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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totocat
-- 發表時間: 2007/05/18 02:07:38am

[這篇文章最後由totocat在 2007/05/18 02:10am 第 1 次編輯]

這是之前insect square的規定…
不知版大們看法是如何?


-- 作者: 黑米
-- 發表時間: 2007/05/18 02:31:25am

但是為了達到百篇取得販賣權...
這樣免不了出現一堆灌水文之類的....
而且被刪文的文章數好像不會由總發文篇數上面扣除?...


-- 作者: wertas
-- 發表時間: 2007/05/18 05:14:30pm

對阿  可能會產生灌水文
這是大家不想見到的
而且規定百篇才能賣蟲  似乎不怎麼公平


-- 作者: michelle
-- 發表時間: 2007/05/18 06:39:41pm

是否可以限制註冊需滿多少天後才可以賣蟲?


-- 作者: bliss0920
-- 發表時間: 2007/05/18 06:41:54pm

[equote][b]下面引用由[u]michelle[/u]在 [i]2007/05/18 06:39pm[/i] 發表的內容:[/b]
是否可以限制註冊需滿多少天後才可以賣蟲?
[/equote]

註冊幽靈帳號備用就破解了......


-- 作者: small豪
-- 發表時間: 2007/05/18 07:19:28pm

發起投票.........給蟲友認可!!!! :em01:


-- 作者: totocat
-- 發表時間: 2007/05/18 07:45:34pm

灌水文真的是蠻麻煩的…
但是對於買方應該會比較有保障…
騙子會比較少!?


-- 作者: 阿不啦
-- 發表時間: 2007/05/18 10:13:55pm

要有精華文章或是威望需為  +?   以上

要回饋呀 ^^

XD....那我好像也沒資格喔  ....


-- 作者: samuel55
-- 發表時間: 2007/05/19 01:48:56am

各位大大好:
       小弟認為如果真要這樣規定的話好像有一點點不公平(只是一點點^^"),必竟以小弟來說不像論壇當中有許多大大玩蟲已經有非常久的時間,加上以小弟對蟲的了解實在是略懂皮毛而已,所以很多討論區的話題好像插不上嘴^^",也因為這樣像我這種初入門的新手想要發文百篇之後才能賣東西,這似乎是有點強人所難,就如同黑米版主大所說的,會跑出很多灌水文,相信這樣也會對各版主大產生了很多困擾吧!每天清不完的灌水文,加上對一堆灌水帳號的警示動作,這對管理論壇的版主們無非是一項艱鉅的任務才是.  

買賣之間講的就是信用問題,小弟也稍稍的看了一下交易版的交易糾紛區的文章(真的只是小小的看一下而已,因為字都好多,加上彼此對罵及旁人的加入,真的看的很累人...),各式各樣的問題都有,小弟認為只要是不要存心騙人的交易問題都應該可以和平解決,問題就出再於有人就是會存心騙人,騙人的方式大概可分為幾種模式發生:
賣家詐騙方面:
1.買家明明匯款完成,賣家卻說沒收到,要求買家再匯款一次,之後才將商品寄給買方.
2.買家匯款完成後賣家就音訊全無.
3.賣家標明賣幼蟲A,出貨卻給幼蟲B.
4.賣家將早就已經"往生"的幼蟲或成蟲當"活體"寄出,因為有些賣家都會在交易文章中標明"宅配風險自負"以逃避相關責任.

買家詐騙方面:
1.買家明明沒匯款卻說已經匯款給賣家並要求寄貨.
2.買家明明收到商品卻推說沒收到並要求賣家重新寄貨.
3.買家明明收到的是正確的商品卻說收到的商品有誤並要求補寄.
4.買家收到商品後說活體已經死亡,但實際上根本沒死,並要求賣家負責.
5.買家以各種理由或藉口說XX時就會匯款了並要求賣家先將商品寄出,賣家寄出商品後,買家卻音訊全無.

以上大概就是"存心騙人"的買家及賣家會使用的方式,了解了方式就要想出辦法來防止!

賣家詐騙方面:
1.買家明明匯款完成,賣家卻說沒收到,要求買家再匯款一次,之後才將商品寄給買方:這點買家應該很好處理!只要是在匯款時保有相關的文件,比方說匯款單或是ATM轉帳單的收據然後麻煩一點傳給賣家看,賣家就無法耍賴了,就怕是買方自己都不查證!就笨笨的重新匯款一次!

2.買家匯款完成後賣家就音訊全無:這點就比較麻煩了!第一.賣方除了給買方的匯款帳號是真的除外,很可能其他資料全部都是假的(包括地址及電話),我想碰到這種騙子的話論壇管理者能夠提供詐騙者的IP及E.MAIL等等相關資訊吧!只是問題是,我們真的碰到時偏偏又會覺得"算了!算自己倒楣""花錢學經驗"等等消極處理的方式.是否可以建議論壇管理者或懂法律的同好們為我們想出一套關於這點狀況發生時我們該做的處理程序為何呢?

3.賣家標明賣幼蟲A,出貨卻給幼蟲B:這點也是挺麻煩的,絕大部份幼蟲要分出其種類真是有其困難度,一般入門初學者頂多知道兜蟲跟金龜類的幼蟲肛門開口是縱向的,鍬幼則是橫向的,然後看的出來是鬼豔的幼蟲就算不錯了(因為屁屁特別大^^"),否則一定就是起碼要等待到羽化後才能知道,等待到那時~賣家早已經拍拍屁股走人了吧!
小弟偶爾看到交易區中想到一個好辦法,就是有些時候熟識的同好或是你有跟新PO上交易區的賣家交易過,你知道賣家的信用,所以有些朋友就會幫忙"推一把",或是說某某賣家的蟲品質有保證等等的話語,這些話語在初次 想購買的買家看來似乎是一種"可靠的保證",所以這種方式也是可以幫助有信用的賣家更容易且讓買家更安心的購買喔!

4.賣家將早就已經"往生"的幼蟲或成蟲當"活體"寄出,因為有些賣家都會在交易文章中標明"宅配風險自負"以逃避相關責任:這種情況碰到也真的是很無言了,所以可否請有寄蟲經驗的大大們提供一種"統一的包裝格式",或說應該是怎樣寄蟲是最好的方式,包括1.用那種盒子(耐熱及耐壓)2.盒子內的包濕方式(防熱方式)3.包裝方式(怎樣可以達到耐壓及透氣)4.郵寄期間溫度若超過幾度以上寄件時間是否順延等等問題,若是大家有統一的方式寄蟲,有統一的概念來寄蟲,我想~如果這樣做買家還是收到已經"往生"的蟲,我個人覺得賣家應該負起"退款"或是"重新出蟲"的責任了!如果大家有討論出最好的寄蟲方式後,就要勞駕版主大大們將之方式置頂於"交易區"及"競標區"當中,讓即將交易的同好們以此方式統一交寄.

買家詐騙方面:
1.買家明明沒匯款卻說已經匯款給賣家並要求寄貨:這種情況賣家就應該先去刷存簿進一步確定匯款是否有進來,怕的就是賣家一看到買家的匯款完成通知就高興到直接把商品寄出,連存簿都沒有確認前請賣家絕對不要把商品寄出!事前的確認,事後就不會後悔囉!
2.買家明明收到商品卻推說沒收到並要求賣家重新寄貨:這種情況就是賣家要保留交寄收據並且進一步查詢交寄公司郵件的去向,若可以取得收件者的簽名則傳給買家看,這樣對方就不會如願以償囉!
3.買家明明收到的是正確的商品卻說收到的商品有誤並要求補寄:這種情況小弟建議賣家出貨前可以用數位相機拍照存證,小弟想到的方式好像只有這點,如果各位大大有更好的解決辦法的話,希望您能提供.
4.買家收到商品後說活體已經死亡,但實際上根本沒死,並要求賣家負責:同上.
5.買家以各種理由或藉口說XX時就會匯款了並要求賣家先將商品寄出,賣家寄出商品後,買家卻音訊全無:這種情況賣方就一定要堅持買方先完成匯款我方才能夠將商品寄出,如果這種情況不堅持的話,事後吃虧後悔的心情恐怕只有賣方自己最能夠體會了!

以上~其實小弟認為避開存心詐騙的買(賣)方不談,當雙方都有心交易時,都應該要有事前的良好溝通,就算真的出了問題,理虧的一方不要有若無其事的態度,應該要有積極改善或是深入了解問題的態度!而有理的一方則不要因為理直氣壯就口出狂言語帶威脅,也許在良好的溝通之下,就算發生了問題,對方卻覺得你處理問題的態度很優以後搞不好會多多捧場甚至於成了一起衝山的蟲友囉!

還有一點,就是有關於有些朋友會碰到的,就是有些時候也許會碰到未滿18歲的朋友(先說好喔!我沒有對未滿18歲的蟲友有任何歧見!不要攻擊我啦!拜託!),或說有些蟲友也許因為學業忙碌.工作忙碌.家庭管的緊等等不方便的問題,導致寄件時間的延誤.匯款時間的延誤.回答買(賣)方的問題時間延誤等等問題,這樣會給對方一個不好的第一印象!如果真有這方面的問題一定要在交易文中就"特別註明"!!好讓對方有心理準備,而且當時間拖的太長的話(多長??應該也請版主大大們訂一個標準日),則對方可以要求取消交易!因為蟲蟲是有生命的,尤其是野生成蟲,也許最佳的繁殖時間被拖到的話,買方心態上自然會有點不愉悅吧!
任何的買賣都是靠信用及誠信來交易的,不要靠半點的詭詐及小聰明來欺騙對方,這樣我們才會有一個安心又滿意的交易平台阿!
以上~若大大們及版主大們有任何指教都歡迎來討論,多點討論才會多點進步,小弟也先謝謝各位的指教囉!^___^~打完收功!耶!!!!

厚...^^"剛剛又想到一點!就是可否請版大們將"已經查證"交易不實紀錄的買(賣)方帳號公佈並且置頂於交易區及競標區(棄標者也要公佈)當中,這樣對我們小小蟲友來說也算是為我們造了一道有效的防火牆了呢!!有勞版大們!!辛苦你們了!!(別人都還沒答應呢~我自己高興什麼^^")這次我是真的打完了啦~~~><~~~

ps:內文過多(自己都看到頭昏眼花@@),如有錯字及注音文或是文法不通者還請見諒!謝謝各位!新手一枚還請指教!


-- 作者: teen99
-- 發表時間: 2007/05/19 03:01:37am

[quote][b]下面引用由[u]samuel55[/u]在 [i]2007/05/19 01:48am[/i] 發表的內容:[/b]
各位大大好:
       小弟認為如果真要這樣規定的話好像有一點點不公平(只是一點點^^"),必竟以小弟來說不像論壇當中有許多大大玩蟲已經有非常丹]為這樣像我這種初入門的新手想要發文百篇之後才能賣東西,這 ...
[/quote]
大哥,你洋洋灑灑寫了一大篇.看來真是有心人.


-- 作者: mmllpp77
-- 發表時間: 2007/05/19 08:44:39am

是喔~
倒是沒發現這項限制....
不過這樣挺不方便的


-- 作者: 34e
-- 發表時間: 2007/05/19 10:38:43am

其實一樣可以限定某些資格
1.50篇發文
2.註冊滿半年

這二天有看到版主有用所謂的黑名單(觀察名單)
一旦因灌水被列入黑名單的帳號
或是其它因素被列入"交易黑名單"的帳號
失去買賣資格(可以在帳號上設定某個圖案 或是設定無法進入交易區 再不然就是設定無法傳送短訊息)
會員如果想回復買賣資格 讓限制消失 可以申請積分歸0
除了灌水可以申請積分歸0來回復權限外
交易黑名單不具此種資格
由於交易糾紛外人難以從隻字片語中判斷是非
所以可以針對惡意詐騙的帳號來設定
或是該帳號連續有"非新開帳號"的會員大量申訴反應該帳號有問題 即可設定交易黑名單

有些做法本來就難二邊顧及
不過如果有一點小小的限制
我想交易糾紛會少很多
灌水的話 由於會員眾多 版主群會忙不過來
所以論壇也可以在回覆帖裡多設定一個"檢舉"功能
讓會員們去幫忙檢舉 版主查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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