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一覽:[公告]限制蟲點的管理[20110928更新回覆] (新回覆在最前面,最多列出 6 個) [列出所有回覆] |
趨光者 |
發表於: 2011/09/28 09:55:52pm |
一些蟲點描述限制建議.... 1.以行政區描述:最低到鄉,鎮,區 2.以地名描述,需加以隱晦,以描述代替直接寫地名... 3.不得同時以行政區及地名描述蟲點....例如...某某鎮那座沒有熊的山.... 4.回覆者應注意發文者描述方式,避免造成違規情事, 例如: 樓主以鄉鎮描述,第一個回覆者以地名描述,第二個回覆者描述當地風土民情...第三個回覆者描述當地地標等等..... 如遇上述情形,算後面回覆者違規.......
另有一個問題 如果一篇遊記幾乎沒蟲,可能只有幾隻螞蟻或者蝴蝶..... 這樣如果將旅遊景點寫出,算不算公佈蟲點 像男哥這篇勝興車站的狀況....... 請板主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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