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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阿源-2
[這篇文章最後由阿源-2在 2016/07/08 01:25:29pm 第 1 次編輯] 請有經驗的蟲友看看以下的照片 [UploadFile=P_20160707_18341_1467955467.jpg]
-- 作者: 榴槤神
第一,我是晚上收才收到的
-- 作者: 榴槤神 補充,你用的紅色小藥罐只有兩個小洞而且還被水苔堵住,我覺得蟲是悶死的,因為感覺空間連他翻身都不夠,又沒有充足的氧氣
-- 作者: 阿源-2 [LIKE=兜喝水;=LIKE]第一 要寄出前一天已告知,早上請收件,你要遲到晚上收,是我的問題嗎? 第二 你傳的檔案太大,昆論檔案夾帶後無法開啟,而且檔案太大也跟你說了,如何寄照片也教你了,你拖到半夜才寄,是我的問題嗎? 第三 從相片看起來這蟲的死狀不像是剛死亡,感覺已死亡多日,當然覺得他不是我寄出的蟲有錯嗎? 你跟我要FB,好心說要討論(還好我沒FB)
-- 作者: 阿源-2
[LIKE=城市拾荒者;Breeze;=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榴槤神[/u]在 [i]2016/07/08 01:40:35pm[/i] 發表的內容:[/b] 你說到重點了.--感覺空間連他翻身都不夠--那如何分屍的如此徹底
-- 作者: 榴槤神
第一,早上他根本還沒有送來
-- 作者: 榴槤神
[quote][b]下面引用由[u]阿源-2[/u]在 [i]2016/07/08 02:03:24p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tianyoher [LIKE=mexx;大便;twkenshin;=LIKE]路過,,雞婆,提供些意見給兩造參考。與兩位大大都不認識,所以請放心。 請問賣方: 請問買方: 小弟意見及建議: 參考看看
-- 作者: mexx
請問賣家是自己養.自己賣嗎.
-- 作者: 阿源-2
[這篇文章最後由阿源-2在 2016/07/09 08:11:36am 第 1 次編輯] 從照片中看起這隻蟲感覺已死亡一陣子了
-- 作者: 阿源-2
[LIKE=mexx;鴿子出來了;=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mexx[/u]在 [i]2016/07/08 09:52:23pm[/i] 發表的內容:[/b] 最近真的很背
-- 作者: 阿源-2
[quote][b]下面引用由[u]榴槤神[/u]在 [i]2016/07/08 02:41:55pm[/i] 發表的內容:[/b] 1.是已到守衛室,你沒去領,還是沒送來,況且我寄送前已告知,早上如包裹未寄到,你也應該打個電話來確認,你有嗎? 再來有事在這邊說
-- 作者: tianyoher [LIKE=zxcvb23232;mexx;=LIKE]嗯,看了一下阿源大大7月2日的標案內容及前述說明,感覺還好 行船走馬三分險,相信誰也不想碰到這種鳥事,所以會不會只是誤會一場?不妨可以私下談,免得公開說,在不想退讓的情況下,不免有些情緒話(結標價才$350) 先處裡心情,再處理事情,希望大家以後可以再交流
-- 作者: 榴槤神
好吧,沒關係,自認倒楣
-- 作者: tianyoher
[LIKE=sason;yichance1;交易區板主2;chengtw;哥吉拉;twkenshin;=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tianyoher在 2016/07/09 02:39:38pm 第 1 次編輯] 在昆論當個買家,有時是件蠻辛苦的事,比方說 坦白說,現在蟲界也不是賣方市場,賣家有時也會成買家,大家不妨設身處地多替別人想一想,不要把方便當隨便,把福利當福氣,糾紛就會少一點
-- 作者: 榴槤神
好吧,沒關係,自認倒楣
-- 作者: 榴槤神
我覺得那隻蟲在你家就掛了
-- 作者: 榴槤神
[quote][b]下面引用由[u]tianyoher[/u]在 [i]2016/07/09 09:05:53a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tianyoher
這麼說好了,系爭甲蟲已頭身分離,依常情及經驗法則論,若無外力因素,應該死亡已有段時間(此點雙方均不爭執),但要說死了多久或發生甚麼狀況才會這樣,礙難查明。 考量系爭甲蟲價值僅350元,所以基本上寧可相信買賣雙方均無蓄意隱瞞事實之故意,或許只是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了狀況,加之買方在接收時間上亦略有延遲,終而肇致此憾事。惟查當初標案已約定運送風險由買方承擔,況且活體運送本來風險就高,所以只能說買方運氣欠佳,恐難主張賣方需換貨或賠償。 此外,買賣雙方互不熟識,彼此欠缺互信基礎,所以會擔心遭對方欺騙佔便宜,以致雙方溝通不良,此乃人之常情,希望買賣雙方都能互相體諒。但解鈴還需繫鈴人,後退原來是向前,如果買方可以不再置個人過失不論而堅持賣方有錯,以誠意繼續溝通,相信本件應仍有轉圜之處。 再參考看看囉
-- 作者: 阿源-2
[LIKE=大便;蟲林之星;sunkistw;白羽天翔;andy26653;辰太郎;=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阿源-2在 2016/07/09 06:37:09pm 第 1 次編輯] 我從一開始都沒有不理你,請注意你的用詞 [quote][b]下面引用由[u]榴槤神[/u]在 [i]2016/07/09 03:10:52pm[/i] 發表的內容:[/b] 什麼在我家就掛了,不要亂栽贓,污衊我的人格 350元都不到我一天薪資的十分之一 難怪現在蟲店經營如此困難 昆論最近已夠低迷了
-- 作者: 阿源-2
[這篇文章最後由阿源-2在 2016/07/09 07:18:08pm 第 1 次編輯] 你說藥罐瓶蓋透氣孔有被水苔塞住 怎麼說呢! 有用紅頭藥罐寄蟲的蟲友應該都有經驗 如果相片中的蟲是我寄出的(請注意我說如果,很懷疑他是我寄的那隻),那代表寄出前蟲是活的,那短短的一天蟲就分屍了,而且感覺那蟲已受潮,顏色偏深,已死亡多日
-- 作者: 榴槤神
我有傳訊息給你你有回嗎?? 我還傳了兩次
-- 作者: 阿源-2
[quote][b]下面引用由[u]榴槤神[/u]在 [i]2016/07/09 08:26:37pm[/i] 發表的內容:[/b] 從我說有事在邊說時
-- 作者: tianyoher 提醒一下榴槤神大大,運輸過程溫差大造成的反潮現象,亦有可能造成小藥罐內的水苔吸收空氣內的水氣而變的較為潮濕,因此並不能據此推斷是賣家的過失,亦不見得是造成此蟲死亡的直接原因。 It is what it is. 不要因為此蟲看起來已死了一段時間,就公開主張說那隻蟲在賣家之處就掛了,這樣暗示別人寄死蟲給你,此話任誰看了都很不爽,實在無益化解本件爭議,反而造成各說各話的羅生門,似有不妥。就當作這場意外的學費吧。有時候一昧追求事件真相,反而看不到其他美麗的風景,因為真的沒有人知道為什麼會這樣。 人生那麼長,何必為隻蟲損失一位好朋友呢
-- 作者: 榴槤神
[quote][b]下面引用由[u]阿源-2[/u]在 [i]2016/07/09 08:54:48p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阿源-2
[quote][b]下面引用由[u]榴槤神[/u]在 [i]2016/07/09 09:58:10pm[/i] 發表的內容:[/b] 我從一開始就質疑照片中的蟲不是我寄出的蟲 公道自在人心
-- 作者: 榴槤神 我就跟你說我沒有螃蟹鍬才跟你買一對,你為什麼要一直懷疑我啊,而且你覺得我把蟲弄死塞進去有意義嗎 我不是平靜,我只是不想鬧大好嗎
-- 作者: 阿源-2
[quote][b]下面引用由[u]榴槤神[/u]在 [i]2016/07/09 11:09:11pm[/i] 發表的內容:[/b] 你無需將蟲弄死塞進去 我po文就是要讓大家知道 放心這篇文是我po的,我不會刪 該交代的我都交代了
-- 作者: 榴槤神
說真的,那隻蟲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換過 我也沒有叫你刪文不知道你是在鬼扯什麼
-- 作者: 阿源-2 [size=5]公道自在人心[/size]
-- 作者: 榴槤神 你應該跟你自己講才對
-- 作者: 阿源-2 [size=6]公道自在人心[/size]
-- 作者: 榴槤神 好吧,賣家態度都這樣了我還能怎樣
-- 作者: tianyoher
[LIKE=twkenshin;辰太郎;=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tianyoher在 2016/07/10 12:45:15pm 第 2 次編輯] 小弟不想再挑起雙方戰火,但提出幾個思考的方向,容請兩造參考: 一、系爭甲蟲現已頭身分離,可認定死亡已有段時間,但前述應該是指正常環境自然死亡情形;也就是說無外力或外在環境劇烈變化的前提下。小弟雖非閱蟲無數,但也養死許多蟲,從未見過直接噶屁就屍首分離之慘況。但系爭甲蟲尚在蟄伏期(沒錯吧?),最近天氣又異常炎熱,或許在賣方交寄至買方拿到手上時,因運輸過程中的濕熱交替產生熱應力[指外在環境因素(氣溫、濕度、風速及輻射熱等)及包裝情形等共同作用而造成熱負荷或熱蓄積情形],加速系爭甲蟲的夭折並致屍首分離。當然這只是小弟的推測,其他大大或許有不同解讀;另基於蝴蝶效應,在運輸過程(可視為一個動態系統)中,初始條件下微小的變化能帶動整個系統的長期的巨大的連鎖反應,所以一個小小微不足道的狀況,都有可能造成無法逆料的結果。因此短時間的環境(溫度濕度等)變化,是有可能造成現況的。 二、準此,有可能目前買方手上的蟲,仍是賣方的蟲,只是不是原來出貨時活跳跳的蟲。所以賣方並未出死蟲,買方亦無以死蟲掉包,買賣雙方互相質疑之處,基本上也都沒錯,只是中間少了合理的推論,加上立足點不同罷了。但這運輸過程中造成的風險,是無法事先控制的,也非屬可歸責於買賣雙方之過失,惟依雙方之約定應由買方承擔,雖未見公平,但也是沒辦法的事。 以下是幾個想法: 一、因為我執及自我防衛心態,所以心中已有成見,認定對方一定有錯,而且只有對方有錯,這樣容易造成思考上的盲點,不可不慎。 二、活體儘可能選擇面交,如果選擇寄送時,請買賣雙方都要有風險的心理準備,並多替對方著想。(蟄伏中的蟲比較脆弱,應更加留意) 三、小弟有說過,都沒人在聽,賣家出貨前還是拍個照吧。如果當初有照相存證,今天就不會歹戲拖棚各說各話了。 四、如遇紛爭時,不要想透過社群媒體討回面子,這裡是沒辦法讓真理越辯越明,反而不當的發言會讓火越燒越旺而一發不可收拾,造成無路可退或惹上麻煩。 五、此次選擇相信雙方,是因為至少大家勇敢為自己的立場辯護,至於有理沒理,各人自有定論。 六、大清早拉拉雜雜寫這麼多,如果買賣雙方有耐心看到這裡,damn,就請拜託別再吵了!!有錯就當作小弟不才亂放屁,也請切勿再留言,以免徒生事端。 還是做個朋友吧,please
-- 作者: 阿源-2
[LIKE=蟲林之星;sunkistw;白羽天翔;辰太郎;=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阿源-2在 2016/07/10 11:11:37am 第 1 次編輯] 本來我已不想再回應,讓蟲友們看完後自行判斷 很懷念以前快樂玩蟲的日子
-- 作者: tianyoher [LIKE=蟲林之星;白羽天翔;=LIKE]阿源大大 小弟也碰過匯款後,就人間蒸發避不見面的蟲友,也有標案過了時間還被劫標的鳥事 也經常看到這些蟲友在線上繼續經營這吃不飽餓不死的小本事業 怎麼辦呢?是要把對方釘在十字架上,叫大家朝他們丟石頭嗎? 上帝說:讓沒有罪的人丟第一塊石頭吧 最近看到一本書,有句話深受感動:我們每一個人,都不應該由自己所做過最壞的事情來定義,一個人說了謊,並不代表他只是個騙子 因此在交易過程中碰到一些狗屁倒灶的鳥事,並不代表對方就是爛人屁孩,就當作是自己比較倒楣好了 絕大多數和小弟交流過的蟲友,小弟都是帶著景仰尊敬的眼神來看待,因為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養蟲這事兒他們都走在小弟前面,即使有小吃悶虧,也不想拿來說嘴,反正不再交易就是 放下吧!希望大家都是快樂的養蟲人,還有最重要的,接住別人丟來石頭的人 呵呵,共勉之
-- 作者: Dio [LIKE=穎;=LIKE]請問 賣家寄出螃蟹時,是否有拍照螃蟹的照片? 若有的話,可以請買家也拍照一下屍體,兩者比對一下是否是同一隻,這是最直接的證據~~ 其他的兩造說法都比較屬於推論或猜測~~ 以上為小弟個人小小意見~~!
-- 作者: 榴槤神 我不是一直要挑起戰火,只是你一再的懷疑我掉包蟲,如果我真的掉包了我還會到處徵公蟲嗎,還有台灣的教育和社會怎麼了,你為什麼要一直扯東扯西的,還有你可不可以不要每句話都說我做壞事,我在強調一次我沒有掉包蟲,我才不會那麼無聊買了退回去有意義嗎浪費時間和運費。
-- 作者: tianyoher 說夠了吧!有玩沒玩啊 大家都意見具伸了 沒有意義的事情,就請不要一再重複,ok? 謝謝囉
-- 作者: 榴槤神
[quote][b]下面引用由[u]tianyoher[/u]在 [i]2016/07/10 12:55:54p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阿源-2
[LIKE=Dio;辰太郎;=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Dio[/u]在 [i]2016/07/10 12:40:28pm[/i] 發表的內容:[/b]
算了,我已不想跟他吵了 今後還願意跟我交易的蟲友,我很感激你,你願意選擇相信我
-- 作者: tianyoher 朕知道了.... 榴槤神大大 不要一直抱怨,都還沒說您延誤收貨呢 光是抱怨、幹譙、狂噴強酸,都不會讓自己更強更好 希望您能向阿源大大說聲抱歉,好像是你先誤會別人的說 到此為止吧 人潮都退散了
-- 作者: 阿源-2
[quote][b]下面引用由[u]榴槤神[/u]在 [i]2016/07/10 01:07:02pm[/i] 發表的內容:[/b] 不要把自己塑造的一副可憐的樣子
-- 作者: 榴槤神
沒關係,我只是想跟你說我並沒有故意把蟲弄死,你覺得我留但母有意義嗎,要留也要留公蟲,我也不打算跟你吵了
-- 作者: tianyoher
[LIKE=辰太郎;=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tianyoher在 2016/07/11 10:58:21am 第 1 次編輯] 案情摘要:假設小弟以五位數價金向蟲友某甲購買一隻河野長戟大兜活體,雙方約定運輸風險由買家負擔,經完成付款,某甲以宅配寄出後次日,小弟接獲包裹打開一看,發現內包裝凌亂不堪且長戟大兜身首異處六肢不全,經向某甲協調未果,這時會如何處置? 很抱歉,小弟不甘損失,定會立馬拍照存證,向就近地方法院簡易庭遞狀請求損害賠償,狀子很簡單,網路下載範例就有,訴訟裁判費才一千元(若勝訴就由某甲出),不用請律師,某甲準備跑法院吧,誰和你在交易糾紛區鬼扯啊? 小弟的訴訟請求權基礎很簡單,就是民法第227條第1項: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因為某甲交付的是隻死蟲,顯不符債之本旨)另小弟主張某甲出貨時未盡善良管理人義務妥善包裝,且依常情及經驗法則論,該甲蟲出貨前應已死亡,致無法依約交付甲蟲活體,此乃可歸責於某甲之過失,故應予賠償。 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故此時某甲當然要舉證此長戟大兜在出貨前仍完好健在,且出貨時有妥善包裝,可是證明何在? 所謂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只要某甲能提出對己有利之證據,庭上自會形成心證;但如果提不出任何證據,再怎麼強辯,法官恐怕也很難認定某甲無過失吧? 雖然這只是個特殊案例,但有時就是會有這麼巧的意外,大家可以自己想想看,抑或有其他法律主張可作為訴訟攻防 有錯請大力指正
-- 作者: 榴槤神
[quote][b]下面引用由[u]tianyoher[/u]在 [i]2016/07/10 09:17:25p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阿源-2
[LIKE=sunkistw;=LIKE]你真是夠了
-- 作者: 榴槤神
砈...
-- 作者: 阿源-2
[LIKE=chang;sunkistw;辰太郎;=LIKE]一開始po文只想讓你知難而退 我一直希望我的直覺是錯的 對於現在的年輕人 但我真的很心寒 你現在知道為什麼我感嘆的說台灣的教育怎麼了? 很高興我一開始沒選擇息事寧人的方式處理 ? 我們成年人常會說現在的年輕人怎了! 今天如果我錯了 如果真的是我少見多怪,蟲真的是會在這麼短暫的寄送過程中造成身體頭部分離 但卻莫置身事外
-- 作者: 阿源-2
今天如果真的是我錯怪你了 但如果沒有你也應該為你的行為負責
-- 作者: tianyoher [LIKE=掠影;=LIKE]二位大大不是已經沒事了嗎? 只不過發個案例宣導文,怎麼大家又吵起來了?哎呀呀呀,都是小弟的錯,實在對不起 此案例宣導文只是提醒買賣雙方交易過程中可能會遇到的真實狀況,並無任何影射本件之意 其實每個糾紛狀況都不同,適用的法律條件也未盡相同,小弟也僅略知其一 每個人都有訴訟的權利,走上法律途徑有時並不是最好的解決方式,以訟止紛也絕非唯一解 但買賣雙方做好充足準備,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否則吃虧的常是理直卻不懂法律的那一方;所以有人說法律並不是保障好人,而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不過話說回來,兩隻刺蝟要怎樣才能相親相愛? 榴槤神大大,本件不適用法律途徑,所以別想了,縱使心裡覺得委屈,不過就是個意外,蟲死不能復生,您就節哀順變吧,莫再逞一時口舌之快,人生要學習的事還很多,結實累累的麥子腰桿才會低,這話您應該自己看得懂 阿源大大,您是前輩,您的為人應該毋庸置疑,後生小輩之事,莫再計較,免得氣壞身體划不來,反正各人造業各人擔 想想台東的慘狀,眼前這種鳥事算什麼?有話想說,放在心裡就好
-- 作者: 榴槤神
源大
-- 作者: 榴槤神
[quote][b]下面引用由[u]tianyoher[/u]在 [i]2016/07/11 07:25:16a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阿源-2
罷了!
-- 作者: 榴槤神
源大你幹嘛那麼兇啊
-- 作者: 阿源-2
[這篇文章最後由阿源-2在 2016/07/11 12:47:31pm 第 1 次編輯]
-- 作者: 榴槤神
[LIKE=城市拾荒者;=LIKE]沒關係我從現在開始都不會在回此版的留言了,你想怎麼抹黑都沒關係,反正我並不是靠賣蟲維生的
-- 作者: 阿源-2
[LIKE=城市拾荒者;=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阿源-2在 2016/07/11 03:03:39pm 第 1 次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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