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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怪民眾事件簿-01] 酒駕乘客未阻止將連坐罰款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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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ffany101
發表於:
2012/09/21 03:29:44pm
下面引用由
godfisher
在
2012/09/21 02:15:20pm
發表的內容:
很簡單
不要坐酒後開車的人的車就好了
沒有"妨害自由"的問題
"就算酒駕,車上如果多個人彼此照料"
...
果然厲害,.... 一語點破!!
所以我覺得有些老百姓很怪, 什麼叫"很盧, 沒辦法", 什麼叫"車上多個人照料".... 馬的咧!!
我還"執法困難咧"... 做錯就做錯, 有"錯的非常值得稱許"這種事嗎?
godfisher
發表於:
2012/09/21 02:15:20pm
很簡單
不要坐酒後開車的人的車就好了
沒有"妨害自由"的問題
"就算酒駕,車上如果多個人彼此照料"
乾脆沒喝酒的替他開車不就好了
我是非常討厭酒後開車的人
當悲劇發生時
再多的懊悔都彌補不了
酒後開車除扣車充公外
應該以"殺人未遂"論罪
當警察的尤其應該樂於嚴格取締
這是最好的"公務部門修行"方式
民意代表關說一率應該公布姓名!!
Tiffany101
發表於:
2012/09/21 12:42:40pm
有沒有發現這則新聞很怪, 怪在那裡?......
酒駕乘客未阻止將連坐罰款三千元 基層認衍生爭議
由於酒駕問題日益嚴重,交通部除了對酒駕者採重罰之外,也要對同車乘客祭出罰則。交通部修法,除了研擬將酒駕罰鍰上限提高至九萬元外,對於同車乘客明知駕駛酒駕而不勸阻,每名乘客都將被處三千元的罰鍰。不過基層警員和不少民眾認為,如果沒有配套措施,勢必在執法上衍生許多爭議。(彭清仁報導)
交通部這次修法的內容中,除了將原本酒駕罰款上限從六萬元提高到九萬元之外,也針對汽車駕駛者五年內兩度酒駕者、不依指示停車接受檢查,或拒絕接受酒測者,都會被處九萬元的罰款。但最受爭議的則是修改酒駕連坐規定,只要同車明知駕駛酒駕卻不阻止者,每人將處三千元的罰款。
基層警員和不少民眾認為修法當中的連坐處分,勢必在執行上仍有許多盲點存在;例如如何認定乘客有無阻止和勸阻駕駛不得酒駕,如果兩造各執一詞,基層警員根本無從認定。另外,如果乘客強制讓喝了酒的駕駛不得開車,在阻止過程中而衍生刑法的妨害自由,又該如何認定。有警員指出,根據執法的經驗,通常酒駕的駕駛,在喝了酒之後相當的「盧」,堅持酒駕被查獲,屬當事人的個人行為,就算酒駕,車上如果多個人彼此照料,站在人性的角度上,並不是件壞事。有網友在臉書上也強調,酒後駕車當然不對,交通部的立意良善,但還是希望罰則能夠更詳細些,以免引發更多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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