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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標題: 真是~守法~的桃園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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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一覽:真是~守法~的桃園公務員 (新回覆在最前面,最多列出 6 個)  [列出所有回覆]
    romantsai 發表於: 2012/06/11 10:17:26am
    以前在我公司有位大陸配偶阿嬤為生計來當清潔婦,結果第一個月薪水2萬元卻不慎遺失,回去不敢說;他的榮民先生來公司興師問罪,為何要欺侮大陸人不給薪水,結果才了解不僅有給,而且她也有簽名領了薪水;

    但了解她生活的困境後,與會計討論再加發她一個月薪水,叫她快點把錢存起來,以免又搞丟了。

    至於錢被誰撿走了,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能解決一個家庭的生活困境;我想那個公務人員連基本的同理心都不懂。。恥。。
     
    ford4391 發表於: 2012/06/11 00:56:00am
    如果掉錢的是個有錢人,或許就不會有任何爭議了。
    因為是個窮人掉錢,所以那個公務員才被爭相撻伐,
    跟之前有個學姐撿到錢一樣,
    國外是法理情,國內是情理法,所以很多事牽扯到人情義理便很難執行!
    譬如攤販問題,路霸問題,騎樓被占用問題,那是百姓的生計耶,如何執行?
    既然如此,為何要定那些法律呢?或許修法規定撿到錢一律上繳,
    否則視同侵占。這樣會減少許多情理上的爭議吧!
     
    阿春 發表於: 2012/06/10 09:10:50pm
    國恥!
     
    果凍 發表於: 2012/06/10 08:14:02pm
    [這篇文章最後由果凍在 2012/06/10 08:16:46pm 第 1 次編輯]

    唉、、、、我覺的教育真的有問題了,包括前陣子某醫院主任的行為,真的是不認同,大家應該好好遣責。
     
    godfisher 發表於: 2012/06/09 07:53:33am
    當事人如果將錢給警察
    不要求1/3的報酬的話
    就不會有這些後續的問題了

    越是緊急的事
    越有出錯的可能!!

    看到別人出錯~~指責別人的錯是很容易的
    若是自己出錯~~有多少人會先不求別人原諒而只會自責??
     
    ford4391 發表於: 2012/06/09 00:52:05am
    我兒子掉了10元都會被我念一念,要小心,不要粗心!
    我倒想問問那些掉了救命錢的人,你們憑什麼掉錢?
    因為你們的粗心,造成多少人的困擾(上述報導又有議員又有長官,又要做筆錄),甚至誘使人犯罪,
    若是掉在路邊引人注意而發生車禍,責任算誰的?
    對於掉了錢就無法活下去那些人,可以請你們小心一些把命捧好,別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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