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純文字方式查看主題
- 昆蟲論壇 (http://insectforum.no-ip.org/gods/cgi-bin/leobbs.cgi) -- 《非六足區》 (http://insectforum.no-ip.org/gods/cgi-bin/forums.cgi?forum=14) --- 《交流區》 (http://insectforum.no-ip.org/gods/cgi-bin/forums.cgi?forum=30) ---- 新增規定∼2007.9.12 (http://insectforum.no-ip.org/gods/cgi-bin/topic.cgi?forum=30&topic=378)
-- 作者: BRETT -- 發表時間: 2007/09/12 05:21:24am
即日起在本板交易任何保育類物種(國內及CITES名單上的物種)本板板主及其他論壇維護人員會義務性的把該篇文章及其使用者資料移送至相關法治單位處理!請各位意圖違反本板板規者及相關法定者自重!只要是保育類動物在本板不管你是要買.賣.徵.換.送∼∼皆視為交易!
以上板規如有符合以下條件者∼視同合法交易!1.有附上其物種之合法持有證明文件(CITES文件影印本上一定要有該進口商正印印章,印章部份影印視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