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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蟲論壇《昆蟲交易區》《交易糾紛區》 → 引用回覆文章

主題標題: 在兜鍬蟲林,斷成七節的DA組合起來,賣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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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一覽:在兜鍬蟲林,斷成七節的DA組合起來,賣400元 (新回覆在最前面)  [列出前 6 個回覆]
    硬硬大雞排 發表於: 2007/08/21 05:37:36pm

    下面引用由evanesce2007/05/31 01:21pm 發表的內容:
    如果不想處理也沒關係的
    (沒別的意思,大家都有自己的骨氣,我可以理解)

    只要說的是"事實"就沒什麼好怕的..說出來讓其他人有警惕也算是功德一件!
    樓主也不過是損失幾百元..頂多以後不再跟那家店捧場..
    但是我想商家的損失應該已經不止那個價錢了..因為有多少人會因為這樣而不跟他買東西可想而知
    如果不是事實那就有得吵了..但是看來似乎有點... ...
    (雖然我沒跟他買過東西..但是他的網址已經被我刪掉了..老闆抱歉了!)
     
    最愛扁鍬 發表於: 2007/08/07 02:53:36am

    買標本時最好要問清楚才下手比較不會發生這些問題
    我幾乎都不買標本的風險比活體大
    自己養死自己做還可以感受依次做標本的樂趣
    還有當下花錢時也是自己判斷
    判斷太貴不值得就不用買買賣是自己高興阿
    多加詢問比較不會發生問題啦
    然後遇到這種店家售後服務品質又不好
    真的會很不爽
    我的話會算了
    當然自己的朋友也會建議不要去哪家囉
     
    赤子 發表於: 2007/06/12 04:16:43am
    站在旁觀者的立場上~~
    我想因該沒有一個人吃飽嫌著會把買來的標本亂搞~~
    然後來怪罪蟲店買來的蟲有瑕疵~~~因該沒人那麼無聊
    開版的人終究只是要一個合理的解釋和交代.......
    旦似乎蟲店的蟲友~有一點點的認為問題是在購買者身上
    這種情形如果發現在我身上~會當作是買到爛貨~以後注意點~仔細看
    當然如果硬要換~商家也得讓我退貨~我想你們因該很清楚~
    (你們要求恢復原樣退貨也是合理的).........
    看到開版的人有退一步了..
    你們是否也要退一步呢?
    站在蟲店的立場..真的不要在乎這小小的蟲標本~以免因小失大
    ~~~~~兩邊不要為了那一口氣------在那拼輸贏~~~~~何必呢?
    ~~~~~蟲是讓人快樂~而不是使人結怨~
    最後給一下開版的一點建議.......
    事情(件)說明的恰到好處就好.....公道自在人心...
    說多了反而會讓人覺得度量不夠.....得理不饒人...

    今天是剛好失眠(睡不著)母蟲一直生爛蛋~
    要不~~平常是不會吃飽嫌著沒事打字的人.........唉~我的母蟲
    爭氣點吧??



     
    evanesce 發表於: 2007/05/31 01:21:37pm
    [這篇文章最後由evanesce在 2007/05/31 01:24pm 第 1 次編輯]

    此篇文章點閱和回覆次數都榮登交易糾紛區第二名
    這件事告訴我們
    身為一家大的品牌商店
    處理事情就該阿莎力一點,
    不要為了一些小地方在那裡不情不願
    我相信品牌價值這次損失不止400元
    ---
    看到大家一直幫我手動置頂
    心理實在是五味雜陳
    挺我的人我衷心感謝
    但場面變得火爆也不是我所樂見的
    ---
    最後再重申一次吧
    兜鍬蟲林如果還有意願處理這次事
    請簡訊告知我
    我打電話過去貴店(請告訴我要找誰,但要態度柔和的人)
    這次不會有過份的要求
    我的腹案:1.補寄一隻標本給我 2.退錢給我
    真的能解決的話
    我會把事情結果放上來
    過三天後刪文
    ---
    如果不想處理也沒關係的
    (沒別的意思,大家都有自己的骨氣,我可以理解)
     
    howardyang 發表於: 2007/05/31 09:00:32am
    請 心胸  寬大  些~~~   不要 浪費 論壇 資源
     
    MAKOTO 發表於: 2007/05/31 08:51:30am

    下面引用由Xicow2007/05/30 04:58pm 發表的內容:
    大哥,誰都知到您才是蟲壇最大的小白.
    只是在小白面前, 我们都不敢稱呼他為小白.深怕他惱羞成怒,沒想到他還是耐不住性子,開始發炮.
    兄弟们,全力圍堵小白



    這是新型態冷笑話嗎@@?
     
    Xicow 發表於: 2007/05/30 09:34:16pm
    此會員的發言已經被遮蔽!
     
    天氣怪怪的 發表於: 2007/05/30 08:33:28pm
    ^^"~我只是看不慣那種自以為是的作法,而且我覺得他沒人緣就算了,還不知虛心檢討,一昧的怪別人,在小白的眼裡啊,人人都是他的小白呢...
     
    Xicow 發表於: 2007/05/30 04:58:39pm
    此會員的發言已經被遮蔽!
     
    MAKOTO 發表於: 2007/05/30 10:58:23am
    傳說中的新帳號小白攻擊模式再啟動@@!?
    真好玩~.~
    我也知道很多超級小白們的內幕
    有誰想聽= =+
     
    天氣怪怪的 發表於: 2007/05/29 10:39:28am
    各位好,我住台南....可是我只去了那間店一次之後,就不想再去了......不信的人可以去看看.
    我覺得只要是買賣,就多少會有糾紛,可是要找彼此都能接受的解決方式,
    這次大大和店家就是沒辦法逹成共識,而且不是每個人的處理方式都是被對方所接受,我再也不去那間店,也是因為我無法苟同店家的一些作法,也或許店家有他的苦衷與難處,在他的眼裡,可能我們消費者是過份的要求,
    可是在我們消費者的立場,我花錢買我想要的東西,既然商品有瑕疵,該負責的是商家,但這商品是標本的話,如果樓主買來就放在標本盒,它不會被發現是經人工接黏加工而成的,商家卻沒有事先告知,是詐欺嗎...這我不知道,還是標本就該是零零散散拼湊而成的呢.其實人和人本來想法就不盡相同,非得溝通才能讓對方信服,我本身也是有在做生意的,人有百百種,不見得每個人都能跟我買賣,意見相左更是時常所見,所以我的結論是不能交易,那就不要交易,買了東西還得受氣是划不來啊,真的,恭喜您,用了400元買了一家店......
     
    jason58866 發表於: 2007/03/29 01:14:04pm
    evanescek :
    你只花400元就看清了一家商店的好壞,想一想也划算拉~(就evanescek個人而言,其他旁觀者不算在內)
    正面的想法來說
    你應該高興才對是吧!
     
    evanesce 發表於: 2007/03/26 04:16:11pm
    [這篇文章最後由evanesce在 2007/05/31 01:00pm 第 3 次編輯]


    下面引用由藍色抹布2007/03/26 12:48pm 發表的內容:
    竟然大家都知道結果了,就算了吧
    誰對誰錯,在大家的心中都有了答案
    對方都這麼有誠意了,你又何必要把別人逼死呢
    大大你就別計較了
    ...



    對呀
    超有誠意的耶
    質疑我造假
    超過十天才回應
    之後再也沒消息了
    真棒

    如果想要和解
    他們早就和我聯絡了
    看要退錢還是補寄我都接受
    留點紀錄給新手看也不錯
    免得又有人當冤大頭

    ---
    回頭重看這篇
    我對藍色抹布大哥太兇了
    還是應該好好謝謝您的好意才是
    只是他們這樣的態度,讓我不能接受!
    sorry!
     
    藍色抹布 發表於: 2007/03/26 12:48:15pm
    竟然大家都知道結果了,就算了吧
    誰對誰錯,在大家的心中都有了答案
    對方都這麼有誠意了,你又何必要把別人逼死呢
    大大你就別計較了
    息怒息怒


                           ~~和解~~
     
    evanesce 發表於: 2007/03/16 11:48:03pm
    好@@
    看來應該是誤會一場
    馬上修文
     
    syl580813 發表於: 2007/03/16 11:30:01pm
    大大冤枉阿...................
    第一次回文是被你鋪的圖下一跳.才發問解自己心中的疑問.
    第二次回文是感覺你和店家已有共識了.(怕說多了又有變掛)所以回了這一篇.決無別的意思.至於起頭的那一句是小弟的口頭禪.如有不當在這對你說聲抱歉..至於台灣很小是說.本來就很小了嘛.搞不好你我曾見過面只是不相識而已.
     
    evanesce 發表於: 2007/03/16 05:05:53pm

    下面引用由small豪2007/03/16 03:59pm 發表的內容:
    我沒特別為誰說話~我是中立~中立~



    那麼就感謝維持中立XD
    不偏袒就很好了~~
     
    small豪 發表於: 2007/03/16 03:59:29pm

    下面引用由evanesce2007/03/15 09:54pm 發表的內容:最後,我要感謝所有關心這個主題的大大們
    特別是有幫我說話的
    anx6607,godfisher,送葬者,black8050,大蕃薯,small豪,darkman,h3764500
    我很感激你們:)



    我沒特別為誰說話~我是中立~中立~    
     
    dorcus99 發表於: 2007/03/16 12:20:20pm
    乾貨有些是從原產地來的, 包在透明紙內, 店家真的不知道詳細的狀況是如何. 我自己有遇過兩次, 乾貨一拆封泡水就解體的, 但肯定不是我處理失當, 很可能是原產地來就這樣的,... (但沒遇過有膠接的情形)
    不過那兩次我跟店家電話反應後, 店家都很快同意換貨. (當然了, 自負運費)
    這應該是很單純的交易處理才對啊!
     
    evanesce 發表於: 2007/03/15 09:54:25pm
    [這篇文章最後由evanesce在 2007/03/16 11:49pm 第 2 次編輯]

    兜鍬蟲林連最後的回文都在質疑我說謊
    我不想退貨了 也不想換貨了
    學個經驗就好
    因為事情沒有圓滿解決,文我不會刪掉

    兜鍬蟲林的ID持有者
    我不知道你是誰
    也許是小玉,也許是吳大
    但當初你不肯好好回應我的短訊
    弄到現在有這篇文章被看過3000多次了
    相信不是正面的加分效果
    你有學到經驗了嗎?

    如果以後兜鍬蟲林或其它蟲店能把組合標本標示出來
    我會很高興
    我當時共買了兩隻標本
    完美的日大,才350元
    組合的DA,卻花了400元
    但在我心中,後者一元都不值

    認為我是白爛的人
    我也是這樣子看待你的

    最後,我要感謝所有關心這個主題的大大們
    特別是有幫我說話的
    anx6607,godfisher,送葬者,black8050,大蕃薯,small豪,darkman,h3764500
    我很感激你們:)



     
    small豪 發表於: 2007/03/15 08:33:30pm
    開此版目的:為了讓有交易糾紛的雙方能有一個溝通管道,與一般交易版面區分而設立

    1.不得使用不雅字眼
    2.不得謾罵毀謗
    3.不得擾亂視聽

    凡事以和為貴~  

    PS:好像有人觸犯版規~~    
     
    evanesce 發表於: 2007/03/15 08:03:27pm
    都要怪小玉公佈兜鍬蟲林的名字
    才會引來這些漫罵
    今天假如不知道是兜鍬蟲林的糾紛
    syl會這樣火大嗎?
    syl在兜鍬蟲林論壇有註冊大家都知道
    可不可以講話公正一點
    既然這麼愛公佈
    我就把標題改成「兜鍬蟲林的糾紛」
    小玉你開不開心啊?
    最好所有兜鍬蟲林的護法全跳出來和護航
    我又何懼?

    (兜鍬蟲林有一位是我一直很尊敬的前輩
    之前有傳短訊給他的那個
    抱歉我不是在說你
    我很尊敬你,真的>"<)
     
    evanesce 發表於: 2007/03/15 06:33:56pm
    [這篇文章最後由evanesce在 2007/03/16 11:52pm 第 6 次編輯]


    下面引用由syl5808132007/03/15 02:31pm 發表的內容:
    你有沒有問題阿...電話會講不清楚.就要這樣筆戰.現在看到你33樓的回文好像要鬧大一點.店家都說了.標本還原寄回.要退錢給你了你還在回文哈拉.尊重一下.臺灣很小...



    抱歉我動怒了
    一些氣話已修掉
     
    evanesce 發表於: 2007/03/15 06:23:46pm
    [這篇文章最後由evanesce在 2007/03/15 08:52pm 第 1 次編輯]


    下面引用由syl5808132007/03/15 02:31pm 發表的內容:
    你有沒有問題阿...電話會講不清楚.就要這樣筆戰.現在看到你33樓的回文好像要鬧大一點.店家都說了.標本還原寄回.要退錢給你了你還在回文哈拉.尊重一下.臺灣很小...



    店家擺明要跟我戰
    交易糾紛放在交易糾紛區有錯嗎
    我回文有逼你看嗎
    不喜歡看一些是是非非的話就別進這個版了
    畢竟這也不關你的事吧
    尊重一下他人好嗎?

    一定要我打電話是不是
    那電話費你幫我出啊
    店家都已經不太高興了
    要我打電話去碰一鼻子灰,請原諒我做不到
    版規都說了:
    開此版目的:為了讓有交易糾紛的雙方能有一個溝通管道,與一般交易版面區分而設立

    給店家的回應
    第一我沒有興趣還原標本
    第二如果我還原寄回標本,請問會賣給別人嗎?
    我頂多只能做到直接寄回去
    如果雙方談不攏的話就算了
    400元也不是什麼大錢
    我認帳



     
    syl580813 發表於: 2007/03/15 02:31:25pm
    你有沒有問題阿...電話會講不清楚.就要這樣筆戰.現在看到你33樓的回文好像要鬧大一點.店家都說了.標本還原寄回.要退錢給你了你還在回文哈拉.尊重一下.臺灣很小...
     
    evanesce 發表於: 2007/03/15 02:15:32pm

    下面引用由SISBROS2007/03/15 01:21pm 發表的內容:
    還有一種人叫”白爛”
    寧可花很多時間坐在家裡抱怨別人對不起它,  或是坐在電腦前花時間打字細數別人的不是,  也不願主動拿起電話聯絡∼
    哎∼∼∼  



    先回應一下好了
    店家都不急了,我急什麼?
    我的原則就是電話中怕說不清楚
    又吵起來就不好了
    反正就慢慢等回應
    大家看好戲,不是很好嗎?

    而且我也不願公開店家的店名去傷害到他們的信譽
    是他們自己要跳出來說破的喔

    再說貼在這裡,本來就會有人罵賣方,有人罵買方
    我被罵是無所謂
    越多人回應,就會有越多人點進來看
    也可以成為督促公平交易的一種動力
    您儘管罵好了
     
    wintek 發表於: 2007/03/15 01:51:58pm
    [這篇文章最後由wintek在 2007/03/15 02:07pm 第 1 次編輯]


    下面引用由SISBROS2007/03/15 01:21pm 發表的內容:
    還有一種人叫”白爛”
    寧可花很多時間坐在家裡抱怨別人對不起它,  或是坐在電腦前花時間打字細數別人的不是,  也不願主動拿起電話聯絡∼
    哎∼∼∼  


    你也可以有另一種說法~~
    就像有人家有網路也不願打一個字去回應別人一樣嗎....一消失就好幾天
    想賣東西就蠻快的∼∼
    在聯絡的方面∼∼二方都有責任∼∼並不是單一的責任...
    不要在煽風點火了∼∼
     
    godfisher 發表於: 2007/03/15 01:49:41pm
    不是喔
    雙方已經有短訊來往過了

    買方不是很滿意賣方的處理態度
    才來這邊尋求評斷的

    繼續看雙方的回文中
     
    SISBROS 發表於: 2007/03/15 01:21:33pm

    下面引用由MAKOTO2007/03/15 10:27am 發表的內容:
    這世界上有種東西叫"電話"


    還有一種人叫”白爛”

    寧可花很多時間坐在家裡抱怨別人對不起它,  或是坐在電腦前花時間打字細數別人的不是,  也不願主動拿起電話聯絡∼
    哎∼∼∼  
     
    MAKOTO 發表於: 2007/03/15 10:27:50am
    這世界上有種東西叫"電話"
     
    evanesce 發表於: 2007/03/14 06:01:31pm
    終於等到回應了
    看到您拿出誠意來,我很高興

    看過上一樓,我想到誤會的點是什麼了
    斷成七節是指
    頭、胸、腹、兩隻腳、一觸鬚
    共七部份
    不是您想的那樣破成離離落落(我猜您是這樣想)

    您已承認部份標本黏過頭胸,這隻只不過是多黏了腳和觸鬚而已
    應該沒有誇張到不可能吧?有印象嗎?

    外表看是沒異樣的(技術挺好的),
    不過泡水後透明的白膠會變白色,就很明顯了
    而泡水後是自行分離的(本來就是斷的),不是我拉斷的
    身體中灌了大量白膠,泡水後溢出也是很自然的

    最後,我希望一天能訊息往返一次
    事情圓滿結束後,我會把文章刪掉
    所以囉,不要再讓我等這麼久了,謝謝
     
    兜鍬蟲林 發表於: 2007/03/14 02:44:05pm
    因為近日店裡許多事情必須處理~對於回應速度過慢~在此先行致歉~
    關於您提出的要求:

    我希望貴店能補寄標本來給我
    因您沒有誠意,令我十分不愉快
    我希望要求加倍賠償,
    同等級標本兩隻。
    我可出運費。

    我在此深表遺憾也恕難接受!
    並在此提出幾點問題~

    依我而言~我並無時間把一隻斷成7段的蟲慢慢組合起來(工作人員更不可能)~
    標本久未處理~重新展足時造成頭胸斷裂的情形我相信的確是有的~我有部份標本有接過頭胸部位~我相信許多蟲友都有類似的經驗~如果這隻有這情況我相信是有可能的~並且樂意承認~
    但是斷成7段實在過於誇張!更別提部份斷裂處有被扯斷而非自然脫落的情況~因此~我想請教您在自己的處理(泡水~展足)過程中是否有自行造成部份損害?

    在您最後一篇回應syl580813蟲友的問題也提到:
    <syl580813蟲友提到>:
    3.當你拿到物品時是否有"異樣"和"損害".;
    4.在重新調整前(泡水)有無發現沾粘的痕跡.<

    您回答:
    3.全無異樣
    4.無沾黏

    那為何圖片中的標本有明顯溢出的白膠或接著劑痕跡!?
    這點令人費解

    至於退貨一事本店接受(運費由本店負責)~但前提必須將標本恢復原狀
    在此感謝所有關心本店及提出回應的所有蟲友
    謝謝!!
     
    PINGU258 發表於: 2007/03/14 02:35:28pm
    [這篇文章最後由PINGU258在 2007/03/14 02:37pm 第 1 次編輯]

    說真的又不是當事人
    也不知道事情到底是怎樣
    只從論壇上看到文章
    我覺得看看就好該怎麼做自己有個底就好
    沒必要去說人  養蟲而已何必這樣
    看看聽聽就好
     
    SISBROS 發表於: 2007/03/14 02:18:47pm
    看了半天,  有人引入法條,  有人據以合理性.....
    其實大家講的都對!

    但是若要實際走入法院的時候,  可知道法官基本上是先要求至少二次以上的調解會方式解決,  同時要先付出至少$1000的訴頌書狀費用! 
    若是法官看到糾紛金額僅$400元,   你可以想像會有什麼結果了吧∼

    我說明幾種狀況:
    1. 賣家要說明貨物狀況?一般限於高價,  或電子類等有相關正式規定的賣方條款;  內衣褲可以換嗎?衛生紙可以換嗎?你總不能要求店家清楚描述這種衛生紙的柔軟度如何! 若以昆蟲來說:爪尖磨損程度如何描述?野生或飼育要不要說?鞘翅光澤如何描述?....或是還有雙方認知差異點....  描述不完了∼∼


    2. 收藏品或裝飾品,  僅限於未做破壞的欣賞角度!一般市面的裝框標本50%都是拼湊而來,  但不影響整體欣賞外觀!若硬要拆下重新用自己的方式重組,  這就不屬於賣方的責任!(因為已經破壞原有外觀形態,  不是也有很多電子產品也有類似說明”自行拆解”則不付損壞責任)... 這是同樣意思的∼


    3. 若要求退款, 退貨,  有條件依照雙方協定!這種結果鬥最後是買賣雙方都受損失,  到了法院也一樣!(例如:退款僅退70%, 或店家換給你等值其它商品, 也許是3隻獨角仙標本)


    4. 先前有人提到幾百隻獨角仙得病死亡的糾紛....  我想到目前為止應該有很多蟲店受害! 因為有很多原因是不可避免的!不過據我所知,  鮮少有人去要求賠償!原因就自己去想吧∼∼



    後記:有人說買方要求多一點就是”傲客”,賣方口氣差一點就是”錢賺飽了財大氣粗”....  我舉個我最近的例子,  我在yahoo上標到一件東西, 卻在第二天發現有另一件同樣的東西只有一半的價格,  所以就去買便宜的,  結果我第一時間通知原賣家說我暫時不要了,  結果就被原賣家評等為”劣”∼ 到yahoo申訴卻被打回,..... 假使是你,  會棄標原因一定有,  而且還會主動通知賣家說不要,  總比許多人就不聲不響,  那你又被評”劣”, YAHOO還不理你,  能說什麼! 

    我想買賣雙方原本就有很多認知差異的地方,  遇到不順,  我認為發發勞騷就算了∼ 以上建議與分享∼∼
     
    iiopi474 發表於: 2007/03/13 02:32:16am
    在交易過程中.不管交易物品是否有瑕疵或為中古物品.賣方都應負起(告知責任).如有問題可參考民法~債權篇354~376條規定.如要告他既耗時又費力.相信也很少人這麼做吧.還是請你先看看店家有無誠意與你解決此事件的問題.至於以後如何發展就由其他蟲友們做評斷摟....
     
    h3764500 發表於: 2007/03/12 11:49:30am
    如果是我的話
    花了冤枉錢學個經驗
    該店成為拒絕往來戶
    並且會建議所有認識朋友不要去
    把自己經驗說出來
    供朋友參考
     
    evanesce 發表於: 2007/03/09 05:56:06pm

    下面引用由kafziel962007/03/09 02:09am 發表的內容:
    你要不要 直接去店裡找老闆談比較好 吳大哥 我記的我還在南門花園跟他買蟲時 他人滿好的 你在網上筆戰 說真的 回覆的人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本人 對吧


    我人在台北沒辦法當面談
    之所以用訊息是想把事情說清楚
    沒想到回應的人完全是想跟我槓上的樣子



    下面引用由syl5808132007/03/09 01:16pm 發表的內容:
    灌一下水....以下是小弟不解地方.
    1.你是否是到店內親自選購..
    2.你所購買的是"溼貨"."乾貨"還是"展足的標本".
    3.當你拿到物品時是否有"異樣"和"損害".
    4.在重新調整前(泡水)有無發現沾粘的痕跡.


    好像很多大大在問,我回應一下
    1.是的
    2.展足標本
    3.全無異樣
    4.無沾黏
    說真的,如果直接放到標本箱,可能一輩子也不會發現是組合標本
    所以我才會說有欺騙嫌疑


    轉眼又過了好幾天了
    不回應就是不回應
    以誠待人的mars吳大哥要不要出面處理一下?
     
    syl580813 發表於: 2007/03/09 01:16:37pm
    灌一下水....以下是小弟不解地方.
    1.你是否是到店內親自選購..
    2.你所購買的是"溼貨"."乾貨"還是"展足的標本".
    3.當你拿到物品時是否有"異樣"和"損害".
    4.在重新調整前(泡水)有無發現沾粘的痕跡.

     
    kafziel96 發表於: 2007/03/09 02:09:23am
    [這篇文章最後由kafziel96在 2007/03/09 02:58pm 第 1 次編輯]


    下面引用由sa0911882007/03/08 04:58pm 發表的內容:
    跟老師這個職業無關吧 老師也是人 老師不是神 看樣子這家店好像不打算處理 

    能當神的都在天上 人間不會有神
    有也只有神經病


    -=-=-=- 以下內容由 kafziel962007年03月09日 02:57pm 時新增 -=-=-=-
    你要不要 直接去店裡找老闆談比較好 吳大哥 我記的我還在南門花園跟他買蟲時 他人滿好的 你在網上筆戰 說真的 回覆的人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本人 對吧
     
    sa091188 發表於: 2007/03/08 04:58:42pm
    跟老師這個職業無關吧 老師也是人 老師不是神 看樣子這家店好像不打算處理 
     
    darkman 發表於: 2007/03/08 01:06:00pm
    參見民法92、184、354、359

    撤銷契約 蟲還他 錢還我 另有損害在請求賠償

    解除契約 然後同上

    減少價金
     
    small豪 發表於: 2007/03/08 12:22:05pm

    下面引用由2007/03/08 11:56am 發表的內容:
    有一些網站都會有退換貨說明
    我覺得買家覺得這商品不滿意,可以七天內將商品寄還給賣家,
    賣家再將款項退給買家,這樣不就解決了嗎?



    老大~你有從頭看到尾嗎~~
    你知道現在,在吵什麼嗎~~  
     
    發表於: 2007/03/08 11:56:05am
    有一些網站都會有退換貨說明
    我覺得買家覺得這商品不滿意,可以七天內將商品寄還給賣家,
    賣家再將款項退給買家,這樣不就解決了嗎?

    以下是某家店家的說明:
    退換貨條件、方式 貨物取消、退貨、交換、蟲體死亡
    1.貨物取消及退貨
    1-1已確定訂購之商品無法取消交易。送達的不是訂購之產品,可辦理退貨。
    1-2當此商品缺貨時,我們將把款項隨貨退回。
    (*到貨商品有問題請直接打電話到門市詢問,用mail會因為每家免費信箱的伺服器關係,導致收不到信件)
    2.交換相關事項
    只有當送達貨品不是您所訂購之商品時,才能辦理換回原商品。
    換回商品時,我們會等收到舊貨品後再寄出正確貨品。
    當該商品已賣完或缺貨時,我們將會原金額退回給您。退貨金額為商品之原貨款。
    另外,當貨品重新寄送時,運費由本店負擔。
     
    大蕃薯 發表於: 2007/03/08 11:34:13am
    [這篇文章最後由大蕃薯在 2007/03/08 11:36am 第 1 次編輯]

    1、可試著採消費者保護法來處理此類糾紛。
    2、店家的...是小學老師,站在教育立場,或許應該好好處理這件事,讓它圓滿落幕。
     
    black8050 發表於: 2007/03/07 11:21:07pm
    是啊!!這種一點都不感到愧疚的態度,真的不是很喜歡
     
    送葬者 發表於: 2007/03/07 01:45:13pm
    從文中的對話感覺店家真的不太負責
     
    evanesce 發表於: 2007/03/07 12:20:55pm
    樓上幾位大大說的都很有道理
    特別是小鄭大

    我所不能接受的是
    蟲店回應的"態度"
    我一開始客客氣氣地發問了
    店家回應的那是什麼語氣
    就算不能退不能換,也可以好好說吧?

    撇開誠信正直的原則不談,
    光是和氣生財的道理都不懂。

    請問「兜鍬蟲林」這個ID到底是誰在管的?
     
    小鄭 發表於: 2007/03/07 09:34:17am
    一般來說我們與蟲店之間或是蟲友之間的交易因為沒有制式契約規範的有:(以下是我在空大進修時所修的民法概論與政府與企業中都有所提及的部分)
    1.買者自負:可稱為買者自慎原則。
    2.賣者完全責任:不問有無過失這是所謂的絕對責任原則。

    通常我們要求寄送活體或是對方已告知或本身已知問題所在,買方買或不買,就比較符合第一條。

    但賣方對其出售的物品將出售之前,就是要有告知的義務,那就是符合第二條原則。

    一個買賣的交易要能夠減少糾紛雙方最好彼此去評估以上的交易原則。

    標本雖然不是活體,但若用白膠來粘就是有瑕疵,因為這隻標本或許是這隻蟲也或許是組合而成的,賣方是有義務告知買方的,就像我們在賣活蟲一樣鞘翅上有個洞會不會影響繁殖都要明確說出,這時就看買方是否接受了。

    其中的事情我是局外人,當然可能各說各話,但我發現在許多交易糾紛都是出在買、賣雙方的認知不同所造成的,若是買、賣雙方能夠看看上面的交易原則,或許這些事情就會變少了。
     
    黑艷鍬 發表於: 2007/03/06 08:32:36pm
    茶壺內的風暴準備上演
    拿張板凳等看戲
     
    Ros 發表於: 2007/03/06 08:06:52pm
    買賣標本的準則
    1.乾溼貨
    2.品項
    3.修補否
    這些都是賣家應告知的(不管有知無知者)
    前者有瑕疵欲換後者~買家有(權利)
    而後者的問題(很明顯)
    修補未告知ㄧ事~~賣家就沒(立場)
    ~~~~~~~~~~~~~~~~~~~~~~~~~~~~~~~~
    這種事(中間有無跳過.讓過之事委)
    買賣2者知
    我們不知阿!

     
    sa091188 發表於: 2007/03/06 07:15:09pm
    修補過的標本應事先告知 不管金額大小
     
    howardyang 發表於: 2007/03/06 06:43:44pm
    其實~~  不知 樓主  對 ""標本""  的 認知 定義 為何 ??
     
    chihyuhu 發表於: 2007/03/06 04:47:50pm
    看來

    又是羅生門了
     
    evanesce 發表於: 2007/03/06 04:47:32pm

    下面引用由axn66072007/03/06 04:33pm 發表的內容:
    = ="....
    對阿,, 為什麼說出來了呢?
    小玉大,你不是都會在那幫忙嗎?
    用意何在咧??



    原來小玉大是兜鍬那邊的朋友
    看來兜鍬是不肯和解
    決意撕破臉了嗎?
     
    axn6607 發表於: 2007/03/06 04:33:32pm
    = ="....
    對阿,, 為什麼說出來了呢?
    小玉大,你不是都會在那幫忙嗎?
    用意何在咧??
     
    evanesce 發表於: 2007/03/06 03:59:15pm
    [這篇文章最後由evanesce在 2007/03/06 04:50pm 第 2 次編輯]


    下面引用由小玉2007/03/06 02:45pm 發表的內容:
    不用等3天了.小弟直接幫你說.是台南兜鍬蟲林



    呃 為什麼要說出來呀
    我是想說
    維持就事論事的公正性
    如果店家堅持不肯處理再公佈的
    好好處理不就好了嗎?

    請問您的用意是?

     
    小玉 發表於: 2007/03/06 02:45:51pm
    不用等3天了.小弟直接幫你說.是台南兜鍬蟲林
     
    evanesce 發表於: 2007/03/06 03:16:08am
    [這篇文章最後由evanesce在 2007/03/15 09:11pm 第 1 次編輯]

    ***請知道店名的大大們不要回應,有失公正性***

    我在某家蟲店看到一隻69mm的DA標本,350元,因為看似a1品項,所以就買了。
    後來突然發現鞘翅有瑕疵,就去換了一隻69mm的DA標本,
    因為看來無瑕疵,所以要價400元,所以我就再掏了50元,帶了標本回家。
    結果回家泡水後,變成這樣:

    斷三附節一觸鬚,
    頭胸腹斷成三節,分屍成七部份。
    都是用白膠黏起來的。

    以下是我和店家的短訊紀錄,還請大家幫忙看看,評評理~
    ---------------------------------------------------------------------------------------------------------
    <<我的第一封信>>
    您好~
    我因為回((消音))過年
    特地到((消音))去參觀~
    在你們那邊買了一隻79mm的DA,400元    <<註,其實是69mm,當時打錯>>
    看起來品項完整
    回來後因為要調姿勢
    所以泡水重展
    一泡水後,發現斷了三個附節,
    斷了一根觸鬚,斷了三隻腳,
    <<註,三隻腳上的白膠只是固定用的,所以三隻腳沒斷,我當時誤會了>>
    頭胸腹完全斷成三節,
    都是用白膠黏黏起來的,
    我有受騙的感覺,這樣的標本根本值不到400元,
    請問您有沒有意願要處理這件事呢?
    --------------------------------------------------------------------------------------------------------------
    <<店家回信>>
    1.該標本應為DA/69mm
    2.標本泡水節肢本就可能分散
    3.一隻鍬標本若黏十處賣你400元
     決不划算.況且有三個附節一根
     觸鬚三隻腳及頭胸腹三節
    4.值不值得是當下你經深思熟慮
     而決定的
    5.再說這隻標本是本店讓你換貨
     第二隻
    6.以上你認為呢?
    --------------------------------------------------------------------------------------------------------------
    <<我的第二封信>>
    1.的確是
    2.關於乾貨泡水可能斷節肢,
    在下做過30隻以上的國內外乾貨的展足標本,
    只有2隻斷觸鬚末稍,
    所以自認處理標本是很小心的。
    另外,您問問自己或工讀生,
    即可知道有無做過這樣的標本,
    何況所有斷點白膠痕跡明顯,
    不必想賴是我泡水泡斷的。
    3.敢問您的意思是不是,
    因為這樣定價不合理,
    所以您店裡不會這樣賣,
    是我編造的?
    4.您這句話給詐騙集團用再適合不過了。
    我是以它是A1的品項在做購買考量的,深思熟慮只防君子不防小人。
    <<註,您語氣上第三點不承認有賣瑕疵品,第四點承認有賣但我需負責,互相矛盾。>>
    5.有沒有換貨和這件事並無相關,
    買到瑕疵品再退回是消費者的權益,
    何況我是「加錢換購」,不是退錢,
    何錯之有?
    錯只錯在我換到一隻問題更大的。
    6.我已問了兩次您想如何處理,
    看來您沒有處理的意思,
    我就說說我想怎麼辦吧。
    我希望貴店能補寄標本來給我,
    因您沒有誠意,令我十分不愉快,
    我希望要求加倍賠償,
    同等級標本兩隻。
    我可出運費。
    若您想要回這隻破碎DA,請您出運費。
    您意下如何?
    7.我剛才檢查過了,
    三隻腳上的白膠只是固定用的,
    所以三隻腳沒斷,
    「只有」斷三附節一觸鬚,
    頭胸腹斷成三節而已。

    我會至交易糾紛區公佈此書信紀錄,
    但店名會拿掉。
    請儘速回應,
    三天內得不到回應,
    在交易糾紛區公佈店名,由大家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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