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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babiqu69
-- 發表時間: 2012/05/03 12:43:15pm
........醉可惡 運將撞死人肇逃喝酒去 .-字+字.民視 – 2012年5月3日 上午7:00. ....相關內容. .. 放大顯示.醉可惡 運將撞死人肇逃喝酒去 ....新北市土城區發生一起死亡車禍,凌晨5點多,一名獨自撫養兩個兒子的王姓婦人,騎著機車要去早餐店上班,卻被一名喝得爛醉的計程車司機撞飛倒地,而闖禍的司機沒有報案,開車逃逸後還在卡拉OK店喝酒,讓警方不禁搖頭。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三段和延吉街路口,王姓婦人的紅色機車倒在路中央,機車零件散落一地,安全帽遮罩破裂,機車座墊也整個被撞飛,但肇事的計程車司機已經不見蹤影,獨自撫養兩個兒子的王姓婦人,靠著在早餐店工作維持家庭生計。 凌晨4點多,她像往常一樣 ,騎著機車準備去早餐店上班,沒想到,卻被爛醉如泥的計程車司機撞飛,送醫後傷重不治,警方循著路口監視器追人,發現闖禍的運將將車子棄置在路邊,而人居然在卡拉OK店喝酒,母親節前夕,王姓婦人遭遇橫禍,雖然肇事逃逸的運將已經被逮捕,留給兩個兒子無限的悲痛。
-- 作者: TOM-TOM
-- 發表時間: 2012/05/04 12:17:32pm
http://tw.news.yahoo.com/神智不清開車撞死人-判25年-235616587.html
-- 作者: babiqu69
-- 發表時間: 2012/05/05 09:52:47am
[LIKE=054;=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TOM-TOM[/u]在 [i]2012/05/04 12:17:32pm[/i] 發表的內容:[/b] http://tw.news.yahoo.com/神智不清開車撞死人-判25年-235616587.html [/quote] 阿~ 原本以為台灣法律改了 點進去看原來是美國 ................................... 台灣酒駕了不起罰錢 撞死人也過失至死 關不了朵久...... 沒有喝止作用 酒駕撞死人幾乎天天上演
-- 作者: mayfly123
-- 發表時間: 2012/05/05 09:40:05pm
[LIKE=豪豪;FRANK;=LIKE]可能被撞死的人不夠多 或者是官位不夠大 法律才會消極地對待酒駕事件 之前邵曉玲出車禍 立法院馬上通過後座要繫安全帶 最近新聞報了很多案例(像是葉少爺) 但是網友罵翻 政府卻始終無感耶... 我認為政府該積極做點事 不是推說酒駕是個人的行為 也許 要等到哪一天某某官員出事 政府才會覺醒吧
-- 作者: babiqu69
-- 發表時間: 2012/05/05 10:41:00pm
[LIKE=054;ford4391;=LIKE]實在沒辦法 台灣實施民主制度 也不過幾十年(嚴格說起來應該從經國先生解嚴開始) 怎麼跟美國200多年相比 總之 大家自己小心為妙 安全第一
-- 作者: 054
-- 發表時間: 2012/05/06 01:17:52am
[LIKE=babiqu69;eric71903;=LIKE]雖然&185-3 去年已修改.加重其刑責.但1切都是騙人的. 還是存在賠錢減輕其刑甚至換緩刑的眉角在..總之.有錢 好辦事.法曹也多存在這種心態 還好台灣是小國.台灣的法律學外國學得四不像.. 還好沒被外國研究.不然會被笑死.加上立委的豐功偉業 使得法律好像看世界奇聞一樣.看看國外的庭上跟國內庭上 就差很多..所以很不幸的.大家還是小心為上.寧可當烏龜.也 不要變阿飄..
-- 作者: babiqu69
-- 發表時間: 2012/05/06 08:03:04am
[LIKE=054;=LIKE]寧可當烏龜.也不要變阿飄.. 這句話講得真好!!! 不過要真正體會 可能已經變成我這年紀的 怪叔叔~
-- 作者: APPEAR
-- 發表時間: 2012/05/06 11:20:34am
[LIKE=ford4391;豪豪;=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mayfly123[/u]在 [i]2012/05/05 09:40:05pm[/i] 發表的內容:[/b] 可能被撞死的人不夠多 或者是官位不夠大 法律才會消極地對待酒駕事件 之前邵曉玲出車禍 立法院馬上通過後座要繫安全帶 最近新聞報了很多案例(像是葉少爺) 但是網友罵翻 政府卻始終無感耶... ... [/quote] 被酒駕肇事撞到的大多是機車族.都是在社會基層認真工作來換取三餐的小老百姓.而大官們出門都有高級進口轎車接送.這些衰事他們碰不上啦.
-- 作者: babiqu69
-- 發表時間: 2012/05/06 09:10:12pm
[LIKE=豪豪;=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APPEAR[/u]在 [i]2012/05/06 11:20:34am[/i] 發表的內容:[/b] 被酒駕肇事撞到的大多是機車族.都是在社會基層認真工作來換取三餐的小老百姓.而大官們出門都有高級進口轎車接送.這些衰事他們碰不上啦. [/quote] 所以我都跟親朋好友說 盡量搭乘大客車公車火車或捷運 萬一跟有錢人碰撞到 至少這些車還撞的贏雙B
-- 作者: 黃老邪
-- 發表時間: 2012/05/07 05:26:30pm
[LIKE=054;ford4391;=LIKE]鼓吹要求重判的聲浪 最後可能會有人將之污名為民粹 尤其是電視上的一堆名嘴 。 。 。 。 。 。 。 。 。 。 。 。 雖然我也在FB上天天鼓吹∼∼∼∼
-- 作者: tiffany101
-- 發表時間: 2012/05/08 08:33:07am
[quote][b]下面引用由[u]黃老邪[/u]在 [i]2012/05/07 05:26:30pm[/i] 發表的內容:[/b] 鼓吹要求重判的聲浪 最後可能會有人將之污名為民粹 尤其是電視上的一堆名嘴 。 ... [/quote] "民粹"也是民眾造成的, "人權"也是民眾期望的, 怨不得人, 否則有ㄒ一ㄠ/ 就先准許警察可以打人, 酒駕太唱秋就先打一頓再說, 否則就繼續躲在家裡喊燒做俗辣!! 不然有本事也拿100, 1000萬來砸啊!!
-- 作者: FRANK
-- 發表時間: 2012/05/08 11:13:14pm
個人認為,罰金應用家境來決定,如年收入百分之十等,才不會有這種付了100萬卻沒傷筋動骨的混球存在。
-- 作者: 兜鍬天團
-- 發表時間: 2012/05/09 07:39:05am
[quote][b]下面引用由[u]FRANK[/u]在 [i]2012/05/08 11:13:14pm[/i] 發表的內容:[/b] 個人認為,罰金應用家境來決定,如年收入百分之十等,才不會有這種付了100萬卻沒傷筋動骨的混球存在。 [/quote] 那自己開車的億萬富翁跟當年有中威力彩大樂透的頭獎得主要"挫冽等"
-- 作者: babiqu69
-- 發表時間: 2012/05/09 08:10:29am
[quote][b]下面引用由[u]FRANK[/u]在 [i]2012/05/08 11:13:14pm[/i] 發表的內容:[/b] 個人認為,罰金應用家境來決定,如年收入百分之十等,才不會有這種付了100萬卻沒傷筋動骨的混球存在。 [/quote] 這樣不妥~ 如果ㄧ個月薪水4萬(ㄧ年48萬) 台灣大多數人人收入不到五十萬 那不就???
-- 作者: babiqu69
-- 發表時間: 2012/05/09 08:22:38am
昨天又有一闊少 開好車撞死一位等紅綠燈的機車 【林師民╱新竹報導】又是酒駕奪走人命!新竹一名電子工廠作業員,昨凌晨喝酒狂歡到天亮,開車返家途中,竟直接追撞停等紅綠燈的機車,把剛下大夜班的保全員撞飛,撞擊轎車擋風玻璃後翻落車下,頭部重創死亡,他肇事逃逸,因自知法網難逃向警方投案。 -------------------------------------------------------------------------------- 李男所開的肇事轎車,車頭已變形。 肇事者李鴻鑫(三十四歲)酒測值達零點八九毫克(標準值零點二五),檢警相驗,肇事轎車前擋風玻璃破損,還沾有頭髮,死者張培明(五十二歲)後腦嚴重腫脹、顱內出血,是致命原因,警方訊後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等罪嫌移送李嫌,檢察官裁定五萬元交保。 檢警相驗過程,李嫌見到死者妻女,下跪磕頭道歉說:「因為我的錯,害一個家庭沒有了,對不起!」李男姑姑也下跪求情,張妻難過痛哭,幾乎快昏過去,家屬痛批:「肇事者根本閉著眼開車,撞死人還跑掉,這種人該槍斃!」 -------------------------------------------------------------------------------- 肇事逃逸後投案 警方調查,李嫌在湖口新竹工業區擔任作業員,昨凌晨跟朋友到KTV唱歌喝酒,直到上午七時許才結束,酒後開車返回湖口鄉住處途中,開到行經國路和公道五路口時,直接追撞在十字路等紅燈的張男機車,把張男撞飛,撞擊擋風玻璃,騰空翻轉兩圈落地,頭破血流,送醫不治。 李男肇事後逃逸,但正值上班尖峰時間,多名民眾目擊過程,並記下肇事車號報警;李男自知難逃法網,開到新竹縣警局大門口向警員投案稱:「我剛剛開車撞到人了!」被新竹市警方帶回法辦。
-- 作者: babiqu69
-- 發表時間: 2012/05/09 08:28:17am
【綜合報導】新北市一名賓士車主,昨酒駕載前員工行經路口時,高速撞擊一名騎機車下班的保全員,保全員被撞飛三十公尺,頭部重創傷重不治,路旁機車、貨車更被撞得解體四散,警方發現車主的酒測值高達零點八三,他否認駕車,還要無照的前員工頂包擔責,最後才坦承酒駕殺人,兩人被檢察官聲押禁見獲准。 --------------------------------------------------------------------------------- 保全員林仁泰被撞飛30公尺傷重不治,她的妻兒(圖)難過不已。洪正達攝 無照多年又酒駕 警方調查,肇事車主李志豐(四十一歲)經營多家公司,用姪子名義買下價值約兩百六十萬元的賓士C300,多年來違規無照駕駛,昨酒駕撞死保全員林仁泰(五十八歲)。林妻昨接獲噩耗趕到醫院泣訴,公婆已八旬高齡,婆婆罹肝癌癱瘓,公公也患老人病,孝順的丈夫為送他們就醫,只好上大夜班,未料無辜慘死,「我不敢告訴公婆啊!」 警方表示,昨晨五時許,林男騎車返家,行經三重區集賢路與吉祥街口時,未依規定待轉直接左轉,遭李嫌以八十公里時速從右側猛烈撞擊,林男被撞飛三十公尺,落地後頭部重創血流不止,機車更滑行七十多公尺遠。李嫌肇事後失控撞散路邊五輛機車、推撞一輛廣告小貨車,賓士車頭嚴重毀損、車體零件沿路噴濺。 附近民眾聽到撞擊巨響,驚見林男倒地連忙報警,但他送醫後傷重不治,肇事的李嫌與前員工魏楷洺(二十二歲)毫髮無傷,李嫌酒測值零點八三,他表情鎮定請律師到警局,供稱昨晨在火鍋店吃飯喝酒,離去時巧遇魏男,遂請他幫忙開車,魏男也堅稱自己肇事。 ------------------------------------------------------------------ 賓士車主李志豐(左)酒駕肇事,還要無照的前員工魏楷洺(右)頂包擔責。黃仲明攝 聲押2人防串證 在警方突破心防後,李嫌坦承酒駕殺人,因擔心母親看到新聞,才找魏男頂包。李嫌昨被依公共危險罪、過失致死罪送辦,檢方認為李嫌雖改口招認,但現場跡證鑑定尚無結果,為避免李嫌與魏男交保後串證,事後又改變說詞,昨晚向法院聲押禁見兩人獲准。
-- 作者: godfisher
-- 發表時間: 2012/05/09 11:05:58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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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這麼認為 所謂人權 是要以保護絕大多數人的人權為主 而不是去保護"侵害他人人權的人" 無奈的是 現在談的"人權保護" 都是保護"畜生"
-- 作者: eric71903
-- 發表時間: 2012/05/09 11:44:42am
這些人的家產應該要全部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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