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armsnew
-- 發表時間: 2010/06/29 10:52:52pm
每每下班時間天已昏暗 不管了,再晚都要上一次 回家整理點東西後與帥哥先生連絡好出發 [UploadFile=1_1277822624.jpg] 就這個點吧,停下車來準備架燈. [UploadFile=2_1277822751.jpg] 為了避免蟲蹈覆轍,決定按部就班的把燈具架好 接下來就是等蟲飛過來了!! 順便在附近晃晃逛逛看看有什麼好康! [UploadFile=5_1277822833.jpg] 可以帶回家吃螃蟹了 [UploadFile=6_1277822869.jpg] 第二隻 [UploadFile=4_1277822899.jpg] 一整個晚上就是他們一直吵 [UploadFile=7_1277822944.jpg] 很好,很多蛾~可是怎麼都沒有鍬勒 一直等到早上3點多,只好打到回府 [UploadFile=9_1277823090.jpg] [UploadFile=10_1277823104.jpg] 回家洗個澡來去上班!!! :em16:
-- 作者: armsnew
-- 發表時間: 2010/06/29 11:03:33pm
友人真的很拼~~爬下去找看看有沒有落單蟲[UploadFile=34_1277823615.jpg] 雖然是沒有落單的,卻被友人回程路上用腳踢出一隻台深 [UploadFile=13_1277823715.jpg] [UploadFile=8_1277823731.jpg][UploadFile=12_1277823755.jpg] 沒槓龜就好
-- 作者: 老兵
-- 發表時間: 2010/06/29 11:21:11pm
樓主~到AM0525.....辛苦啦! 是啊~沒槓龜就好,也拍了不少夜行性"動物"清晰可見!
-- 作者: cksh5200
-- 發表時間: 2010/06/29 11:21:11pm
我想吃螃蟹...
-- 作者: chinyu
-- 發表時間: 2010/06/29 11:40:47pm
我也想吃螃蟹耶! 螃蟹看起來比鍬好耶! 紫翼! 螃蟹有抓回來嗎? 您要小心.別被路人"甲"乙"丙"丁"帶壞囉!^O^
-- 作者: 天口鳥
-- 發表時間: 2010/06/29 11:58:58pm
[這篇文章最後由天口鳥在 2010/06/30 00:01am 第 1 次編輯]
[quote][b]下面引用由[u]chinyu[/u]在 [i]2010/06/29 11:40pm[/i] 發表的內容:[/b] 您要小心.別被路人"甲"乙"丙"丁"帶壞囉!^O^ [/quote] 張大!你說的對! 我現在都在家.沒有亂跑! 注:那我不去! :em04: 所以都撿到那麼小的! [UploadFile=P270610_15_1277827306.jpg]
-- 作者: h2chung
-- 發表時間: 2010/06/30 00:20:04am
[quote][b]下面引用由[u]armsnew[/u]在 [i]2010/06/29 11:03pm[/i] 發表的內容:[/b] 友人真的很拼~~爬下去找看看有沒有落單蟲雖然是沒有落單的,卻被友人回程路上用腳踢出一隻台深 沒槓龜就好 [/quote] 那是我不小心踢歪的... 我明天在過去領.... [quote][b]下面引用由[u]chinyu[/u]在 [i]2010/06/29 11:40pm[/i] 發表的內容:[/b] 我也想吃螃蟹耶! 螃蟹看起來比鍬好耶! 紫翼! 螃蟹有抓回來嗎? 您要小心.別被路人"甲"乙"丙"丁"帶壞囉!^O^ [/quote] 張大說的是阿!! 那些甲乙丙丁都帶他去點燈.. 所以不是我...嘿嘿^^ [quote][b]下面引用由[u]天口鳥[/u]在 [i]2010/06/29 11:58pm[/i] 發表的內容:[/b] 張大!你說的對! 我現在都在家.沒有亂跑! 注:那我不去! 所以都撿到那麼小的! [/quote] 那麼小隻!!不好不好!! 小的交給我...你再找大一點的... 改天在去找你拿嘿....
-- 作者: armsnew
-- 發表時間: 2010/06/30 09:41:37am
[quote][b]下面引用由[u]h2chung[/u]在 [i]2010/06/30 00:20am[/i] 發表的內容:[/b] 那是我不小心踢歪的... 我明天在過去領.... [/quote] 你不是前幾天就在山上領走了嗎 :em04: [quote][b]下面引用由[u]天口鳥[/u]在 [i]2010/06/29 11:58pm[/i] 發表的內容:[/b]
張大!你說的對! 我現在都在家.沒有亂跑! 注:那我不去! 所以都撿到那麼小的! [/quote] 小的我跟烏鴉就一人一半了~~大的再留給您 [quote][b]下面引用由[u]chinyu[/u]在 [i]2010/06/29 11:40pm[/i] 發表的內容:[/b] 我也想吃螃蟹耶! 螃蟹看起來比鍬好耶! 紫翼! 螃蟹有抓回來嗎? 您要小心.別被路人"甲"乙"丙"丁"帶壞囉!^O^ [/quote] [quote][b]下面引用由[u]cksh5200[/u]在 [i]2010/06/29 11:21pm[/i] 發表的內容:[/b] 我想吃螃蟹... [/quote] 像我這麼仁慈的人一定是拍完照後 就把它們放....................進肚裡拉 下次抓大的給你們 :em22:
-- 作者: abc9600
-- 發表時間: 2010/06/30 10:19:15am
紫翼大哥啊 微獨角仙有沒有留著XD 嘿!吃好料都不找XD
-- 作者: kira
-- 發表時間: 2010/06/30 07:17:40pm
這麼早就收喔!! 鍬都被那個..梨田dio點去了啦~哈 甲乙丙丁=迪烏天助....我了解了
-- 作者: wwwching
-- 發表時間: 2010/06/30 07:58:45pm
[這篇文章最後由wwwching在 2010/06/30 08:00pm 第 1 次編輯]
啊!雞婆一下~提醒樓主,關於最後一張"香菸阿扁" 以下是關於菸害防治法規定: http://www.health99.doh.gov.tw/box2/smokefreelife/law.aspx 第 二 章 菸品健康福利捐及菸品之管理 第 九 條 促銷菸品或為菸品廣告,不得以下列方式為之: 一、以廣播、電視、電影片、錄影物、電子訊號、電腦網路、報紙、雜誌、看板、海報、單張、通知、通告、說明書、樣品、招貼、展示或其他文字、圖畫、物品或電磁紀錄物為宣傳。 二、以採訪、報導介紹菸品或假借他人名義之方式為宣傳。 三、以折扣方式銷售菸品或以其他物品作為銷售菸品之贈品或獎品。 四、以菸品作為銷售物品、活動之贈品或獎品。 五、以菸品與其他物品包裹一起銷售。 六、以單支、散裝或包裝之方式分發或兜售。 七、利用與菸品品牌名稱或商標相同或近似之商品為宣傳。 八、以茶會、餐會、說明會、品嚐會、演唱會、演講會、體育或公益等活動,或其他類似方式為宣傳。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方式。
-- 作者: cksh5200
-- 發表時間: 2010/06/30 11:48:23pm
我比較喜歡吃自己抓到的耶... 可以帶我去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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