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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死聯盟快出來幫忙嫌犯吧 (http://insectforum.no-ip.org/gods/cgi-bin/topic.cgi?forum=7&topic=16421)


-- 作者: Hsu
-- 發表時間: 2012/12/02 05:02:54pm

[LIKE=阿春;sk8015;掠影;16881515;a86846162;yoshi;今天好冷;大便;Itofee;92087;幾345;肘之公子;cs40378;KIMURA;kulokawa001;ms95;oba72367r;054;465028;eric71903;gacsliu;強強滾;ford4391;lincarreras;威京人;芳710614;chinyu;mexx;胭脂虎;迷戀甲蟲;197235;taiwan3810;就愛兜鍬;kuwata;t800516;宏亮;拾荒;小高;養蟲快樂就好;黃仕傑;o丁丁;u4851;=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Hsu在 2012/12/02 05:06:10pm 第 1 次編輯]

[url=http://tw.news.yahoo.com/小孩-老人好殺-兇嫌反社會釀悲劇-041130681.html][color=#DC143C]「小孩、老人好殺」 兇嫌反社會釀悲劇[/color][/url]←可連結
[quote]
狠心殺害10歲男童的兇嫌曾文欽,父親得知兒子竟是殺人兇手後根本不敢置信,因為從小生長在單親家庭的曾文欽,國小畢業、沒前科,個性冷漠不多話,但也因為學歷低只能打零工維生,而且不是天天有工可做,生活背景造成他反社會人格強烈,失業的他以為殺一個人不會被判刑,甚至還預謀買刀到公園或百貨公司找易受控制的小孩或老人下手,為了想吃免錢牢飯,毀了別人家庭,也斷送自己前程。

記者vs.兇嫌曾文欽:「為什麼小孩子你也下得了手?為什麼你要殺人,他才10歲。」

低頭被押進警局,狠心殺男童的曾文欽,儘管戴上安全帽,但仍看出他神態自若,絲毫沒有半點悔意。曾文欽父親:「他平常的生活習慣,大人、小孩怎麼罵他都不會反對(反抗)。」

爸爸難以置信兒子竟成殺人兇手,29歲的曾文欽,從小父母離異,國小畢業、沒前科,但也因學歷低,只能靠打車床零工維生,工作有一天沒一天的,冷漠不多話的他,從小的生活背景讓他成了社會邊緣人,反社會人格在這次行兇計畫中,完全暴露出來。曾文欽租屋處房東:「這陣子他是比較沒工作。」

台南六分局副分局長劉怡宗:「(嫌犯供稱)他會隨機犯案,一直到警方抓到他為止。」

曾文欽冷血行徑令人髮指,事發當天傍晚,警方在這家釣蝦場附設的網咖包廂內將他逮捕,警方還發現當時桌上的2台電腦螢幕,一邊是顯示遊戲畫面,一邊竟是再查殺人判刑案例,曾文欽認為殺一人不會被判死刑,還想殺更多孩童,他甚至買了刀,到公園和百貨公司尋找行動好受控制的小孩和老人當目標,不幸在遊藝場的方姓男童,成了刀下亡魂,也出身弱勢家庭的兇嫌曾文欽,失業引起瘋狂殺人念頭,毀了自己的人生,也造成2個家庭悲劇。[/quote]
據悉,這個人只想吃免費的牢飯,不想被判死刑,那些份死聯盟團體快成立律師團,保障他生命;還有那些人權團體,一定要努力改善監獄條件,讓受刑人有如同度假般的感受。


-- 作者: 0987543257
-- 發表時間: 2012/12/02 06:04:12pm

[LIKE=肘之公子;cs40378;辰太郎;白鬍子王朝;牙丸傷心;=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0987543257在 2012/12/02 06:04:32pm 第 1 次編輯]

假如有天我也落魄到需要吃牢飯 我專挑這種廢物下手


-- 作者: shaggydoggy
-- 發表時間: 2012/12/02 06:13:14pm

[LIKE=son99;=LIKE]奇怪的廢物  沒錢吃飯不會去死阿
活在監獄裡也是個撿肥皂廢物而已
死一死才能達到社會最大福利


-- 作者: 幾345
-- 發表時間: 2012/12/02 07:45:26pm

[LIKE=054;ford4391;197235;白鬍子王朝;=LIKE]最奇怪的是,要吃牢飯應該不用殺人啊
用把玩具手槍去搶超商就好了吧
擺明是藉口


-- 作者: 054
-- 發表時間: 2012/12/03 00:28:35am

[LIKE=cs40378;197235;辰太郎;=LIKE]我佛慈悲.也要降妖伏魔.相信中西方神界也都如此.某些團體的"慈悲"超越人界佛神界真是佩服佩服.神佛都望塵莫及


-- 作者: eric71903
-- 發表時間: 2012/12/03 01:03:11am

[LIKE=cs40378;054;ford4391;197235;son99;愛蟲蟲;白鬍子王朝;=LIKE]這種人不能讓他死...
要把他抓來凌遲才對...


-- 作者: york
-- 發表時間: 2012/12/03 07:30:35am

[LIKE=fff;054;黃仕傑;白鬍子王朝;=LIKE]我一直有個疑惑
即便是像本案的隨機殺人
但仍有殺人之故意
何以會只判個幾年的有期徒刑
且表現良好很快就能假釋出獄
如此法律
置被害人及其家屬於何地?

以台灣目前的氛圍
要三審定讞死刑簡直如中樂透一樣難
也就是說
最後仍判死刑者根本就是窮兇極惡
必須與社會永遠隔絕
因此
儘管我贊成廢除死刑
但必須同步廢除重刑犯的假釋
如果被判死刑
就在牢裡懺悔終身吧


-- 作者: Goliathcp
-- 發表時間: 2012/12/03 07:50:05am

[LIKE=大便;ford4391;mexx;InsectLover;imperator;=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york[/u]在 [i]2012/12/03 07:30:35am[/i] 發表的內容:[/b]
我一直有個疑惑
即便是像本案的隨機殺人
但仍有殺人之故意
何以會只判個幾年的有期徒刑
且表現良好很快就能假釋出獄
如此法律
置被害人及其家屬於何地?

以台灣目前的氛圍
要三審定讞死 ...
[/quote]
一想到重刑犯的勞健保跟開銷預算
是由被害人家屬和不相干的其他納稅人所支付
就.........不太想讓他懺悔一輩子~~

大家都肖想 終身俸 粉久了.....@@


-- 作者: dionysus
-- 發表時間: 2012/12/03 08:15:05am

[LIKE=Hsu;=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Hsu[/u]在 [i]2012/12/02 05:02:54pm[/i] 發表的內容:[/b]
「小孩、老人好殺」 兇嫌反社會釀悲劇←可連結
據悉,這個人只想吃免費的牢飯,不想被判死刑,那些份死聯盟團體快成立律師團,保障他生命;還有那些人權團體,一定要努力改善監獄條件,讓受刑人有如同度假般的 ...
[/quote]
當務之急應該是請這些人
題供受害者~例如自己的小孩或父母
讓這些人渣可以先達到門檻!!


-- 作者: york
-- 發表時間: 2012/12/03 09:31:02am

[LIKE=Goliathcp;ford4391;=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Goliathcp[/u]在 [i]2012/12/03 07:50:05am[/i] 發表的內容:[/b]
一想到重刑犯的勞健保跟開銷預算
是由被害人家屬和不相干的其他納稅人所支付
就.........不太想讓他懺悔一輩子~~
大家都肖想 終身俸 粉久了.....@@
[/quote]

這個容易解決啦
現在很多受刑人在監牢中都有工作
不少產品也很受歡迎
這些收入足以支付他們的勞健保了
想要終身俸.... 請隨公務人員實施「90制」(95制、兩蔣制)吧


-- 作者: shaggydoggy
-- 發表時間: 2012/12/03 04:41:04pm

個人覺得許多重大犯行的部應該終身監禁
應該直接台一台內臟拿出來給需要的人才對阿~
內臟很值錢阿.......這可能是他們僅剩的社會價值了...


-- 作者: cs40378
-- 發表時間: 2012/12/04 01:22:40am

[quote][b]下面引用由[u]shaggydoggy[/u]在 [i]2012/12/03 04:41:04pm[/i] 發表的內容:[/b]
個人覺得許多重大犯行的部應該終身監禁
應該直接台一台內臟拿出來給需要的人才對阿~
內臟很值錢阿.......這可能是他們僅剩的社會價值了...
[/quote]


你確定他們的內臟乾淨嗎?XD


-- 作者: taiwan3810
-- 發表時間: 2012/12/04 02:45:06am

死刑犯抓去打仗......


-- 作者: InsectLover
-- 發表時間: 2012/12/04 03:30:42pm

[LIKE=阿林;q52027830776;=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InsectLover在 2012/12/04 03:43:19pm 第 1 次編輯]

[quote][b]下面引用由[u]Goliathcp[/u]在 [i]2012/12/03 07:50:05am[/i] 發表的內容:[/b]
一想到重刑犯的勞健保跟開銷預算
是由被害人家屬和不相干的其他納稅人所支付~~
[/quote]
這點也是我一值想不通的事,
為何幾個人開個會,就可以決定讓沒犯罪的人替犯罪人交保費。
這下又有飯吃,保障工作,又有人幫繳保費,再廢個死,關越久賺越多。
難怪有人想進去。


-- 作者: bigmazinger
-- 發表時間: 2012/12/04 04:23:26pm

廢死聯盟還是出來講了..

http://tw.news.yahoo.com/廢死聯盟-死刑治標不治本-213005770.html


-- 作者: romantsai
-- 發表時間: 2012/12/04 06:14:58pm

[LIKE=Hsu;054;Itofee;ford4391;趨光者;=LIKE]日本真實案例 死刑的意義就在這裡(支持死刑請轉寄)
楊軒寫於 2010年5月23日22:38 ·

日本真實案例 死刑的意義就在這裡(支持死刑請轉寄)

這是一個日本第一個未滿十八歲判死刑的案例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縣光市發生一件殘忍的凶殺案。當時23歲的本村 洋先生於晚間七點左右下班返家,發現大門沒有鎖。
進了家門之後,四處不見妻子跟11個月大的女兒夕夏的蹤影。家裡一片凌亂,不安的本村洋先生開始在不算大的家裡找尋妻女的蹤跡。最後在收納棉被的櫃子裡面,發現妻子半裸而且已經變僵硬的屍體。
本村洋先生馬上報警,警察抵達之後,在收納櫃最上層的地方,發現用塑膠袋包著,當時才11個月大的夕夏妹妹的屍體。

1999 年4月18日,警方逮捕當時剛滿18歲一個月的少年。根據犯人的供述,他於4月14日當天下午兩點左右,喬裝成排水管檢查的工人,按門鈴順利進入被害人家中。
目的只有一個-強姦被害人。少年將本村彌生壓在身體下面,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少年於是動手掐死被害人,被害人彌生窒息死後,加害者的少年用事先準備好的膠帶將被害人雙手綑綁,
並在口鼻處也黏上膠帶(預防被害人"萬一"又甦醒),
對死去的被害人進行屍姦。

當時11的月的嬰兒夕夏一直在媽媽的旁邊哭泣不休,少年將嬰兒拋往別處,可是嬰兒還是掙扎哭著,往已死去的母親遺體處爬去。
獸性大發的少年怕嬰兒的哭聲引起鄰人的注意而壞了他的好事,於是將哭鬧不止的夕夏從母親遺體旁邊拉開,重摔地面數次之後再用繩索勒斃。

雖然加害的少年當時未滿二十歲,可是所犯的案情殘忍重大,山口縣的少年法庭決議將全案移交山口地檢署審理。第一次開審議庭時,本村洋 先生抱著妻女的遺照出庭,卻被法官阻止。
法官的考量是被害者的遺照會影響加害少年的心理跟情緒。
是的,妳沒有看錯,當時主審的法官確實是這麼說的。因為被害者的遺照會影響加害者的心理情緒。
開庭時,犯人 福田 孝行 穿著拖鞋進入法庭,辯護律師推推他的手示意, 福田這才對著被害人家屬的方向鞠躬,說了一句:「真是對不起,我做了無法寬恕的事。」
這句"對不起",成為之後法官認定犯人"已經有悔改意思"的參考。

殺了兩個人,只要事後表現出"我很抱歉"的樣子,就代表有悔改,然後就可以得到寬恕。

本村 洋 先生不斷的跟法官抗議,最後,法官准許他帶遺照進去,條件是必須用黑布將照片蓋住才可以。當時一審下的判決是 - 無期徒刑。跟台灣類似的是,日本並沒有真的無期徒刑。尤其當時的少年身上有著少年法保護,頂多關個七、八年(表現良好的話)就可以出獄。
當時被告的辯護律師,竟然在法官下了無期徒刑的判決時, 對著旁聽席的被害家屬,比了一個"勝利"的手勢。

本村 洋 先生在判決之後招開記者會,他是這麼說的:
「我對司法很絕望。原來司法保護的是加害人的權益,司法重視的是加害
人的人權。被害者的人權在哪兒?被害家屬的權益在哪兒!?如果司法的
判決就是這樣,那不如現在就把犯人放出來好了,我會親手殺了他!!」

記者會結束之後,本村先生走進擔任本命案的檢察官辦公室。檢察官吉田先生戴著銀框眼鏡,個性沉穩內斂。
平時給人一種酷酷的感覺的吉田先生,突然以憤怒顫抖的聲音對著本村先生說出自己的想法,這突然的舉動 讓本村先生屏息。
吉田檢察官說:「我自己也有個年幼的女兒,無法想像有人可以狠心到,將一個還不會走
路卻拼命的爬往母親身旁的嬰兒,抓起來往地面重擊然後殘忍殺害。如果 司法對這樣的人無法做出嚴重的懲戒,那還要司法做什麼?我絕對不認同 這樣的審判結果!!一但你屈服於這樣的審判結果,以後這個案子就會成為法官判案的基準。
我絕對不容許!就算是我的上司持反對意見,我也要 控訴到底。就算失敗一百次我也要試第一百零一次。本村桑,讓我們一起為推動司法改革而奮戰吧!」

吉田檢察官的這番話,讓本村先生的腦海裡第一次浮出"使命"這兩個字 。
為了不讓妻女寶貴的生命就這樣白白的犧牲,本村先生決定,今後他要扛起改變司法的這個使命。

走出吉田檢察官的辦公室之後,本村桑從宇部機場搭飛機前往東京羽田機場,參加日本朝日電台的熱門新聞節目「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現場演出。

自從"使命"這兩個字浮現在腦海之後,本村桑決定透過電視傳播媒體向一般社會大眾表達自己的主張,讓社會大眾更加了解犯罪被害者的心境以及及犯罪被害者在司法前受到的不平等待遇。

當天晚上十點半,本村先生準時的出現在「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節目上。
臉上的表情已經沒有中午開記者會時的激動,或許他已經意識到 自己的「使命」,所以他冷靜客觀的對著全國觀眾作訴求。
他說:「在現今的刑事訴訟法中,就我知道的範圍之內,關於被害家屬權利的部分,什麼都沒有。不但沒有權利這兩個字,就連被害家屬可以做什麼也完全沒有提及。
現狀是這樣的:“ 國家獨占了刑罰權,居於強勢位置的國家(政府)裁決處於弱勢地位的被告
人(人民),所以對於處於弱勢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有著許多法規保障被告人(人民)的權利。可是在這樣的體系之中,完全將受害者及其家屬屏除 在外。”所以,今天我帶妻女的遺照出庭,也被阻止。 」

本村桑的訴求,很快就得到正面的回應。當時的總理,小渕恵三,回答記者的提問時說:
「法律對於無辜受害者的救濟跟保障很顯然是不夠的。身為政治家的我們,對本村桑的情境跟訴求不容忽視!」

在回應的11天後,小渕總理因為腦梗塞緊急送醫、不幸於5月14日逝世 。可是在他過世前兩天,「犯罪被害者保護法」、「改正刑事訴訟法」、 「改正検察審査会法」這三個法案在國會全數通過。
本來只能在旁聽席上 旁聽的罪被害者及其家屬,以後可以在法庭上陳述自己的意見。
像本村先 生一樣的犯罪被害者的聲音,開始被司法正視。

檢察官不服第一審無期徒刑的審判,決定繼續上告廣島高等裁判所(法院 )。
2002年3月14日,廣島高等裁判所將檢察官對被告求處極邢的控訴駁回。
理由是:“犯人當時才剛滿18歲又一個月,思想尚未成熟,顧及被告未來還有無限的可能性。
對於將來,不能論定犯人完全沒有更生的機率,所以駁回檢方死刑的控訴,維持無期徒刑的判決。”

二審雖然又被法院駁回,可是檢察官還是不屈不撓,決定繼續上訴最高裁判所 (法院)。
檢察官得知被告在獄中曾經寄出幾封信件給外面的友人。 於是挨家挨戶的查訪,終於探訪到寄出信件的收件人,並且得到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取得被告親筆書寫的信件。

對於自己犯下的強姦殺人罪,
被告福田孝行是這麼寫的:
「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騎上去了......這樣也有罪嗎!?」

被告福田孝行因為法律的保障,國家有義務提供替他辯護的律師,費用由國家全數支出。
特別值得提出的是,這次福田被告的辯護律師並非由國家提供,而是民間的律師團體自願出任。本案上訴到最高法院時,被告福田孝行的辯護律師由原來的兩人(自願擔任)增加為二十一位,規模之大, 堪稱世紀辯護律師團。

這些辯護團律師成員們正是所謂的人權擁護者,以廢除死刑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務。
至此,本來是一場單純的凶殺案的審判 ,卻被這群贊成廢除死刑的人權派律師們當成表演舞台, 開始他們一幕幕卑劣可恥的表演活動。

第一、二審時,被告福田對於犯行的經過以及對受害人的殺意完全沒有 否認也沒有爭論的地方。可是到了最高法院開庭公審,福田被告的辯護律 師從原本的兩人改成二十一位辯護律師團之後,突然全盤否定之前的供述 。
辯護團的主任律師 -安田好弘指出,在他接見被告時,被告向他宣稱 當時他對受害人本村 彌生以及本村 夕夏並無殺意。之所以沒有在一、二 審的時候提出,是因為被告當時的主張並沒有被採納。

世紀辯護團提出以下的主張:
被告福田的母親是自殺身亡,被告因為渴望母愛,希望被母親擁抱的慾望過於強烈,才會在見到被害人時情不自禁的抱緊被害人,最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遺憾。被告並非是強姦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愛。

至於被害人死後還對被害人屍姦的行為,世紀辯護團的律師是這樣辯解的:
因為被告福田認為,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回生。所以死後對遺體的性行為並非汙辱遺體,而是一種起死回生的儀式。至於用繩索勒斃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殺意。因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讓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綁上蝴蝶結而已。」

世紀辯護團律師的結論是:
被告並非故意強姦殺人而是傷害致死。檢察官那方因為想讓被告被處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惡不赦的形象。

還好,檢方提供福田被告寄給友人的信件做為證據。對照一審跟二審法官認為「被 告未來仍然有無限的可能性以及被告已經有悔改之意的說詞」與福田被告寄 出信件的內容,無疑是一大諷刺。

2008年4月 22日,法官對被告一方的辯護主張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惡行重大處以死刑。距離命案發生時已經經過九年的歲月。
死刑宣判後的 記者會上,本村先生並沒有任何"勝利"的喜悅。

2002年審下了無期徒刑的判決時,本村先生曾經這樣說過:
「死刑的意義在於,讓一個犯了殺人罪的犯人,誠實的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 ,打從心裡反省自己的誤行,決心將自己剩餘的人生用來贖罪並對社會做有意義的奉獻。一個本來十惡不赦的壞蛋,最後可能會脫胎換骨變成真誠努力的善人。
可是,國家社會卻要奪去這位,已經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殘忍 ,很冷酷,是不是?是的!無情的奪取他人寶貴的生命的確是很殘忍的一件事。相對的,這個時候犯人才會真切的體會到,被自己殘忍殺害的人,他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無價。
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

本村先生七年前的主張,竟然在福田身上應驗。一、二審判無期徒刑時, 福田本身也很清楚,大概七、八年之後就可以假釋出獄。
寫給友人的信件當中,充滿了侮辱被害人以及其家屬的言論,
其中還有藐視司法的部分。
他寫著:「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 七、八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

你完全沒有辦法感受犯人的悔意。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決之後,福田被告終於意識到自己犯下的罪的嚴重性,
開始寫信給遺族表達自己的懺悔。

很遺憾的,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會了解生命的尊嚴及意義。


-- 作者: Hsu
-- 發表時間: 2012/12/04 06:26:23pm

[LIKE=054;godfisher;趨光者;=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bigmazinger[/u]在 [i]2012/12/04 04:23:26pm[/i] 發表的內容:[/b]
廢死聯盟還是出來講了..
http://tw.news.yahoo.com/廢死聯盟-死刑治標不治本-213005770.html
[/quote]
這就是他所謂的“維護人權的真諦”?

一個歹徒拿刀砍人,砍傷別人也砍傷自己,落網後歹徒醫藥費由由被害人和不相干的其他納稅人所支付,被害人醫藥費卻須自掏腰包。這些團體話永遠只講一半,看事情也針對唯一方向,完全不尊重其他想法。

連不同意見都無法接納的人,卻口口聲聲捍衛人權,是在捍衛哪門子人權?主要只是捍衛己念,而且要將己念強行加諸於其他人身上而已,連別人最基本想的權利都否定,叫做在“維護人權的真諦”。


-- 作者: 革命前夕
-- 發表時間: 2012/12/04 08:09:59pm

[LIKE=小高;=LIKE]出身弱勢家庭的兇嫌曾文欽,失業引起殺人念頭,只為了想吃免錢牢飯,

不知道以後還有多少台灣人會被沒飯吃的臺灣人殺了,
馬英九統治下悲慘的台灣,


-- 作者: shaggydoggy
-- 發表時間: 2012/12/04 08:15:38pm

重刑犯殺一殺 狗官政客殺一殺 治標又治本


-- 作者: JSR
-- 發表時間: 2012/12/04 08:43:38pm

[LIKE=阿林;ford4391;=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革命前夕[/u]在 [i]2012/12/04 08:09:59pm[/i] 發表的內容:[/b]
出身弱勢家庭的兇嫌曾文欽,失業引起殺人念頭,只為了想吃免錢牢飯,

不知道以後還有多少台灣人會被沒飯吃的臺灣人殺了,
馬英九統治下悲慘的台灣,

[/quote]
這年頭是誰當選誰倒楣的時代...

日本也有這種無差別殺人事件
http://ja.wikipedia.org/wiki/%E7%A7%8B%E8%91%89%E5%8E%9F%E9%80%9A%E3%82%8A%E9%AD%94%E4%BA%8B%E4%BB%B6

參考看看


-- 作者: butterfly
-- 發表時間: 2012/12/04 09:05:15pm

[LIKE=054;197235;=LIKE]廢死的好像有出來講了耶
剛剛有稍微瞄到雅虎電子新聞
這群衛道人士............反正死的不是自己人
怎麼說怎麼做都無所謂


-- 作者: 054
-- 發表時間: 2012/12/04 10:55:23pm

[LIKE=看著蟲的豪;197235;=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Tiffany101[/u]在 [i]2012/12/04 09:09:25pm[/i] 發表的內容:[/b]
要改變台灣這種現象,  唯一的辦法就是, 請第二位曾文欽幹掉幾個廢死聯盟成員的家人...   ........  他們才會了解真正受害者家屬心理的痛!!

[/quote]
朋友.雖然之我認同您的話.但發言請注意點.廢死聯盟只要它們聽不順的.1律提告.這點都不包容.還要被害人家屬包容..


-- 作者: 黑喵喵
-- 發表時間: 2012/12/04 11:16:13pm

[LIKE=054;q52027830776;197235;=LIKE]國外有廢死刑的原因是他們素養有到.知道自由比命還重要.
所以說有句話"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沒了自由.一切都沒了...
但台灣人民素養還沒到那個境界.學國外廢死刑好像有點本末倒置的感覺...


-- 作者: Hpspirit
-- 發表時間: 2012/12/05 00:02:24am

喝喝 廢死聯盟
不過是一些事不關己 不懂人間疾苦的人罷了
幹掉他們的家人 馬上就翻臉支持死刑了吧


-- 作者: Hsu
-- 發表時間: 2012/12/05 00:46:49am

[LIKE=阿春;看著蟲的豪;jason599220;197235;andrewman;阿林;054;mexx;cs40378;godfisher;ford4391;宏亮;=LIKE]公開場合發言還是要謹慎些。

有些人有天大的愛心,對那些滅門血案、連續殺人、強姦殺人...等歹徒充滿憐憫之心;即使是滔天大錯,他們也會包容,呼籲給嫌犯一個機會。但是對於批評它們的人,只要逮到把柄,或許搞到對方焦頭爛額還不罷休。


-- 作者: kulokawa001
-- 發表時間: 2012/12/05 07:39:24am

[quote][b]下面引用由[u]黑喵喵[/u]在 [i]2012/12/04 11:16:13pm[/i] 發表的內容:[/b]
國外有廢死刑的原因是他們素養有到.知道自由比命還重要.
所以說有句話"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沒了自由.一切都沒了...
但台灣人民素養還沒到那個境界.學國外廢死刑好像有點本 ...
[/quote]

但不要忘記「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


-- 作者: tiffany101
-- 發表時間: 2012/12/05 07:53:45am

[LIKE=razzle;=LIKE]所以我說:"曾"的判決結果將會成為日後所有殺人犯判決的標準,注意,他是殺害小孩,所以殺死大人的罪會更輕!

這件案件有個好處就是讓老百姓徹底了解到我們是生活在什麼樣的社會𥚃!但相對的,想使壞的人也很清楚他們可以使壞到什麼程度了!

所謂”自由”:是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前題!我們的自由變成了無限上崗的自由!這其實很可怕!可怕的程度無法想像!


-- 作者: JSR
-- 發表時間: 2012/12/05 08:45:37am

[LIKE=andrewman;=LIKE]好奇廢死聯盟背後的金主是誰


-- 作者: imperator
-- 發表時間: 2012/12/05 10:50:41am

嚴厲的刑法才足以嚇阻犯罪,新加坡就是最好的範例,台灣的判刑,每次經過大赦之後,七折八扣剩下沒多少年,有些人都是出獄後再犯案.....@@


-- 作者: andrewman
-- 發表時間: 2012/12/05 10:51:28am

[LIKE=054;mexx;ford4391;宏亮;=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Tiffany101[/u]在 [i]2012/12/05 10:16:01am[/i] 發表的內容:[/b]
另外,受害男童只有頸部刀傷,為何要全身解剖?
有請懂法律的人幫忙解答~~
[/quote]
如果從醫學的觀點來看,即使外表只能看出頸部刀傷,也不能確定死者有無生前或生後遭受其它傷害,如毆打所致內臟損傷、性侵造成直腸傷害等,況且"全身解剖"只是個形容,並不代表單純把死者切一切割一割而已,還會取一些特定組織血液樣本做化驗,確定有無中毒等傷害,也可判定死者死亡時間、生前傷口或死後加工。就法律面而言,單純殺害、死前凌虐下毒、死後辱屍等不同情況,也可能會影響判決,所以全身解剖有時有其必要。


-- 作者: 054
-- 發表時間: 2012/12/05 11:17:05pm

之前就有人被"偉大的廢死聯盟"提告過.目前也有些還在訴訟中.因為不想看到正義人士被這些偉大的廢死聯盟搞得雞飛狗跳.沒別的意思.純粹實務上遇到的案例


-- 作者: ford4391
-- 發表時間: 2012/12/06 09:49:11am

[LIKE=幾345;=LIKE]廢死聯盟:死刑治標不治本
其實仔細想想,這句話大有問題,任何刑罰不也治標不治本嗎?
我倒想問問,什麼是治本?從人民的教化?道德教育?或是善良社會風氣的養成?
那是宗教家做的工作吧,如何能去除人性中的貪念,惡念,我個人覺得除非基因重組,否則絕不可能。
廢死聯盟醒醒吧!我們真的只要治標就好,我們從沒想過要治本啊!


-- 作者: JSR
-- 發表時間: 2012/12/06 10:11:38am

現在能治標就阿咪陀佛了吧~~


-- 作者: 054
-- 發表時間: 2012/12/06 11:58:36pm

[LIKE=Hsu;阿春;197235;幾345;=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054在 2012/12/07 00:04:20am 第 2 次編輯]

搞不懂那些無能長官.執行法律還要看民間某少數團體的臉色
和一些舉無輕重的國際團體.底下負責開槍的都很樂意.長官到底在怕什麼??
國家的法律怎麼執行.不違憲和符合善良風氣就好.怎麼會被..
真希望能夠出現傳說中的熾天使..


-- 作者: Hsu
-- 發表時間: 2012/12/07 01:03:53am

[LIKE=阿春;054;197235;Goliathcp;taiwan3810;=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054[/u]在 [i]2012/12/06 11:58:36pm[/i] 發表的內容:[/b]
搞不懂那些無能長官.執行法律還要看民間某少數團體的臉色
和一些舉無輕重的國際團體.底下負責開槍的都很樂意.長官到底在怕什麼??
國家的法律怎麼執行.不違憲和符合善良風氣就好.怎麼會被..
真希望能夠出現傳說中 ...
[/quote]
長官們偽善吧,許多團體多麼高尚呀,推行比 聖人甚至 神、佛、菩薩還崇高的事情;長官們參考這些團體言行,可以展現自己也一樣高尚。

就像元首、首長喜歡接見國際知名的 音樂家、藝術家、運動選手一樣,代表他喜愛音樂、藝術,重視體育。


-- 作者: 革命前夕
-- 發表時間: 2012/12/07 12:06:45pm

這個曾文欽實在是老實到白癡
下一個曾文欽就直接殺人搶錢享樂 何必吃牢飯
做軍公教的沒事不要出去亂走
以免被沒飯吃的臺灣人殺了


-- 作者: taiwan3810
-- 發表時間: 2012/12/07 12:31:11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革命前夕[/u]在 [i]2012/12/07 12:06:45pm[/i] 發表的內容:[/b]
這個曾文欽實在是老實到白癡
下一個曾文欽就直接殺人搶錢享樂 何必吃牢飯
做軍公教的沒事不要出去亂走
以免被沒飯吃的臺灣人殺了
[/quote]
明明有很多就業機會
肯不肯做以及工作態度的問題
再差不是也能幹志願役軍人嗎?


-- 作者: andrewman
-- 發表時間: 2012/12/07 06:01:19pm

[LIKE=阿春;054;197235;airdan;搬家師傅;宏亮;ford4391;=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andrewman在 2012/12/07 06:41:51pm 第 1 次編輯]

這應該是針對案情比較撲朔迷離的情況下才需要做這要的解剖作業吧!!
現行犯又動機明顯還需要這樣做嗎?  幹嘛!  賺加班費?
-------------------------------------
案情單純及嫌犯動機明確,跟是否解剖並無絕對關聯,我不曉得你這個觀念哪裡來的??如果我說,連非常單純沒有兇手的自殺案,都有可能解剖時,你會相信嗎

扯遠了,回正題,現在死者已死,案情單純跟動機,就是兇手說了算,所以他說什麼就什麼了嗎?
看到勁部有刀傷,就能知道死者死因跟全部案情??
死者有無生前生後遭性侵??可以驗肛門及直腸有無精液或其它異物
死者真正死因為何??
是先被下藥迷昏再割頸?還是直接割頸死亡?還是先勒昏再割頸?
甚至死者因驚嚇先天性心臟病發死亡,兇手再補上一刀?
還是有受腹部外力傷,導致肝臟破裂內出血過多?

法醫的主要工作,是在於找出死者真正的死因,及受了多少外觀可能
看不出來的傷害,因為這對案情也有幫助

解剖時,檢察官有時會到場,法醫也會把所見證據呈給檢察官
這也是檢察官起訴時,一個參考要素

如果有人可以聽嫌犯或目擊者的說法,加上看到死者頸部有刀傷
就能知道死者的真正死因,那法醫就可以全退休了

解剖是為了賺加班費這種說法
應該不會有人同意,至少我認識的不可能


-- 作者: shaggydoggy
-- 發表時間: 2012/12/07 08:27:56pm

[LIKE=054;197235;ford4391;=LIKE]賺加班費這是嚴重錯誤吧....
有看過CSI或其他相關犯罪偵辦就大概可以知道死因是很複雜的
要從內臟細胞狀態死亡時間等很多資料才能找出真正致死的原因
不是外面看起來這麼簡單的= =
說賺加班費也太不尊重法醫這種專業行業了吧...


-- 作者: mayfly123
-- 發表時間: 2012/12/08 09:30:48am

廢除死刑是正確的方向  
也許社會大眾只是受到心中的正義感鼓舞而附和恢復死刑的口號
但是在我看來  其實這樣的行為也是在"殺人"
只是我們手上並沒有握著刀子  並且沾著受害者的血
而是把眾人的意念全部灌輸到執法者的一顆子彈裡頭 好像自己的行為是清白的
某種程度上  這是在教唆殺人
或許大部分的人會說  我們並非在殘殺一條無辜的生命 而是個罪該萬死的人
但是到頭來  我們解決的最後手段還是回歸到"殺人"
人們是否是為了節省監獄成本  或為了未來社會的安全而殺人?
我一路下來看到的  大多只有滿腔的憤怒與憎恨而已

如同罪犯一樣  死刑犯應該同步接受矯正及教育
這些人不應該只單純因為眾人抱持"抓去關一關, 系系ㄟ"的想法而入獄 或受死

新聞媒體一方面也善盡煽動社會之能事
以情緒化的字眼報導  激憤地報導嫌犯的惡  另一頭塑造受害者的悲情
若是我們譏諷死的人不是廢死聯盟的家人
那麼同樣地 死的人也不是我們自己的家人不是嗎? 我們有何權利去殺死兇手?
我始終認為  真正有權利談這個人要不要死的 是死者的家人(也許只有死者本人)

我個人認為  這篇文章還是太情緒化
是否作者一方面也蒐集了其他死刑犯的心路歷程?或其他的案例?
單純憑這一極端案例 就足夠在這裡討論要不要廢死嗎?
死刑是簡便的方法  不必去思考犯罪的來龍去脈  又可以節省社會成本
我承認  面對一些我覺得罪惡深重的人  我也會有這種簡單的想法

或許有人會反問  "不然你想更好的辦法阿!"
這還真是一時間沒有答案
但是尚未找出更好的辦法  不代表這就是最好的辦法而不需要改變即思考吧!


-- 作者: Reverie
-- 發表時間: 2012/12/08 10:57:48am

[LIKE=Hsu;阿春;ford4391;=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mayfly123[/u]在 [i]2012/12/08 09:30:48am[/i] 發表的內容:[/b]
那麼同樣地 死的人也不是我們自己的家人不是嗎? 我們有何權利去殺死兇手?
我始終認為  真正有權利談這個人要不要死的 是死者的家人(也許只有死者本人)
[/quote]

請問未來也可能會死的人有沒有權力決定?
每個守法的公民都可能會是下一個"認為殺人不會死的人"下的受害者
還是等死了後再由他的家人決定?
當殺人不需付出極大代價時這種思維肯定會更擴張
殺人率希望都不會提高   或許有天就降臨到你的的身邊或身上
死刑目的不在復仇   而是保障更多的人


-- 作者: mayfly123
-- 發表時間: 2012/12/08 01:13:24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Reverie[/u]在 [i]2012/12/08 10:57:48am[/i] 發表的內容:[/b]
請問未來也可能會死的人有沒有權力決定?
每個守法的公民都可能會是下一個"認為殺人不會死的人"下的受害者
還是等死了後再由他的家人決定?
當殺人不需付出極大代價時這種思維肯定會更擴張
...
[/quote]

那麼一個在未來並沒有被殺死的人  
是否有權利 事先決定一個在未來根本沒殺死他的人生死之權?

問題總是在於  殺人犯可能會再危害社會  可能會再殺人
所以廢死不代表放縱   取而代之的可以是終生監禁
當然  死亡不見得是唯一的代價吧?  廢死不代表不用付出代價  刑期與懲罰方式有很多種    然而 死刑是最快解決的方法  不用監禁  又省錢

殺人案件的種類和動機太多了  一般人士不會有興趣去關心背後的成因和往後的結果
每個殺人犯的思考不同   是否殺人成癮也不同
殺過人  服刑完  改過自新 或是默默活著的人一定有
假釋出獄  重操舊業  殺人放火的人  一定也有

死刑是方便的   可以將潛在的危險人物一網打盡
但是  也犧牲了一些有機會的人  因為他們的死亡  不是社會的損失
死刑是個沒有後顧之憂的手段 但即使我們的出發點是對的 或正義的
我們還是殺了人   只是殺人的理由比較"好"而已


-- 作者: sa091188
-- 發表時間: 2012/12/08 06:06:58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mayfly123[/u]在 [i]2012/12/08 09:30:48am[/i] 發表的內容:[/b]
廢除死刑是正確的方向
也許社會大眾只是受到心中的正義感鼓舞而附和恢復死刑的口號
但是在我看來 其實這樣的行為也是在"殺人"
只是我們手上並沒有握著刀子 並且沾著受害者的血
而是把 ...
[/quote]
廢除死刑是正確的方向 鬼扯
臺灣沒有廢死才是正確的方向


-- 作者: Hsu
-- 發表時間: 2012/12/08 06:20:23pm

[LIKE=054;andrewman;=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Hsu在 2012/12/08 06:22:38pm 第 1 次編輯]

[quote][b]下面引用由[u]mayfly123[/u]在 [i]2012/12/08 09:30:48am[/i] 發表的內容:[/b]
或許有人會反問  "不然你想更好的辦法阿!"
這還真是一時間沒有答案
但是尚未找出更好的辦法  不代表這就是最好的辦法而不需要改變即思考吧!
[/quote]
您的想法很簡單,就是單純的要廢除死刑,說穿了我們的論點也很簡單,就是不要廢除“死刑”這一個最終極的刑罰而已。

贊成廢死的人常說,死刑其實就是一種教唆殺人,反對廢除死刑的人等於幫助殺人。這是哪門子的論點?難道反對廢除死刑就是喜歡有人判死刑嗎?反對廢死不代表喜歡死刑,請不要用這樣的方法說別人。絕大多數希望保存的人,只是希望因為刑罰裡還有“死刑”這項終極刑罰,多少能抑制罪大惡極的事情發生而已。

我不想長篇大論,再說一次,我們只是單純不希望廢除“死刑”而已,不代表這樣就是喜歡死刑。

另外說本次事件叫做特例,那支持廢死者所列舉的例子難道就不是特例?這個社會可以尊重少數人意見,但少數意見硬要多數人贊同,不贊同就是不正確,說不過去吧!


-- 作者: Hsu
-- 發表時間: 2012/12/08 06:27:18pm

[LIKE=阿春;054;=LIKE]再次呼籲,大家用字遣詞請慎重,不希望這一篇有人被糾纏,甚至上法院。


-- 作者: airdan
-- 發表時間: 2012/12/08 06:37:41pm

[LIKE=Hsu;Goliathcp;054;=LIKE]題外話
有無可能學習新加坡
實行鞭刑呢?

除了死刑之外  應該還有一些選項可以選擇
相對的  也有一定程度的嚇阻作用


-- 作者: shaggydoggy
-- 發表時間: 2012/12/08 06:50:12pm

[LIKE=Hsu;阿春;andrewman;=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mayfly123[/u]在 [i]2012/12/08 09:30:48am[/i] 發表的內容:[/b]
廢除死刑是正確的方向  
也許社會大眾只是受到心中的正義感鼓舞而附和恢復死刑的口號
但是在我看來  其實這樣的行為也是在"殺人"
只是我們手上並沒有握著刀子  並且沾著受害者的血
而是把眾人的意念全部灌輸到執法者的一顆子彈裡頭 好像自己的行為是清白的
某種程度上  這是在教唆殺人
或許大部分的人會說  我們並非在殘殺一條無辜的生命 而是個罪該萬死的人
但是到頭來  我們解決的最後手段還是回歸到"殺
[/quote]

不贊同廢除死刑是正確的方向這一點
試問一下 有多少人願意為了守護家人親友而動手殺人
理論上來說我個人是願意的
若是為了保護自己珍愛的"人們" 我認為動手殺人只能說是必要之惡
就算要我親手去扣那個板機 我會覺得恐懼我會覺得噁心不適
可是不會覺得我做了不對的事情

能不能不殺? 我覺得可以看一下發條橘子這本書
裡面將主角完全洗腦成無法動手傷害人
可是這不就等於換了一個人嗎 主角依然還是主角嗎
此舉從個角度看就是從根本否定此人存在的證明 直接影響所謂"自由意志"
今天若就我們所知的民主制度各種憲法裡面就是要保障所謂的"自由意志"
一個人根據他的自由意志行使殺人的行為
社會國家並不否定他這個擁有自由意志的人
但是卻需要對其行為做出相對的行動以保護其他人有辦法正常生活
這就是社會負責 是人所定出來的遊戲規則

實際上在現存的社會遊戲規則下
一個人可以做出的傷害其實常常超越一條人命的價值
只是沒有比永久剝奪自由及生命更強的懲罰機制了
因為這幾乎就是一個人所擁有的全部
我覺得應該想一下到底這樣的懲罰機制對我們的安全究竟有多大貢獻

廢死只是無稽之談
負責任就是這麼一回事
不是充滿感性的復仇 只是理性的應對行為
把花在他們身上關無期徒刑的錢
拿去救濟需要幫助的人們不是更好嗎?
沒有最佳解答只有兩害相權取其輕
我寧願看人被槍斃也不想看到小孩餓死在街頭


-- 作者: Reverie
-- 發表時間: 2012/12/08 06:55:18pm

[LIKE=阿春;Hsu;=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mayfly123[/u]在 [i]2012/12/08 01:13:24pm[/i] 發表的內容:[/b]
那麼一個在未來並沒有被殺死的人  
是否有權利 事先決定一個在未來根本沒殺死他的人生死之權?
問題總是在於  殺人犯可能會再危害社會  可能會再殺人
所以廢死不代表放縱   取而代之的可以是終生監禁
...
[/quote]

所以廢死不代表放縱   取而代之的可以是終生監禁?
好可怕的代價............
如果這個人殺了你的家人
你原諒他    搞不好還要納些稅讓國家養他一輩子

我也很希望偷十元罰五元
然後期盼小偷越來越少  


-- 作者: mayfly123
-- 發表時間: 2012/12/08 07:41:23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Hsu[/u]在 [i]2012/12/08 06:20:23pm[/i] 發表的內容:[/b]
您的想法很簡單,就是單純的要廢除死刑,說穿了我們的論點也很簡單,就是不要廢除“死刑”這一個最終極的刑罰而已。
贊成廢死的人常說,死刑其實就是一種教唆殺人,反對廢除死刑的人等於幫助殺人。這是哪門子的 ...
[/quote]

贊成廢死   不等於指控贊成死刑的人"喜歡死刑"  我想大多數的人都不會喜歡這種事情
我只是想討論   除了死刑  這個社會可以用其他方法處理這一類的人
終生監禁是個選項   並且配合獄中的勞動及生產不至於免費吃牢飯

這次的犯人是很少見的  他殺人是因為偏激的思想使他想報復,挑戰社會
不是因為金錢  感情  所以才故意被抓   並向社會大眾挑釁

並不是每個犯人都洗心革面  也非全都惡性不改
當然每個獨立案件都可視作特例    上癮的連續殺人犯   是否也算是一種特例?

在此也強調  從沒有指責支持死刑的人  說別人喜歡死刑
也沒有強迫別人附和我的觀點
我只是認為別人想法和選擇跟我不一樣而已 在此可以做一些深入的討論


-- 作者: mayfly123
-- 發表時間: 2012/12/08 08:01:00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shaggydoggy[/u]在 [i]2012/12/08 06:50:12pm[/i] 發表的內容:[/b]
若是為了保護自己珍愛的"人們" 我認為動手殺人只能說是必要之惡
就算要我親手去扣那個板機 我會覺得恐懼我會覺得噁心不適
可是不會覺得我做了不對的事情

只是沒有比永久剝奪自由及生命更強的懲罰機制了
因為這幾乎就是一個人所擁有的全部
我覺得應該想一下到底這樣的懲罰機制對我們的安全究竟有多大貢獻
[/quote]

若殺人者侵犯到我與我的家人  任誰都會以生命反抗
但是監禁可以避免犯人再犯  那些會殺人的人 也並非全部都是沒目標性地濫殺
真正要犯大案的人  不會因死刑打消念頭  他們或許會更狡猾 和避免被捕

一輩子關於牢中  不見得沒有死刑恐怖
最主要的癥結是   有必要"浪費"社會資源在這些人身上嗎?
所以獄中以強迫勞動來賺錢  我覺得是可行的辦法  很多監獄也都有這麼做
如果犯人以勞力換取牢飯   並且持續監禁  是否也是個可行的辦法


-- 作者: Hsu
-- 發表時間: 2012/12/08 08:28:40pm

[LIKE=阿林;幾345;054;andrewman;=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mayfly123[/u]在 [i]2012/12/08 07:41:23pm[/i] 發表的內容:[/b]
這次的犯人是很少見的  他殺人是因為偏激的思想使他想報復,挑戰社會
不是因為金錢  感情  所以才故意被抓   並向社會大眾挑釁
[/quote]
保留死刑但不輕易判決難道不行?

個人極不贊成殺人者死這一條自古以來的認知,譬如說仇殺,殺父之仇不共戴天,這種報復被判死刑,我認為太無辜。被害到傾家蕩產、家破人亡而殺人被判死刑也太無辜。如果說為情、錢殺人則視情況,偷、殺、搶殺人也許視情況。

如果只是好玩殺人呢?連續姦殺呢?累犯呢?終生監禁和死刑哪個對其嚇阻效果較大?我想有人怕前者有人怕後者,那我們保留後者,多少對這類的人有嚇阻效果,有何不可?何苦一定得廢除呢。


-- 作者: 054
-- 發表時間: 2012/12/08 11:26:08pm

[LIKE=andrewman;=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054在 2012/12/08 11:39:33pm 第 1 次編輯]

小弟服務年資尚淺.未遇過判死刑的.但我國刑事法律已對犯人很禮遇.各位贊同廢死的大大歡迎來法院在開庭時旁聽.看殺人犯的犯罪行為跟事後態度再決定要不要廢死


-- 作者: 054
-- 發表時間: 2012/12/08 11:30:33pm

[LIKE=阿春;=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Hsu[/u]在 [i]2012/12/08 06:20:23pm[/i] 發表的內容:[/b]
這個社會可以尊重少數人意見,但少數意見硬要多數人贊同,不贊同就是不正確,說不過去吧!
[/quote]
這是台灣很奇怪的地方.只差長官蓋印章同意..但長官不知在怕什?倒楣的是底下的基層司法人員.被認為維護死刑犯


-- 作者: 054
-- 發表時間: 2012/12/08 11:46:55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Hsu[/u]在 [i]2012/12/08 08:28:40pm[/i] 發表的內容:[/b]
保留死刑但不輕易判決難道不行?
個人極不贊成殺人者死這一條自古以來的認知,譬如說仇殺,殺父之仇不共戴天,這種報復被判死刑,我認為太無辜。被害到傾家蕩產、家破人亡而殺人被判死刑也太無辜。如果說為情、 ...
[/quote]
早期很多唯一死刑的法律早已躺在史冊.那時的法律的確沒顧到情理法.但現在的法官除了偶爾會有奇怪的外.除非是罪大惡極.犯後態度囂張的很少會判死刑的


-- 作者: 阿春
-- 發表時間: 2012/12/09 00:25:04am

[LIKE=054;andrewman;APPEAR;=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阿春在 2012/12/09 00:25:38am 第 1 次編輯]

在這個社會進入大同的理想世界之前,死刑是絕對有其存在的必要!
畢竟那是嚇阻邪惡人性的最後一道藩籬。
對於窮凶惡極毫無人性的犯罪念頭,剝奪其生存的權利是最能夠立竿見影的方法。

死刑,其實是社會上對於善良人的一種保障!


-- 作者: 革命前夕
-- 發表時間: 2012/12/09 10:58:49am

像那個垃圾中國
5千年歷史
每天都在砍頭槍斃
怎麼都殺不完
果然是下3爛的人種


-- 作者: wayne855139
-- 發表時間: 2012/12/09 11:40:47am

可悲


-- 作者: mexx
-- 發表時間: 2012/12/09 02:12:55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革命前夕[/u]在 [i]2012/12/09 10:58:49am[/i] 發表的內容:[/b]
像那個垃圾中國
5千年歷史
每天都在砍頭槍斃
怎麼都殺不完
...
[/quote]
這些話.有點偏頗了.
任何地區都是有好有壞.


-- 作者: 蟲聲
-- 發表時間: 2012/12/09 04:11:18pm

贊成廢除死刑的人說==台灣有太多冤獄  司法黑暗~~所以不可以有死形~這是最常見的  ~~~ 說法~~~也最有說服力

贊成死刑的~~~許多犯人  罪孽太深   卻要養((牠))一輩子~~~~哀

==基本上    執法人員 收黑包  亂判死刑  ==一經查獲  也死刑  ~~那應該冤獄就少了~~~

死刑就可以   ~~~~~~~~~免廢啦~~


-- 作者: Hsu
-- 發表時間: 2012/12/09 06:21:04pm

[LIKE=054;=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蟲聲[/u]在 [i]2012/12/09 04:11:18pm[/i] 發表的內容:[/b]
贊成廢除死刑的人說==台灣有太多冤獄  司法黑暗~~所以不可以有死形~這是最常見的  ~~~ 說法~~~也最有說服力
[/quote]
這些話.有點偏頗了.
贊成廢死的人可沒這樣說喔

[color=#FFF8DC]抱歉,借用mexx話用用...^_^"[/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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