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一覽:常見問題 (2013/08/01最後更新) (新回覆在最前面,最多列出 6 個) [列出所有回覆] |
交易區板主2 |
發表於: 2010/02/12 07:27:41pm |
下面引用由small豪在 2010/02/12 06:31pm 發表的內容: 交板2您好: 這一項"個人"小小建議 對於"明確標明".............收工,賣完,交易完刪除等文章 買賣(標)案既然已經沉底,就無須再將文章頂上來 ...
|
|
你的建議很好, 只是有些人明明標售出, 預定...等等, (這類人通稱????吧?) 文還是浮上來. 既然規定是這樣, 就是這樣執行. 一個不一定公平的公平原則. 希望大家諒解.
有鑑於此, 下次看到標題有預定, 售出等字樣, 主動沉底不另通知.
我再說一次, 只要違反目前的遊戲規則, 我們就是這樣執行. 不足的地方, 則由主觀認定. 除非有明顯疏忽, 不會更改案例. 關於刪文請自斟酌, 謝謝!
順便警告一下一直出現在前3頁的文, 一定是稽核重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