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BCAA
-- 發表時間: 2012/07/03 04:03:57pm
[LIKE=正義勇者;cs40378;=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BCAA在 2012/07/03 04:07:39pm 第 1 次編輯]
劉姓大學生及李姓研究生昨天上午在南庄鄉鹿場部落產業道路旁的樹上,大量採集昆蟲,被警方發現,起出51隻鍬型蟲,經縣府農業處派員鑑定,雖都非屬保育類,仍依野生動物保育法沒入、野放。 縣府農業處林務課長陳樹義說,將行文給兩名學生的學校,希望加強向學生宣導,勿在野外大量採集昆蟲等非保育類野生動物,以維護自然生態,如果因研究用需要大量採集,也需向主管機關報備,縣府也行文林務局,對大量採集非保育類的昆蟲也應有所規範。 經清查共有51隻鍬形蟲,並確定非保育類動物,兩名學生才鬆一口氣,李姓學生表示,本想帶回台北養殖、研究,如今他直呼「再也不敢了」。 ................................. 現在許多人抓蟲被詢問都說要"研究"用 請問真的要學術"研究"用需要針對哪些管道提出合法採集申請有幾個知道? 還有要寫出一份完整的"研究"計畫書有幾個玩家有能力? 要注意一下.別再口口聲聲把"研究"兩個字掛嘴邊了...
-- 作者: emma
-- 發表時間: 2012/07/03 09:29:55pm
[這篇文章最後由emma在 2012/07/03 09:30:20pm 第 1 次編輯]
閣下累格實在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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