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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蟲論壇 (http://insectforum.no-ip.org/gods/cgi-bin/leobbs.cgi) |
-- 作者: Hsu
[LIKE=阿春;sk8015;掠影;16881515;a86846162;yoshi;今天好冷;大便;Itofee;92087;幾345;肘之公子;cs40378;KIMURA;kulokawa001;ms95;oba72367r;054;465028;eric71903;gacsliu;強強滾;ford4391;lincarreras;威京人;芳710614;chinyu;mexx;胭脂虎;迷戀甲蟲;197235;taiwan3810;就愛兜鍬;kuwata;t800516;宏亮;拾荒;小高;養蟲快樂就好;黃仕傑;o丁丁;u4851;=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Hsu在 2012/12/02 05:06:10pm 第 1 次編輯] 記者vs.兇嫌曾文欽:「為什麼小孩子你也下得了手?為什麼你要殺人,他才10歲。」 低頭被押進警局,狠心殺男童的曾文欽,儘管戴上安全帽,但仍看出他神態自若,絲毫沒有半點悔意。曾文欽父親:「他平常的生活習慣,大人、小孩怎麼罵他都不會反對(反抗)。」 爸爸難以置信兒子竟成殺人兇手,29歲的曾文欽,從小父母離異,國小畢業、沒前科,但也因學歷低,只能靠打車床零工維生,工作有一天沒一天的,冷漠不多話的他,從小的生活背景讓他成了社會邊緣人,反社會人格在這次行兇計畫中,完全暴露出來。曾文欽租屋處房東:「這陣子他是比較沒工作。」 台南六分局副分局長劉怡宗:「(嫌犯供稱)他會隨機犯案,一直到警方抓到他為止。」 曾文欽冷血行徑令人髮指,事發當天傍晚,警方在這家釣蝦場附設的網咖包廂內將他逮捕,警方還發現當時桌上的2台電腦螢幕,一邊是顯示遊戲畫面,一邊竟是再查殺人判刑案例,曾文欽認為殺一人不會被判死刑,還想殺更多孩童,他甚至買了刀,到公園和百貨公司尋找行動好受控制的小孩和老人當目標,不幸在遊藝場的方姓男童,成了刀下亡魂,也出身弱勢家庭的兇嫌曾文欽,失業引起瘋狂殺人念頭,毀了自己的人生,也造成2個家庭悲劇。[/quote]
-- 作者: 0987543257
[LIKE=肘之公子;cs40378;辰太郎;白鬍子王朝;牙丸傷心;=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0987543257在 2012/12/02 06:04:32pm 第 1 次編輯]
-- 作者: shaggydoggy
[LIKE=son99;=LIKE]奇怪的廢物 沒錢吃飯不會去死阿
-- 作者: 幾345
[LIKE=054;ford4391;197235;白鬍子王朝;=LIKE]最奇怪的是,要吃牢飯應該不用殺人啊
-- 作者: 054 [LIKE=cs40378;197235;辰太郎;=LIKE]我佛慈悲.也要降妖伏魔.相信中西方神界也都如此.某些團體的"慈悲"超越人界佛神界真是佩服佩服.神佛都望塵莫及
-- 作者: eric71903
[LIKE=cs40378;054;ford4391;197235;son99;愛蟲蟲;白鬍子王朝;=LIKE]這種人不能讓他死...
-- 作者: york
[LIKE=fff;054;黃仕傑;白鬍子王朝;=LIKE]我一直有個疑惑 以台灣目前的氛圍
-- 作者: Goliathcp
[LIKE=大便;ford4391;mexx;InsectLover;imperator;=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york[/u]在 [i]2012/12/03 07:30:35am[/i] 發表的內容:[/b] 以台灣目前的氛圍 大家都肖想 終身俸 粉久了.....@@
-- 作者: dionysus
[LIKE=Hsu;=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Hsu[/u]在 [i]2012/12/02 05:02:54p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york
[LIKE=Goliathcp;ford4391;=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Goliathcp[/u]在 [i]2012/12/03 07:50:05am[/i] 發表的內容:[/b] 這個容易解決啦
-- 作者: shaggydoggy
個人覺得許多重大犯行的部應該終身監禁
-- 作者: cs40378
[quote][b]下面引用由[u]shaggydoggy[/u]在 [i]2012/12/03 04:41:04p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taiwan3810
死刑犯抓去打仗......
-- 作者: InsectLover
[LIKE=阿林;q52027830776;=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InsectLover在 2012/12/04 03:43:19pm 第 1 次編輯]
-- 作者: bigmazinger 廢死聯盟還是出來講了.. http://tw.news.yahoo.com/廢死聯盟-死刑治標不治本-213005770.html
-- 作者: romantsai
[LIKE=Hsu;054;Itofee;ford4391;趨光者;=LIKE]日本真實案例 死刑的意義就在這裡(支持死刑請轉寄) 日本真實案例 死刑的意義就在這裡(支持死刑請轉寄) 這是一個日本第一個未滿十八歲判死刑的案例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縣光市發生一件殘忍的凶殺案。當時23歲的本村 洋先生於晚間七點左右下班返家,發現大門沒有鎖。 1999 年4月18日,警方逮捕當時剛滿18歲一個月的少年。根據犯人的供述,他於4月14日當天下午兩點左右,喬裝成排水管檢查的工人,按門鈴順利進入被害人家中。 當時11的月的嬰兒夕夏一直在媽媽的旁邊哭泣不休,少年將嬰兒拋往別處,可是嬰兒還是掙扎哭著,往已死去的母親遺體處爬去。 雖然加害的少年當時未滿二十歲,可是所犯的案情殘忍重大,山口縣的少年法庭決議將全案移交山口地檢署審理。第一次開審議庭時,本村洋 先生抱著妻女的遺照出庭,卻被法官阻止。 殺了兩個人,只要事後表現出"我很抱歉"的樣子,就代表有悔改,然後就可以得到寬恕。 本村 洋 先生不斷的跟法官抗議,最後,法官准許他帶遺照進去,條件是必須用黑布將照片蓋住才可以。當時一審下的判決是 - 無期徒刑。跟台灣類似的是,日本並沒有真的無期徒刑。尤其當時的少年身上有著少年法保護,頂多關個七、八年(表現良好的話)就可以出獄。 本村 洋 先生在判決之後招開記者會,他是這麼說的: 記者會結束之後,本村先生走進擔任本命案的檢察官辦公室。檢察官吉田先生戴著銀框眼鏡,個性沉穩內斂。 吉田檢察官的這番話,讓本村先生的腦海裡第一次浮出"使命"這兩個字 。 走出吉田檢察官的辦公室之後,本村桑從宇部機場搭飛機前往東京羽田機場,參加日本朝日電台的熱門新聞節目「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現場演出。 自從"使命"這兩個字浮現在腦海之後,本村桑決定透過電視傳播媒體向一般社會大眾表達自己的主張,讓社會大眾更加了解犯罪被害者的心境以及及犯罪被害者在司法前受到的不平等待遇。 當天晚上十點半,本村先生準時的出現在「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節目上。 本村桑的訴求,很快就得到正面的回應。當時的總理,小渕恵三,回答記者的提問時說: 在回應的11天後,小渕總理因為腦梗塞緊急送醫、不幸於5月14日逝世 。可是在他過世前兩天,「犯罪被害者保護法」、「改正刑事訴訟法」、 「改正検察審査会法」這三個法案在國會全數通過。 檢察官不服第一審無期徒刑的審判,決定繼續上告廣島高等裁判所(法院 )。 二審雖然又被法院駁回,可是檢察官還是不屈不撓,決定繼續上訴最高裁判所 (法院)。 對於自己犯下的強姦殺人罪, 被告福田孝行因為法律的保障,國家有義務提供替他辯護的律師,費用由國家全數支出。 這些辯護團律師成員們正是所謂的人權擁護者,以廢除死刑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務。 第一、二審時,被告福田對於犯行的經過以及對受害人的殺意完全沒有 否認也沒有爭論的地方。可是到了最高法院開庭公審,福田被告的辯護律 師從原本的兩人改成二十一位辯護律師團之後,突然全盤否定之前的供述 。 世紀辯護團提出以下的主張: 至於被害人死後還對被害人屍姦的行為,世紀辯護團的律師是這樣辯解的: 世紀辯護團律師的結論是: 還好,檢方提供福田被告寄給友人的信件做為證據。對照一審跟二審法官認為「被 告未來仍然有無限的可能性以及被告已經有悔改之意的說詞」與福田被告寄 出信件的內容,無疑是一大諷刺。 2008年4月 22日,法官對被告一方的辯護主張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惡行重大處以死刑。距離命案發生時已經經過九年的歲月。 2002年審下了無期徒刑的判決時,本村先生曾經這樣說過: 本村先生七年前的主張,竟然在福田身上應驗。一、二審判無期徒刑時, 福田本身也很清楚,大概七、八年之後就可以假釋出獄。 你完全沒有辦法感受犯人的悔意。 很遺憾的,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會了解生命的尊嚴及意義。
-- 作者: Hsu
[LIKE=054;godfisher;趨光者;=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bigmazinger[/u]在 [i]2012/12/04 04:23:26pm[/i] 發表的內容:[/b] 一個歹徒拿刀砍人,砍傷別人也砍傷自己,落網後歹徒醫藥費由由被害人和不相干的其他納稅人所支付,被害人醫藥費卻須自掏腰包。這些團體話永遠只講一半,看事情也針對唯一方向,完全不尊重其他想法。 連不同意見都無法接納的人,卻口口聲聲捍衛人權,是在捍衛哪門子人權?主要只是捍衛己念,而且要將己念強行加諸於其他人身上而已,連別人最基本想的權利都否定,叫做在“維護人權的真諦”。
-- 作者: 革命前夕 [LIKE=小高;=LIKE]出身弱勢家庭的兇嫌曾文欽,失業引起殺人念頭,只為了想吃免錢牢飯, 不知道以後還有多少台灣人會被沒飯吃的臺灣人殺了,
-- 作者: shaggydoggy 重刑犯殺一殺 狗官政客殺一殺 治標又治本
-- 作者: JSR
[LIKE=阿林;ford4391;=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革命前夕[/u]在 [i]2012/12/04 08:09:59pm[/i] 發表的內容:[/b] 不知道以後還有多少台灣人會被沒飯吃的臺灣人殺了, 日本也有這種無差別殺人事件 參考看看
-- 作者: butterfly
[LIKE=054;197235;=LIKE]廢死的好像有出來講了耶
-- 作者: 054
[LIKE=看著蟲的豪;197235;=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Tiffany101[/u]在 [i]2012/12/04 09:09:25pm[/i] 發表的內容:[/b] [/quote]
-- 作者: 黑喵喵
[LIKE=054;q52027830776;197235;=LIKE]國外有廢死刑的原因是他們素養有到.知道自由比命還重要.
-- 作者: Hpspirit
喝喝 廢死聯盟
-- 作者: Hsu [LIKE=阿春;看著蟲的豪;jason599220;197235;andrewman;阿林;054;mexx;cs40378;godfisher;ford4391;宏亮;=LIKE]公開場合發言還是要謹慎些。 有些人有天大的愛心,對那些滅門血案、連續殺人、強姦殺人...等歹徒充滿憐憫之心;即使是滔天大錯,他們也會包容,呼籲給嫌犯一個機會。但是對於批評它們的人,只要逮到把柄,或許搞到對方焦頭爛額還不罷休。
-- 作者: kulokawa001
[quote][b]下面引用由[u]黑喵喵[/u]在 [i]2012/12/04 11:16:13pm[/i] 發表的內容:[/b] 但不要忘記「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
-- 作者: tiffany101 [LIKE=razzle;=LIKE]所以我說:"曾"的判決結果將會成為日後所有殺人犯判決的標準,注意,他是殺害小孩,所以殺死大人的罪會更輕! 這件案件有個好處就是讓老百姓徹底了解到我們是生活在什麼樣的社會𥚃!但相對的,想使壞的人也很清楚他們可以使壞到什麼程度了! 所謂”自由”:是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前題!我們的自由變成了無限上崗的自由!這其實很可怕!可怕的程度無法想像!
-- 作者: JSR [LIKE=andrewman;=LIKE]好奇廢死聯盟背後的金主是誰
-- 作者: imperator
嚴厲的刑法才足以嚇阻犯罪,新加坡就是最好的範例,台灣的判刑,每次經過大赦之後,七折八扣剩下沒多少年,有些人都是出獄後再犯案.....@@
-- 作者: andrewman
[LIKE=054;mexx;ford4391;宏亮;=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Tiffany101[/u]在 [i]2012/12/05 10:16:01a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054 之前就有人被"偉大的廢死聯盟"提告過.目前也有些還在訴訟中.因為不想看到正義人士被這些偉大的廢死聯盟搞得雞飛狗跳.沒別的意思.純粹實務上遇到的案例
-- 作者: ford4391
[LIKE=幾345;=LIKE]廢死聯盟:死刑治標不治本
-- 作者: JSR 現在能治標就阿咪陀佛了吧~~
-- 作者: 054
[LIKE=Hsu;阿春;197235;幾345;=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054在 2012/12/07 00:04:20am 第 2 次編輯]
-- 作者: Hsu
[LIKE=阿春;054;197235;Goliathcp;taiwan3810;=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054[/u]在 [i]2012/12/06 11:58:36pm[/i] 發表的內容:[/b] 就像元首、首長喜歡接見國際知名的 音樂家、藝術家、運動選手一樣,代表他喜愛音樂、藝術,重視體育。
-- 作者: 革命前夕
這個曾文欽實在是老實到白癡
-- 作者: taiwan3810
[quote][b]下面引用由[u]革命前夕[/u]在 [i]2012/12/07 12:06:45p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andrewman
[LIKE=阿春;054;197235;airdan;搬家師傅;宏亮;ford4391;=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andrewman在 2012/12/07 06:41:51pm 第 1 次編輯] 扯遠了,回正題,現在死者已死,案情單純跟動機,就是兇手說了算,所以他說什麼就什麼了嗎? 法醫的主要工作,是在於找出死者真正的死因,及受了多少外觀可能 解剖時,檢察官有時會到場,法醫也會把所見證據呈給檢察官 如果有人可以聽嫌犯或目擊者的說法,加上看到死者頸部有刀傷 解剖是為了賺加班費這種說法
-- 作者: shaggydoggy
[LIKE=054;197235;ford4391;=LIKE]賺加班費這是嚴重錯誤吧....
-- 作者: mayfly123
廢除死刑是正確的方向 如同罪犯一樣 死刑犯應該同步接受矯正及教育 新聞媒體一方面也善盡煽動社會之能事 我個人認為 這篇文章還是太情緒化 或許有人會反問 "不然你想更好的辦法阿!"
-- 作者: Reverie
[LIKE=Hsu;阿春;ford4391;=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mayfly123[/u]在 [i]2012/12/08 09:30:48am[/i] 發表的內容:[/b] 請問未來也可能會死的人有沒有權力決定?
-- 作者: mayfly123
[quote][b]下面引用由[u]Reverie[/u]在 [i]2012/12/08 10:57:48am[/i] 發表的內容:[/b] 那麼一個在未來並沒有被殺死的人 問題總是在於 殺人犯可能會再危害社會 可能會再殺人 殺人案件的種類和動機太多了 一般人士不會有興趣去關心背後的成因和往後的結果 死刑是方便的 可以將潛在的危險人物一網打盡
-- 作者: sa091188
[quote][b]下面引用由[u]mayfly123[/u]在 [i]2012/12/08 09:30:48a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Hsu
[LIKE=054;andrewman;=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Hsu在 2012/12/08 06:22:38pm 第 1 次編輯] 贊成廢死的人常說,死刑其實就是一種教唆殺人,反對廢除死刑的人等於幫助殺人。這是哪門子的論點?難道反對廢除死刑就是喜歡有人判死刑嗎?反對廢死不代表喜歡死刑,請不要用這樣的方法說別人。絕大多數希望保存的人,只是希望因為刑罰裡還有“死刑”這項終極刑罰,多少能抑制罪大惡極的事情發生而已。 我不想長篇大論,再說一次,我們只是單純不希望廢除“死刑”而已,不代表這樣就是喜歡死刑。 另外說本次事件叫做特例,那支持廢死者所列舉的例子難道就不是特例?這個社會可以尊重少數人意見,但少數意見硬要多數人贊同,不贊同就是不正確,說不過去吧!
-- 作者: Hsu [LIKE=阿春;054;=LIKE]再次呼籲,大家用字遣詞請慎重,不希望這一篇有人被糾纏,甚至上法院。
-- 作者: airdan
[LIKE=Hsu;Goliathcp;054;=LIKE]題外話 除了死刑之外 應該還有一些選項可以選擇
-- 作者: shaggydoggy
[LIKE=Hsu;阿春;andrewman;=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mayfly123[/u]在 [i]2012/12/08 09:30:48am[/i] 發表的內容:[/b] 不贊同廢除死刑是正確的方向這一點 能不能不殺? 我覺得可以看一下發條橘子這本書 實際上在現存的社會遊戲規則下 廢死只是無稽之談
-- 作者: Reverie
[LIKE=阿春;Hsu;=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mayfly123[/u]在 [i]2012/12/08 01:13:24pm[/i] 發表的內容:[/b] 所以廢死不代表放縱 取而代之的可以是終生監禁? 我也很希望偷十元罰五元
-- 作者: mayfly123
[quote][b]下面引用由[u]Hsu[/u]在 [i]2012/12/08 06:20:23pm[/i] 發表的內容:[/b] 贊成廢死 不等於指控贊成死刑的人"喜歡死刑" 我想大多數的人都不會喜歡這種事情 這次的犯人是很少見的 他殺人是因為偏激的思想使他想報復,挑戰社會 並不是每個犯人都洗心革面 也非全都惡性不改 在此也強調 從沒有指責支持死刑的人 說別人喜歡死刑
-- 作者: mayfly123
[quote][b]下面引用由[u]shaggydoggy[/u]在 [i]2012/12/08 06:50:12pm[/i] 發表的內容:[/b] 只是沒有比永久剝奪自由及生命更強的懲罰機制了 若殺人者侵犯到我與我的家人 任誰都會以生命反抗 一輩子關於牢中 不見得沒有死刑恐怖
-- 作者: Hsu
[LIKE=阿林;幾345;054;andrewman;=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mayfly123[/u]在 [i]2012/12/08 07:41:23pm[/i] 發表的內容:[/b] 個人極不贊成殺人者死這一條自古以來的認知,譬如說仇殺,殺父之仇不共戴天,這種報復被判死刑,我認為太無辜。被害到傾家蕩產、家破人亡而殺人被判死刑也太無辜。如果說為情、錢殺人則視情況,偷、殺、搶殺人也許視情況。 如果只是好玩殺人呢?連續姦殺呢?累犯呢?終生監禁和死刑哪個對其嚇阻效果較大?我想有人怕前者有人怕後者,那我們保留後者,多少對這類的人有嚇阻效果,有何不可?何苦一定得廢除呢。
-- 作者: 054
[LIKE=andrewman;=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054在 2012/12/08 11:39:33pm 第 1 次編輯]
-- 作者: 054
[LIKE=阿春;=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Hsu[/u]在 [i]2012/12/08 06:20:23p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054
[quote][b]下面引用由[u]Hsu[/u]在 [i]2012/12/08 08:28:40p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阿春
[LIKE=054;andrewman;APPEAR;=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阿春在 2012/12/09 00:25:38am 第 1 次編輯] 死刑,其實是社會上對於善良人的一種保障!
-- 作者: 革命前夕
像那個垃圾中國
-- 作者: wayne855139 可悲
-- 作者: mexx
[quote][b]下面引用由[u]革命前夕[/u]在 [i]2012/12/09 10:58:49a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蟲聲 贊成廢除死刑的人說==台灣有太多冤獄 司法黑暗~~所以不可以有死形~這是最常見的 ~~~ 說法~~~也最有說服力 贊成死刑的~~~許多犯人 罪孽太深 卻要養((牠))一輩子~~~~哀 ==基本上 執法人員 收黑包 亂判死刑 ==一經查獲 也死刑 ~~那應該冤獄就少了~~~ 死刑就可以 ~~~~~~~~~免廢啦~~
-- 作者: Hsu
[LIKE=054;=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蟲聲[/u]在 [i]2012/12/09 04:11:18pm[/i] 發表的內容:[/b] [color=#FFF8DC]抱歉,借用mexx話用用...^_^"[/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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