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natural
-- 發表時間: 2007/03/21 11:39:38pm
3月21日下午15:16整 有來本店參觀的蟲友 你的行為比較不好己經上相了 希望你下次不要再"順手牽羊了"
-- 作者: 未知
-- 發表時間: 2007/03/21 11:47:10pm
賴大!有照片把他公佈出來..不要讓他心存僥倖....
-- 作者: romantsai
-- 發表時間: 2007/03/22 00:15:00am
請把照片貼出來吧....我最氣這種小偷的.....我兒子的恐龍王者卡片一大套(暴龍,美甲龍...一堆2000卡)也在上個月被人摸走....損失好幾萬.. 建議公佈照片+報警處理....
-- 作者: junbeetle
-- 發表時間: 2007/03/22 00:34:28am
公佈照片 讓大家認識一下 給小偷一點教訓 但是不要報警 再給他一次機會
-- 作者: 哩個哩
-- 發表時間: 2007/03/22 00:54:54am
豈有此理 ! 我也是忍了20 年才有錢買虫 用偷的 太不應該 不可原諒 ! 勸速速 歸還 才是
-- 作者: 辰太郎
-- 發表時間: 2007/03/22 01:25:26am
哇咧><|||看來有人在家裡吃不慣家裡的伙食,想吃吃在牢裡的伙食了 如果是小朋友的話,我建議請他家長來罵一罵就算了,如果是成年人就 直接報警吧~應該讓他了解一下社會規範的厲害,要不然縱虎歸山下一 個倒媚的會是誰~誰也不曉得><(還是送他一隻火柴和一桶汽油也不錯喔) ps:以上都當我在亂說吧~要怎麼做還是看賴桑您的意見為主^^祝你生意興隆
-- 作者: 華山掌門
-- 發表時間: 2007/03/22 02:41:20am
在桃園做扒手???不知道桃園有兩位警察蟲友都是賴桑的朋友嗎??不是抓到溫控室吃果凍而已...而是抓到拘留所... 看樣子賴桑純警告而已...
-- 作者: 45500
-- 發表時間: 2007/03/22 07:03:41am
那個時間點我正好在學校接小孩下課 真大膽 賴裳的店也敢動手 監視器至少裝了....... 我已經被偷習慣了
-- 作者: sa091188
-- 發表時間: 2007/03/22 07:52:38am
臺灣人就是喜歡息事寧人 姑息會養奸,放任成盜賊
-- 作者: chengtw
-- 發表時間: 2007/03/22 09:10:20am
竊盜屬公訴罪 樓主已經很仁慈了 樑上君子 快把東西還給人家吧!!
-- 作者: 寬扁扁大王
-- 發表時間: 2007/03/22 09:25:26am
[這篇文章最後由寬扁扁大王在 2007/03/22 05:54pm 第 1 次編輯]
這種壞人就不要放過他 這社會不該放縱這種人 公怖吧
-- 作者: 老甲虫
-- 發表時間: 2007/03/22 11:26:20am
[quote][b]下面引用由[u]寬扁扁大王[/u]在 [i]2007/03/22 09:25am[/i] 發表的內容:[/b] 是外人就不要放過他 這社會不該放縱這種人 公怖吧 [/quote] 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公怖 不要姑息養奸!!! :em12: :em12: :em12:
-- 作者: 赤子
-- 發表時間: 2007/03/22 12:43:07pm
有點好奇 不知她是摸走什麼 偷竊是不好的行為~ 不果如果有新悔改 ~要給她機會
-- 作者: 34e
-- 發表時間: 2007/03/22 01:55:00pm
我想樓主只是警告該位蟲友而以 順帶有警告"即將"或"準備"預謀的朋友千萬別做傻事 人都有做錯事的時後 樓主放過一個後 下一個無論是誰 我想都會直接報警了吧
-- 作者: 剪刀
-- 發表時間: 2007/03/22 02:29:05pm
樓主這麼做一定有其用意和顧慮,大家就請尊重賴桑的決定吧
-- 作者: artic
-- 發表時間: 2007/03/22 02:39:23pm
報警 有可能毀掉一個小孩 若是抓到 請他家長來處理 家長應該會帶回去訓誡一番 賴桑的作法真的很好 跟學校老師一樣 很少看到犯錯的人被警察抓到之後會真心認錯 總覺得店家原諒∼家人訓誡的悔改比被抓去留案底好 純粹個人想法
-- 作者: playaok
-- 發表時間: 2007/03/22 05:05:52pm
偷竊是公訴罪 私了要對方賠錢則犯了恐嚇脅迫 為了可憐對方而取消則是偽造文書 所以這事真的有點麻煩 同情也不對 不同情也不對
-- 作者: bbns
-- 發表時間: 2007/03/22 05:38:44pm
[這篇文章最後由bbns在 2007/03/22 05:40pm 第 1 次編輯]
聽說桃園有人偷蟲偷到快開蟲店!! 你應該是我知道在桃園第二個被偷的"賴大".
-- 作者: Hsu
-- 發表時間: 2007/03/22 05:46:19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artic[/u]在 [i]2007/03/22 02:39pm[/i] 發表的內容:[/b] 若是抓到 請他家長來處理 家長應該會帶回去訓誡一番 [/quote] 某蟲店遇到真實的情況是: 家長不但沒訓誡,大鬧賣場不說,還威脅要告店家... 怎麼辦? 如 playaok兄所說 真的有點麻煩...不論警告或教訓都要妥善處理才好
-- 作者: butterfly
-- 發表時間: 2007/03/22 06:00:16pm
:em11: 賴桑的店也被摸啦!! 您的店對面也有條子杯杯 不妨學學蟲磨坊,貼個[手癢前請先想想 對面的警察局] 小朋友可以試著跟他講道理 大部分的人都還是有良知的 至於許大說的那種............ 那是家長的問題占多數 不聽話的是大人--------不囉唆,就帶著 監視錄影畫面直接上警察局吧 賴桑您不是第一個被偷過的人 至少我知道北部還有其他蟲店以前也被摸過 貴重的成蟲
-- 作者: darkman
-- 發表時間: 2007/03/22 06:04:02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playaok[/u]在 [i]2007/03/22 05:05pm[/i] 發表的內容:[/b] 偷竊是公訴罪 私了要對方賠錢則犯了恐嚇脅迫 為了可憐對方而取消則是偽造文書 所以這事真的有點麻煩 ... [/quote] 放輕鬆 一點都不會麻煩 看你的文意 應該是指已經向警察報案了 如果是還沒報案 私下了結怎麼會是恐嚇威脅呢 除非很過份的獅子大開口 不然損害多少 賠償多少 不會有什麼問題 如果已經報案了 因為是公訴罪 沒錯 不能撤回告訴 不過也不會怎樣阿 反正案子會送到檢察官那邊 檢察官也會要你們和解了事 如果被告願意和解賠錢 就可以換取以微罪不起訴 或是緩起訴 這些也都不算是前科 這樣 不是都皆大歡喜
-- 作者: natural
-- 發表時間: 2007/03/22 06:06:47pm
感謝各位先進的指教 小弟非常的感激 誠意己拿來了 就看"事主"了
-- 作者: DORCUS111
-- 發表時間: 2007/03/22 06:11:31pm
如果是小孩 就看能不能找出來吧 訓訓他吧 看他會不會改過自心 在店門貼警告標語吧
-- 作者: Kooka
-- 發表時間: 2007/03/22 07:29:24pm
蟲店如果賣外國蟲, 報警可能要面對自己行為的合法性喔 就像要是有毒販被搶, 敢去報警嗎?
-- 作者: playaok
-- 發表時間: 2007/03/22 08:27:51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darkman[/u]在 [i]2007/03/22 06:04pm[/i] 發表的內容:[/b] 放輕鬆 一點都不會麻煩 看你的文意 應該是指已經向警察報案了 如果是還沒報案 ... [/quote] 重點是未報案前不能要對方有所補償 不然就是恐嚇脅迫 最早之前是要賠十倍 後來賠十倍一倍都一樣 只要被對方反咬一口 對方是偷竊 但是自己也是恐嚇
-- 作者: a1060195
-- 發表時間: 2007/03/22 08:42:00pm
唉壓呀!!!這是啥社會阿?偷蟲都可以開蟲店!?
-- 作者: Ros
-- 發表時間: 2007/03/22 08:58:49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playaok[/u]在 [i]2007/03/22 08:27pm[/i] 發表的內容:[/b] 重點是未報案前不能要對方有所補償 不然就是恐嚇脅迫 最早之前是要賠十倍 後來賠十倍一倍都一樣 ... [/quote] 閣下你的六法全書看的專精(拍拍手) 留主的文意.很簡單嘛! 這等事~恐嚇脅迫都出來囉! 會不會想太多阿! :em06:
-- 作者: darkman
-- 發表時間: 2007/03/22 11:18:35pm
[這篇文章最後由darkman在 2007/03/22 11:27pm 第 1 次編輯]
[quote][b]下面引用由[u]playaok[/u]在 [i]2007/03/22 08:27pm[/i] 發表的內容:[/b] 重點是未報案前不能要對方有所補償 不然就是恐嚇脅迫 最早之前是要賠十倍 後來賠十倍一倍都一樣 ... [/quote] 所以才說 不要獅子大開口阿 十倍就是獅子大開口阿 如果是明明就少一隻蟲 要人家賠十隻 本來就是法律不允許的阿 損害有多少 賠償就多少 是這樣的意思 如果這樣會是恐嚇 那你就是自己嚇自己 我也沒辦法了
-- 作者: PINGU258
-- 發表時間: 2007/03/23 02:36:36pm
為了一隻蟲犯法 可見他有多愛蟲 但是方法用錯了 何必順手牽羊呢 愛蟲不是這個樣子的
-- 作者: natural
-- 發表時間: 2007/03/23 09:14:32pm
[這篇文章最後由natural在 2007/03/23 09:17pm 第 1 次編輯]
請貴君子把握時間速連絡 打電話聲東擊西 [UploadFile=21_1174654864.jpg] 把東西放入口袋 [UploadFile=23_1174655078.jpg] [UploadFile=24_1174655229.jpg] 到手與店員聊天 [UploadFile=25_1174655310.jpg] 到手拉外套 [UploadFile=26_1174655550.jpg] 得意的笑 [UploadFile=27_1174655820.jpg]
-- 作者: 阿彬
-- 發表時間: 2007/03/23 09:37:54pm
[這篇文章最後由阿彬在 2007/03/23 09:38pm 第 1 次編輯]
請大家多多注意吧!![UploadFile=20070319165117A2_1174657117.jpg]
-- 作者: ㄚ勳
-- 發表時間: 2007/03/23 10:16:38pm
都公佈照片了 應該快拿出誠意自首吧 至少店家還沒採取啥行動 還給你機會 有感而發 離題一下 個人最恨小偷以及騙子 看了整串討論 還發現有罵人的自己就到蟲友家偷過東西 (後續過程很好笑..但不再詳述了) 在論壇上道貌岸然正人君子般 私下卻.......................... 俗話說: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如同被拍到的一樣 奉勸別拿蟲友們的信任來玩.............
-- 作者: butterfly
-- 發表時間: 2007/03/24 01:28:40pm
[這篇文章最後由butterfly在 2007/03/24 09:33pm 第 1 次編輯]
大人喔..............那就真該打屁股 這麼大了還要手賤,畫面都公佈出來了 這下子全國蟲友都看到 他以後在蟲界會很難做人 如果有人認識這個人 幫忙勸他趕快自首,把蟲還給人家或是買下來啦 不然偷蟲事小,毀了自己名譽事情可就大條了
-- 作者: DORCUS111
-- 發表時間: 2007/03/24 01:53:15pm
虎頭鍘伺候 真是不知羞恥 他應該是看貴店的店員少才下手的 當我們是瞎子阿
-- 作者: 基拉
-- 發表時間: 2007/03/24 01:54:04pm
作生意多少都碰的到這種宵小,公佈出來是對的,否則過一段時間一定會再來"光顧"~!賴桑我支持你~! 我這裡除了要注意這種宵小之外,還有一種"挖盒魔人"也很令人髮指~!
-- 作者: 老不死
-- 發表時間: 2007/03/24 09:52:28pm
就我所知那邊好像是dhl或是毛象吧,就為了這不算非常高價的蟲,結果被公布長像,還真的是~~~~~~~賴桑支持你這種做法。
-- 作者: 小小蟲
-- 發表時間: 2007/03/25 00:04:13am
原來賴桑的攝影機裝設在這角度... 下次我 "出手" 時可要閃避一下了... 不過從板橋到桃園來回的時間..油錢..與可能發生車輛的風險..還是找近一點的 磨晶元(屬於半導體產業的製程)或是 喜歡蟲天上掉下來(搖樹採集的樂趣所在)下手...嘿嘿 制止歪風蔓延是對的..
-- 作者: butterfly
-- 發表時間: 2007/03/25 02:09:30am
[quote][b]下面引用由[u]小小蟲[/u]在 [i]2007/03/25 00:04am[/i] 發表的內容:[/b] 原來賴桑的攝影機裝設在這角度... 下次我 "出手" 時可要閃避一下了... 不過從板橋到桃園來回的時間..油錢..與可能發生車輛的風險..還是找近一點的 磨晶元(屬於半導體產業的製程)或是 ... [/quote] :em18: 如果我記得沒錯的話 賴桑的監視系統可沒這麼簡單喔................ 磨晶元也是唷!因為他們以前也發生過大兜成蟲被摸走 (我記得是M屬的) 嗯...........可是不是有句俗話說[好兔不吃窩邊草]的嗎?? .............話說回來,公佈照片是對的................
-- 作者: 動力裝置
-- 發表時間: 2007/03/25 02:31:40am
既然是成年人偷的話 公布照片就是必要的 不但要讓他丟臉 還要讓大家知道這傢伙的模樣 個人在開店 最痛恨就是這種不勞而獲的傢伙 剛開始店裡抓到小小偷(國小)時 也曾經為了要不要讓他留下案底內心掙扎 原因無他 小朋友留下案底對他們的前途很不好 就算案子報到警局 條子也希望你放過這些小朋友一馬 接下來麻煩事就來了 要寫一堆你承認你抓錯人的文件 一弄就要搞個3-4小時才會結束 後來我學乖了 抓到小偷乾脆不報警 直接叫他說出家裡電話 不講的話就送警察局(如果這也算恐嚇XD) 大部分小鬼衡量事情輕重之後 都會乖乖吐出家裡電話 可是也有那種很"盧"的 就是不肯講 一直要盧到家長跑出來找小孩 才發現說小孩怎麼在我店裡幹下這種好事 當場痛打一頓
-- 作者: 未知
-- 發表時間: 2007/03/25 08:47:27am
蟲友們!請硬起來.把那顆屎挖出..
-- 作者: jefferyccy
-- 發表時間: 2007/03/25 08:57:55am
[quote][b]下面引用由[u]DORCUS111[/u]在 [i]2007/03/24 01:53pm[/i] 發表的內容:[/b] 虎頭鍘伺候 真是不知羞恥 他應該是看貴店的店員少才下手的 當我們是瞎子阿 [/quote] 他應該還沒資格用『虎頭鍘』唷 包公的三座鍘刀 分『龍頭鍘』 專鍘皇親國戚(皇族) 『虎頭鍘』 專鍘貪官污吏(文武百官) 『狗頭鍘』 專鍘壞人強盜(平民百姓) 還有包龍星的『鼠頭鍘』這是唬爛的...........
-- 作者: 45500
-- 發表時間: 2007/03/25 09:31:01am
以常理推斷 這位膩裳根本不知道有論壇這回事 也不知道已被公佈玉照的事
-- 作者: rock4488
-- 發表時間: 2007/03/25 05:58:53pm
都已公佈這麼久了,這位仁兄還是一樣麻木不仁,難道都沒有朋友在上論壇嗎?真是怪哉!潛水很久了?或是新蟲友?外地來的?,如果有上論壇,我想他現在心中也不知該如何是好!也有可能會找個比較沒人的時間去找賴桑,或是乾脆再消失一陣子吧。
-- 作者: 小千
-- 發表時間: 2007/03/30 05:29:59pm
整篇文章看完,我覺得因應該嚴厲譴責這位仁兄,但還有一個疑問就是 基拉大大所說的何謂~~挖盒魔人~~
-- 作者: DKB
-- 發表時間: 2007/03/30 05:44:56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小千[/u]在 [i]2007/03/30 05:29pm[/i] 發表的內容:[/b] 何謂~~挖盒魔人~~ [/quote] 這幾種都是!! [UploadFile=m_1170691150100__1175247821.jpg] [UploadFile=m_1170691151635__1175247835.jpg] [UploadFile=m_1170691153129__1175247861.jpg]
請參考!! :em22: :em22: :em22:
-- 作者: a1060195
-- 發表時間: 2007/03/30 09:34:12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小千[/u]在 [i]2007/03/30 05:29pm[/i] 發表的內容:[/b] 整篇文章看完,我覺得因應該嚴厲譴責這位仁兄,但還有一個疑問就是 基拉大大所說的何謂~~挖盒魔人~~ [/quote] 就是那種會偷偷把盒玩拆開的怪咖!!
-- 作者: 基拉
-- 發表時間: 2007/03/30 09:55:16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小千[/u]在 [i]2007/03/30 05:29pm[/i] 發表的內容:[/b] 整篇文章看完,我覺得因應該嚴厲譴責這位仁兄,但還有一個疑問就是 基拉大大所說的何謂~~挖盒魔人~~ [/quote] 日系的玩具中(轉蛋店的那種),小盒裝的盒玩.食玩有很多是無法從包裝盒外觀得知內容物是那個 ,有種人為了要得到特定的"那隻",就用手指挖開盒邊隙縫處窺看內容物,挖壞了一堆還不一定會買,破壞一堆商品的包裝,也破壞別人購買的興致.... 如果還是不懂,來我店裡我告訴您............^__^ [UploadFile=B7D3A4F920003_1175262851.jpg]
-- 作者: 陳仔
-- 發表時間: 2007/03/30 10:05:15pm
唉... 就是有這種人.. 好好的人不做...偏偏要當個扒手... 他到底在想啥= =? 被抓到了還不是有多了一條罪名... 錢花了...在賺就有ㄌ...何必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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