其他同業抓到這小偷
...............
說真的
站在店家的立場
真的很難做


-- 作者: 阿涼
-- 發表時間: 2007/06/23 05:02:57am

小學生! 果然還是難免會衝動
樓主生氣也是對啦! 不過我覺得給他 小小的教訓還可啦!
如果真報警處理 對一個小朋友來說似乎過重了點!
在台灣 有些事還真不能用理性去思考 要用感情去思考

養蟲還真是一種美德 ^^


-- 作者: 哈特利
-- 發表時間: 2007/06/23 07:16:07am

覺的這是一種很不好的行為,雖是學生但原諒了,可能再犯機率很大,
建議讓他家長一定要知道,一定要讓他有所悔悟,
否則"小時偷摘果,長大偷牽牛"
一定要想個適當的方法讓他謹記在心。


-- 作者: 34e
-- 發表時間: 2007/06/23 08:47:07am

偷竊本身就不對
在我小時後偷東西被父母發現
可是會被狠狠的修理的
商家如果因為怕中大是違法輸入的昆蟲而被反咬
是否會間接鼓勵小朋友偷東西的合理化呢
反正是違法的東西 偷了也無訪的感覺
這樣是否商家也很為難呢?
那麼或許較高額的賠償是不錯的做法
我想5000元相較於一個前科好像很便宜不是嗎
此外 偷竊是公訴罪
商家可以從偷竊的小朋友被捉事後的態度來判斷是否該給小朋友一個機會
如果偷竊者本身沒有悔意 如此我們又何必怕為他留下一個不良的印記呢
當然他內心是否真有悔意就不在考量的範圍內了
此外 樓主提到的這位小朋友或許沒有想到這麼多要去反咬商家
如果他發現了偷違法輸入的昆蟲商家有顧忌
是否又會造成商家的困擾呢


-- 作者: jackyleersa
-- 發表時間: 2007/06/23 08:49:24am

求償5000,有點過頭了吧,雖說是給他教訓,但負擔的是父母,或許他家境也沒那麼的充裕,就算有,漫天開價,也有失厚道。

年少時,你我應該都犯過錯,有多少人,在那時給你我機會呢?
選擇報警或是給他機會去學習,在於樓主,但是以罰錢來給他教訓,不是讓下一代更唯利是圖,亦或是使他有一種有錢就搞定的反效果呢?


-- 作者: 小鄭
-- 發表時間: 2007/06/23 10:02:37am

1.偷一隻中大要賠5000元,老實說會讓您原本是有理變成理虧,雖然東西被偷心理不是很爽,但不能將之前被偷的物品損失均算在他頭上,就算是慣竊被抓到警局也得就起出的賊贓來起訴的。

2.看見書包空空如也老實說不能當做他就是預備要偷更多東西,那日後大家也空著背包去您那不就也被當成預備偷竊了,就像我們在銀行一樣,明知來開戶的是人頭,我們只能想辦法讓他開不成,但卻不能將之以詐騙名義來送法辦,畢竟犯罪是一事歸一事,不能用太多的聯想。

3.個人一直覺得得饒人處且饒人,您這次叫他家長來可以視他家長的態度來處置此事,我認為是對的,但不是家長來了只是要求賠償而已,主要的目的是在教育,要讓家長知道自已孩子行為的偏差,可以利用家庭教育來導正,而教育不單是學校與家庭而已,還有社會教育,您這時只要求賠償,只會讓這小孩子不服氣,若像動力兄所言的遇見了財大氣粗的家長呢,頂多給您錢,但教育的目的不會達成,但卻使孩子的觀念更偏差,會產生反正有錢就能解決事情,日後他還是會偷,我認為可以視家長來時的態度來酌情辦現,若是家長一付財大氣粗的樣子,老實說,那種錢不拿也罷,送至警局效果會好一些,若是家長一來就修理孩子很嚴重,那就當個白臉,做個順水人情,我想這孩子日後一定不會再來您這偷了,這才是治本的方法。


-- 作者: 愛錢
-- 發表時間: 2007/06/23 10:14:57am

能夠痛改前非才是教育的真正目的~~~不是嗎?


-- 作者: 哈特利
-- 發表時間: 2007/06/23 10:16:57am

對了想到了,建議店家也裝幾隻攝影機,預防勝於治療,
處罰目的不在於要小偷嚴懲,端看家長的態度還有小偷的態度,
畢竟未成年還是受教於家長,給他一個好的機會讓他改過,
或許你大人大量的,讓這件事有個圓滿結局,
5000 對於一件偷竊,真的算是便宜,在賣場或百貨公司,
沒有幾萬幾十萬解決不了事的啦。


-- 作者: c4100000
-- 發表時間: 2007/06/23 10:32:27am

告訴他父母 然後叫他在您店內打個小雜工之類的..讓他有一點覺悟


-- 作者: 小鄭
-- 發表時間: 2007/06/23 11:00:56am

[quote][b]下面引用由[u]c4100000[/u]在 [i]2007/06/23 10:32am[/i] 發表的內容:[/b]
告訴他父母 然後叫他在您店內打個小雜工之類的..讓他有一點覺悟
[/quote]
勞動服務真的是一個不錯的方法。
其實我小時候(約在小三時)也曾因為偷採人家的芒果被農夫逮到過,那次我是帶了鄰居二個小朋友一起去偷採的,其中一位被逮,我原本已經跑掉了,但看見鄰居被逮我又折回去了,那位農夫見我們這樣將我們罵了一頓之後,也沒跟我們家長說,就罰我們幫忙包芒果,讓我們知道他種芒果有多辛苦,讓我們知道凡事不能不勞而獲,最後放我們離去時,還送了我們幾個早熟的芒果吃,也因為這樣,我們三個小朋友又去田裡幫忙了四天,每天他都會送我們芒果吃,至今我仍非常感謝那位農夫,給了我一個美好的童年與一個正面的機會教育。


-- 作者: stan1976
-- 發表時間: 2007/06/23 11:10:43am

5000元有涉嫌使用私刑之嫌這是台灣的商家都很容易犯的(如罰n倍的售價)!!!萬萬不可
告知學校也許是一個好方法!!


-- 作者: dick88
-- 發表時間: 2007/06/23 12:03:19pm

將心比心,如果小孩是你的你希望如何處理最好,如何讓小孩知道是錯的,我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答案,個人認為如是初犯請家長來其懲罰就已經足夠(知錯能改),若是累犯那就不可原諒了!希望樓主三思,畢竟此事一定會在小孩心裡留下永難忘懷的回憶!


-- 作者: qwe
-- 發表時間: 2007/06/23 04:58:38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34e[/u]在 [i]2007/06/23 08:47am[/i] 發表的內容:[/b]
偷竊本身就不對 在我小時後偷東西被父母發現
可是會被狠狠的修理的
商家如果因為怕中大是違法輸入的昆蟲而被反咬
是否會間接鼓勵小朋友偷東西的合理化呢
反正是違法的東西 偷了也無訪的感覺 這樣是否商家也很為難呢?
那麼或許較高額的賠償是不錯的做法
我想5000元相較於一個前科好像很便宜不是嗎
[color=#DC143C]
[size=4]
此外 偷竊是公訴罪
[/size]
[/color]
商家可以從偷竊的小朋友被捉事後的態度來判斷是否該給小朋友一個機會
如果偷竊者本身沒有悔意 如此我們又何必怕為他留下一個不良的印記呢
當然他內心是否真有悔意就不在考量的範圍內了
此外 樓主提到的這位小朋友或許沒有想到這麼多要去反咬商家
如果他發現了偷違法輸入的昆蟲商家有顧忌
是否又會造成商家的困擾呢

[/quote]


以前的偷竊是告訴乃論,就是有提告才會處理
是可以撤銷告訴

公訴是不能撤銷告訴,所以送警察單位他就完蛋了

[quote][b]下面引用由[u]哈特利[/u]在 [i]2007/06/23 10:16am[/i] 發表的內容:[/b]
對了想到了,建議店家也裝幾隻攝影機,預防勝於治療,
處罰目的不在於要小偷嚴懲,端看家長的態度還有小偷的態度,
畢竟未成年還是受教於家長,給他一個好的機會讓他改過,
或許你大人大量的,讓這件事有個圓滿結局,
5000 對於一件偷竊,真的算是便宜,在賣場或百貨公司,
沒有幾萬幾十萬解決不了事的啦。

[/quote]


5000買一個前科真的是很划算
一但有前科,很多公職都無法報名
正所謂
少小不努力,老大徒傷悲。


-- 作者: 1都
-- 發表時間: 2007/06/23 07:09:04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愛錢[/u]在 [i]2007/06/23 10:14am[/i] 發表的內容:[/b]
能夠痛改前非才是教育的真正目的~~~不是嗎?
[/quote]
同意
國三~會被送到少年法庭吧
少年事件處理法
「預防重於治療,教育重於處罰」


-- 作者: romantsai
-- 發表時間: 2007/06/23 08:35:35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juna[/u]在 [i]2007/06/23 00:45am[/i] 發表的內容:[/b]
恩.....
我也覺得國3.年紀還小.我也拜託你希望給他一次機會.或是請他假日來幫你看店作義工1天或打雜....等等.就好了.
[/quote]

做義工? 會不會賊性不改....到最後整個店被他偷光光...

個人支持重罰...個人造業個人承擔...

因此,支持送法辨。。另外,家長都一起處罰才對。。


-- 作者: littlewood
-- 發表時間: 2007/06/23 09:01:59pm

你很仁慈的給了他一個自新的機會,
但大家提供的寶貴建議,
更能夠讓在大家以後遇上這種事時
可以做得更好。


-- 作者: js
-- 發表時間: 2007/06/23 09:22:40pm

放了他
再送他爸媽一隻
他應該會感激你一輩子

小孩子嘛 錢沒那麼多
為了一 隻蟲讓他留下不好的紀錄不太好吧


-- 作者: 靈滅
-- 發表時間: 2007/06/24 00:59:50am

如果摟主確定之前有被偷過......那有可能都他偷的,這是有可能,因為偷成功過所以覺得不會被發現所以在偷,第二就是有可能是他的同學有偷過,傳到他耳裡......所以他就去偷,所以建議摟主看能不能逼問出是不是有朋友有偷過等等.........不然像甲蟲這種東西....吃也不是,賣錢...除了養蟲的人,一般沒興趣的看到2千多塊就縮起來起來了把!!!!
也不像金銀珠寶可以賣到好價錢.......所以很可能是有原因的.........


-- 作者: juna
-- 發表時間: 2007/06/24 02:43:59am

我覺得還是要給小孩機會.哪怕1次2次~n次.既使100個有1個改過了.都很值得.千萬別因為其他99個還是死性不改.就覺得很生氣.

我也強烈反對說 : 罰賠5000換他一個前科的做法.這根本就是惡劣.想想如果是你的小孩做錯事.對方也是這種做法.你們會怎麼想.

當你們為人父母時.你就會發現小孩是每天在變.不變的是我們這些死性不改的大人.小樹長歪了.不是小樹願意的.而是環境所致如此.
請多給小樹機會.每棵樹都想要長成聳天大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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